緊急救助員

緊急救助員

當發生危害公民人身和財產安全的突發事件時,承擔先期處置、組織和幫助遇險或受災人員開展自救和互救活動的人員。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緊急救助員
  • 實質:職業
  • 等級:高級緊急救助員
  • 職業環境:室內、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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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業介紹

職業名稱

緊急救助員。

職業等級

本職業共設三個等級,分別為:緊急救助員(國家職業資格四級)、高級緊急救助員(國家職業資格三級)、緊急救助師(國家職業資格二級)。

職業環境

室內、外(各種可能需要救助的環境和場合)。

職業能力特徵

動作協調,反應靈敏,心理素質穩定;具有分析和判斷能力、同情心和責任感,以及語言溝通能力

基本文化程度

高中畢業(或同等學歷)。

培訓要求

1.7.1 培訓期限
全日制職業學校教育,根據其培養目標和教學計畫確定。晉級培訓期限:緊急救助員不少於240標準學時,高級緊急救助員不少於200標準學時,緊急救助師不少於180標準學時。
1.7.2 培訓教師
培訓緊急救助員的教師應具有本職業高級緊急救助員及以上職業資格證書或相關專業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培訓高級緊急救助員的教師應具有本職業緊急救助師職業資格證書或相關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培訓緊急救助師的教師應具有本職業緊急救助師職業資格證書2年以上或相關專業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
1.7.3 培訓場地設備
理論培訓場地應具有可容納30名以上學員的的標準教室,並配備投影儀及播放設備;技能操作培訓場所應有能模擬各種突發事件現場的場地、設施和器材。

鑑定要求

1.8.1 適用對象
從事或準備從事本職業的人員。
1.8.2 申報條件
——緊急救助員(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
(1)經本職業緊急救助員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並取得結業證書。
(2)連續從事相關職業工作2年(含2年)以上。
(3)具有相關專業知識和實踐經驗的公安、消防、武警等復員軍人。
——高級緊急救助員(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職業緊急救助員職業資格證書後,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3年以上,經本職業高級緊急救助員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並取得結業證書。
(2)取得本職業緊急救助員職業資格證書後,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5年以上。
(3)連續從事相關職業工作7年以上。
——緊急救助師(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職業高級緊急救助員職業資格證書後,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4年以上,經本職業緊急救助師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並取得結業證書。
(2)取得本職業高級緊急救助員職業資格證書後,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6年以上。
1.8.3 鑑定方式
分為理論知識考試和技能操作考核。理論知識考試採用閉卷筆試方式,技能操作考核採用現場模擬等方式。理論知識考試和技能操作考核均實行百分制,成績皆達到60分及以上者為合格。緊急救助師還須進行綜合評審。
1.8.4 考評人員與考生配比
理論知識考試考評人員與考生配比為1:20,每個標準教室不少於2名考評人員;技能操作考核考評員與考生配比為1:5,且不少於3名考評員;綜合評審委員不少於5人。
1.8.5鑑定時間
理論知識考試時間為120min,技能操作考核時間為60min,綜合評審時間為30min。
1.8.6鑑定場所設備
理論知識考試在標準教室進行,技能操作考核在具有必要的突發事件救生設備和醫療救護設備的場所進行。

基本要求

職業道德

2.1.1 職業道德基本知識
2.1.2 職業守則
(1)遵紀守法,服務社會。
(2)愛崗敬業,一絲不苟。
(3)精通業務,操作規範。
(4)反應迅速,冷靜沉著。
(5)高度的責任心和使命感,勇於奉獻。

基礎知識

2.2.1我國突發事件應急管理基礎知識
(1)突發事件的含義與特徵。
(2)突發事件應急管理的基本內容。
(3)控制突發事件的一般原則、程式和措施。
(4)我國突發事件的分類與分級。
(5)我國突發事件應急管理的體制和政策。
2.2.2緊急救助員職業基礎知識
(1)緊急救助員職業的性質、任務及工作程式。
(2)緊急救助員應具備的基本素質和行為規範。
(3)緊急救助員的權利與義務。
(4)緊急救助職業與相關職業的聯繫與區別。
2.2.3火災緊急救助基礎知識
(1)消防基礎知識和火災緊急救助原則。
(2)火災的特徵及其危害性。
(3)火場初期滅火的基本原理和方法。
2.2.4常見危險化學品緊急救助基礎知識
(1)常見危險化學品的分類、特點及其危害性。
(2)常見危險化學品泄漏事故的一般特點、處置程式和方法。
(3)常見危險化學品泄漏事故緊急救助的注意事項。
2.2.5自然災害緊急救助基礎知識
(1)自然災害的分類、特點及其危害性。
(2)自然災害的應急處置程式和方法。
(3)自然災害緊急救助中的注意事項。
2.2.6公眾聚集場所突發事件緊急救助基礎知識
(1)公眾聚集場所突發事件的分類、特點及其危害性。
(2)公眾聚集場所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程式和方法。
(3)公眾聚集場所突發事件中緊急救助的注意事項。
2.2.7安全疏散與逃生基礎知識
(1)火災煙氣的危害及流動特點。
(2)各類突發事件中人員避難和逃生的原則和方法。
(3)救人和自救的基本知識。
2.2.8醫療救護基礎知識
(1)突發事件中對人員救助的原則和基本方法。
(2)常見類型事件造成人員傷亡的特點和救護方法。
(3)現場急救的實施程式。
(4)簡單的人體生理解剖和病理知識。
(5)常用醫療救護器材和用品的使用常識。
2.2.9安全基礎知識
(1)突發事件預防的總體原則和一般方法。
(2)防火基礎知識。
(3)電氣安全基礎知識。
(4)交通事故處理基礎知識。
2.2.10 相關法律、法規知識
(1)《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相關知識;
(2)《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相關知識;
(3)《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相關知識;
(4)突發事件應急管理的相關法律知識。

