綱要(《農業發展綱要四十條》簡稱)

綱要(《農業發展綱要四十條》簡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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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綱要”是一個簡稱或簡寫,全稱為:《農業發展綱要四十條》,或《1956到1967年全國農業發展綱要》。即為:1956年到1967年全國農業發展提綱挈領的要點。

《綱要》是一九五六年及之後十二年內指導全國農業發展的主導方針,亦即綱領性檔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綱要
  • 簡介:“綱要”是一個簡稱或簡寫
  • 全稱:《農業發展綱要四十條》
  • 詞性:名詞
  • 性質:綱領性檔案
簡介,制定過程,重點,套用,變化,評介,影響,

簡介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伊始,由於之前的國民黨統治,日軍的侵略,加上戰爭等原因,致使整箇中國,千瘡百孔,各行各業,百廢待舉;而這時候,美國人卻又聯合聯合國軍發動了侵朝戰爭,把矛頭指向新中國;敗退到台灣蔣介石,也伺機顛覆、反攻大陸。新中國的恢復和建設,困難重重,其中最大的困難是四億五千萬人口的吃飯問題,和發展工業的原料問題。一九五五年以前,富裕中農的平均收入水平,每人每年才八十元,一九五五年,全國糧食總產量是三千四百九十六億斤,每人年平均才三百斤左右。有五億以上人口的中國農村,給中國工業提供了世界上最巨大的國內市場。沒有中國的農業,便沒有中國的工業。
薄一波回憶,一九五五年三月三十日,毛澤東提出要“鑽社會主義工業化……。”同年十月十一日,毛澤東在中共第七屆六次全會上的講話中說:“現在的國際環境有利於我們完成過渡時期的總任務。……我們一定要爭取這個和平建設的時間。”〔《毛澤東選集》第五卷第一九九頁〕
中國的“工業化”、“和平建設”都離不開中國的農業;為了解決糧食和國內市場問題,《綱要》就這樣應運而生了。《綱要》確定了涉及到全國生產生活、建設發展、教育衛生、科學技術等方方面面的內容共四十條。

制定過程

一九六○年四月六日,中共中央書記處書記、國務院副總理譚震林,在第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上作的《為提前實現全國農業發展綱要而奮鬥》的報告中指出:《綱要》“是中共中央政治局根據毛澤東同志的倡議提出的,在一九五六年一月以草案形式公布。”
具體情況是:在中共內部,作為黨的主席,毛澤東只管國家發展的政策制定和檢查落實情況,並不做日常的具體(也叫一線)工作;做日常具體(一線)工作(包括宣傳工作)的是中共黨的副主席劉少奇及中央委員總書記鄧小平等人。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史百科全書(1949-1999)》一書中寫道:鄧小平“1955年4月中共七屆五中全會上,被增選為中央政治局委員。1956年9月在中共第八次全國代表大會上,作修改黨章的報告。在八屆一中全會上,當選為中央政治局常務委員、中央委員會總書記……。在任總書記的10年中,協助中央主席、副主席主持中央的日常工作……。”另據吳冷西在他的《憶毛主席》一書中記載:“……宣傳口的主要領導人劉少奇、鄧小平……”。
只做決定指導工作的毛澤東,一九五五年十一月間,在杭州天津分別同十四個省、區黨委書記共同商定了農業十七條。這是《綱要》的雛形。同年十二月,把十七條發至各省徵詢意見,一九五六年一月才形成農業四十條草案;此後又經過兩年實踐,一九五七年下半年,作了第一次修改,在一九五七年九月二十日~十月九日召開的八屆三中全會(擴大)上基本通過;一九五八年又作了第二次修改,一九五八年五月五日~二十三日,再次由中共在北京舉行的第八次代表大會第二次大會通過;一九六零年四月,才提交二屆人大第二次會議正式通過。發布這個《綱要》的中國國家主席令的人,為劉少奇。至此,《綱要》的形成前後歷時四年又五個月。