工作要求

本標準對緊急救助員、高級緊急救助員和緊急救助師的技能要求依次遞進,高級別涵蓋低級別的要求。其中緊急救助師中的“緊急醫療救護”內容的考試按照高級緊急救助員的要求進行。

緊急救助員

職業
功能
工作內容
技能要求
相關知識
一、現場評估
(一)初步評估
1.能初步確定事件發生的時間、位置
2.能初步判斷事件類型、原因和影響範圍
3.能初步判斷事件造成的傷亡損失和危害
1.常見突發事件的損失統計方法
2.突發事件接報和記錄的基本知識
3.常見突發事件的報警方式和方法
4.常見突發事件的主管部門及相應專業救援機構的職責範圍和各自的功能
5.常見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需要的關鍵信息
6.常用通訊器材的使用方法
(二)信息的溝通與交換
1.能及時、準確報警
2.能與上級和相應專業救援機構溝通,交換現場信息
3.能使用常用通訊器材進行通話和聯絡
二、先期處置
(一)遇險人員營救
1.能引導和幫助遇險人員逃生
2.能控制群集現象
3.能使用常用工具對建築和交通工具的門、窗等進行破拆
1.組織安全疏散的基本方法和手段
2.遇險人員在緊急情況下的心理特徵和行為特性
3.常用工具的性能和使用方法
(二)事態控制
1.能正確使用攜帶型滅火器對初期火災進行撲救
2.能及時切斷電源、氣源等危險源
3.能對可疑危險爆炸物品進行隔離等初步控制
4.能正確使用個人防護用品進行自我保護
5.能進行必要的現場保護
1.攜帶型滅火器的使用方法
2.可疑爆炸物的處置程式及初期措施
3.各類突發事件的自我防護措施
4.常用個人防護用品的性能和使用方法;
5.保護現場的原則、方法和要求
三、緊急醫療救護
(一)傷情判定
1.能對傷員進行意識、呼吸和循環等生命體徵的檢查
2.能初步判斷傷員傷勢的輕重
3.能對意識不清、休克、窒息、骨折進行判別
4.做好傷情、病情的簡單情況記錄
5.能簡要、重點地向醫務人員介紹病情
1.生命體徵檢查的程式、方法和手段
2.傷員傷情的初步檢查及重傷、輕傷、心搏與呼吸停止的判別方法
3.意識不清、休克、窒息、骨折的判別方法和手段
4.傷情、病情資料記錄的內容和方法
5.交代病情的內容和方法
(二)傷情處理
1.能進行徒手心肺復甦
2.能對意識不清、休克、窒息和中毒的傷員進行現場處理
3.能利用指壓止血法加壓包紮止血法進行外傷止血
4.能利用三角繃帶、繃帶、手帕、毛巾、衣服等進行傷口的包紮
5.能對骨折傷員實施臨時固定
6.能對傷員進行正確搬運,避免造成傷勢加重
1.人工呼吸法和胸外心臟擠壓法等徒手心肺復甦方法的操作技術和要求
2.意識不清、休克、窒息、中毒的現場處理原則和方法
3.指壓止血法、加壓包紮止血法的操作要領和要求
4.繃帶包紮法、三角繃帶包紮法的操作技術和要求
5.骨折固定遵循的原則及身體各部位骨折的臨時固定方法和要領
6.徒手搬運法和擔架搬運法的基本操作技術和注意事項

高級救助員

職業
功能
工作內容
技能要求
相關知識
一、現場評估
(一)初步評估
1.能判斷現場潛在的險情
2.能判斷事件的等級、發展趨勢及可能造成的次生、衍生事件
1.常見突發事件潛在的危險性
2.常見突發事件的發展趨勢及可能造成的次生、衍生事件
3.常見突發事件的分級和所需的救援力量
4.常見突發事件的關鍵信息和要素的描述方法
5.緊急狀態下遇險人員及其親屬的心理及反應
6.記錄現場信息的方法和要求
(二)信息的溝通與交換
1.能收集、分析現場的相關信息
2.能利用準確的語言報告事件信息
3.能與現場遇險人員及其親屬進行溝通,穩定其情緒
4.能記錄現場情況
二、先期處置
(一)遇險人員營救
1.能確定疏散的優先順序
2.能組織現場人員安全、有序疏散
3.能選擇適當救生工具或用品營救遇險人員
1.常見突發事件現場應遵循的疏散順序
2.常見突發事件現場組織疏散的方法和要求
3.識別疏散標誌並判斷有效疏散路徑
4.常用救生工具或用品的性能和使用方法
(二)事態控制
1.能選擇相應的堵漏方法,並有效地實施
2.能轉移和保護重要財產
3.能對重點部位實施有效保護
4.能使用固定消防設施撲救初起火災
1.常用堵漏工具的類型、原理和操作程式
2.堵漏的基本方法
3.保護重點部位、重要財產的措施、方法和要求
4.消火栓、自動噴水滅火系統、自動報警系統等常用消防設施的功能和操作方法
三、緊急醫療救護
(一)傷情判定
1.能對傷情進行進一步的檢查
2.能初步進行檢傷分類
1.傷員進一步檢查的步驟、內容和方法
2.嚴重傷、重傷、輕傷、心搏與呼吸停止以及心搏驟停的判別方法
(二)傷情處理
1.能依據檢傷分類結果進行分級、分類處理傷員
2.能利用簡易呼吸器對傷員進行人工呼吸
3.能對頭部、胸部、腹部、脊柱創傷進行現場處理
4.能對心搏驟停、創傷性休克的傷員進行現場救治
5.能進行氣道異物阻塞解除
1.優先處理和優先運送傷員的原則
2.簡易呼吸器的使用及操作技術
3.頭部、胸部、腹部、脊柱創傷現場應急處理的原則和方法
4.心搏驟停、創傷性休克的現場救治技術
5.氣道異物阻塞解除的方法和要求
四、宣傳與指導
(一)安全知識宣傳
1.能對社區、單位或特定的社會群體進行安全知識宣傳
2.能講解、示範救人、自救及逃生知識和技能
1.安全知識宣傳的目的、方法和技巧
2.宣傳材料的編寫與宣傳形式的策劃
3.業務指導的目的、原則、內容和方法
(二)業務指導
能對緊急救助員進行業務指導

緊急救助師

職業
功能
工作內容
技能要求
相關知識
一、預案制定
(一)預案制定
1.能對單位、社區進行風險評估
2.能制訂應急預案
3.能對應急預案進行評價
1.常見突發事件風險評估的基本原理、內容、步驟和方法
2.單位、社區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編制的要求、步驟和方法
3.評價應急預案的指標和要素
(二)預案演練
1.能制訂演練方案
2.能組織實施小規模演練
1.應急預案演練方案制訂的目的、方法和主要內容
2.組織實施演練的方法與程式
二、現場控制
(一)現場信息管理
1.能正確報告現場信息和趨勢,以減小事件的危害程度
2.能按相關規定和要求接受媒體的諮詢和採訪
1.突發事件信息發布的原則和要求
2.與新聞媒體溝通的原則和方法
(二)現場組織與協調
1.能組織協調、指導緊急救助員和高級緊急救助員實施現場救助
2.能對現場人員和運輸工具進行安排
3.能根據現場情況採取針對性施救措施
1.常見突發事件組織和管理現場人員及運輸工具的原則和具體措施
2.靈活運用常見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的原則和條件
三、善後恢復
(一)現場環境恢復
1.能對現場損壞情況進行初步評估
2.能組織、實施現場清理的工作
3.能確定被疏散人員的返回順序
1.現場損失情況評估的主要內容、步驟和具體方法
2.現場清理工作的基本方法、步驟和注意事項
3.被疏散人員返回順序的確定原則
4.現場環境恢復的程式和措施
(二)心理干預
1.能使用心理干預的方法對受害者進行心理安慰
2.能接受間接受害人的諮詢
1.常見的心理干預方法(語言、眼神、手勢等)
2.突發事件直接和間接受害者事後的心理特徵和反應
(三)正常秩序恢復
1.能提出秩序恢復的建議
2.能制訂秩序恢復的計畫
3.能總結經驗教訓,提出改進意見
1.生產、生活秩序恢復的目標、原則和方法
2.突發事件善後處理工作的主要內容和相關政策
3.常見突發事件應急處置評估的要素和主要內容
四、培訓與管理
(一)培訓教育
1.能收集和總結緊急救助的案例
2.能編寫培訓教案
3.能對緊急救助員、高級緊急救助員進行培訓
1.緊急救助案例的蒐集和分析方法
2.制定培訓教案的基本原則和方法
3.常用培訓方式
4.教學方法
5.編寫教材的基本能力
(二)管理
1.能撰寫技術總結
2.能檢查、維護常用應急設施

比重表

理論知識


緊急救助員%
高級緊急救助員%
基本要求
職業道德
5
5
5
基礎知識
35
30
20
相關知識
現場評估
15
15

先期處置
20
15

緊急醫療救護
25
20
15
宣傳與指導

15

預案制定


15
現場控制


15
善後恢復


15
培訓與管理


15
合計
100
100
100

技能操作


緊急救助員%
高級緊急救助員%
技能要求
現場評估
30
25

先期處置
40
30

緊急醫療救護
30
25
15
宣傳與指導

20

預案制定


20
現場控制


20
善後恢復


25
培訓與管理


20
合計
100
100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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