重點

中共中央書記處書記、國務院副總理譚震林,一九六○年四月六日,在第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上作的《為提前實現全國農業發展綱要而奮鬥》的報告中寫道:
“全國農業發展綱要是高速度地發展我國社會主義農業生產和建設的綱領,這個綱領規定了在不很長的時間內大大提高我國農、林、牧、副、漁生產的要求,規定了達到這個要求的各種有效措施,制定了在發展生產的基礎上,開展農村文化、教育、衛生等各方面建設的規劃,它向全國農民和全國人民指出了改變我國農村面貌的偉大目標。”一共有四十條。
《綱要》在全國農業發展上提出的重心是糧食和棉花——
糧食:“從1956年開始,在12年內,糧食每畝平均年產量,在黃河秦嶺、白龍江、黃河(青海境內)以北地區,由1955年的150多斤增加到400斤;黃河以南、淮河以北地區,由1955年的208斤增加到500斤;淮河、秦嶺、白龍江以南地區,由1955年的400斤增加到800斤。其中的沙荒地區、土地瘠薄地區、常年旱澇地區、高寒山區、無霜期很短地區、地廣人稀地區、大面積墾荒地區,可以按照情況,另外規定增產指標。”
棉花:“從1956年開始,在12年內,棉花每畝平均年產量(皮棉),由1955年的35斤(全國平均數),按照各地情況,分別增加到40斤、60斤、80斤和100斤。”
《綱要》提出糧食和棉花十二年內的指標和一九五五年完成數字比,翻一番左右。

套用

據記載:《綱要》一九五六年一月下發到一九五九年,四年間,除了稅收公積金、公益金和各項生產費用以外,按全國農村人口平均,每人收入八十五元左右,趕上了一九五五年以前富裕中農的平均收入水平(每人八十元),提前達到了綱要要求在一九六二年前後達到的目標。這是全國平均的水平,有許多富庶的地區已經超過八十五元這個水平,也還有相當一部分地區低於這個水平。
有關資料對《綱要》兩個中心截止一九五九年發展的記載是——
全國糧食總產量,在過去四年中增加了一千九百零五億斤,即從一九五五年的三千四百九十六億斤,增加到了一九五九年的五千四百零一億斤。
全國棉花:一九五九年,畝產皮棉達到一百斤以上的有四十五個縣、七百六十一萬三千畝棉田;八十斤到九十九斤的有五十五個縣、一千零四十四萬八千畝棉田;六十斤到七十九斤的有一百零四個縣、一千八百四十二萬三千畝棉田;至於六十斤以下的,許多地方都沒有以四十斤為界分別統計。因為絕大多數棉田的畝產量都超過四十斤,四十斤以下的主要是新發展的棉田。總計畝產皮棉六十斤、八十斤或者一百斤以上的,共有二百零四個縣,占全國一千零二十七個植棉縣的百分之二十。

變化

《綱要》要求中國全國自一九五六年起十二年內,糧食畝產量不同地區分別達到四、五、八,即黃河以北達到四百斤,黃河以南、淮河以北達到五百斤,淮河、秦嶺、白龍河以南達到八百斤;棉花(皮棉)畝產量按各地情況分別提高到四十斤、六十斤、八十斤和一百斤。一九五五年全國糧食單產分別為一百五十斤、二百零八斤、四百斤,十二年內實現四百斤、五百斤、八百斤,增加是一倍。而事實是:一九五八年五月五日~二十三日,就在《綱要》“再次由中共在北京舉行的第八次代表大會第二次大會通過前後,在中國農村,就出現了畝產萬斤糧的典型。”
主持制定《綱要》的毛澤東主持制定《綱要》的毛澤東
一九五八年八月二十七日,《人民日報》在一篇《人有多大膽,地有多大產》(作者劉西瑞)的文章中寫道:“壽張縣的糧食單位產量,縣委的口號是‘確保雙千斤,力爭3000斤’,但實際在搞畝產萬斤糧的高額豐產的指標,一畝地要產5萬斤、10萬斤……一般的社也是8000斤、7000斤,提5000斤指標的已經很少,至於畝產一、兩萬的根本沒有人提了。”一九五八年九月十八日,《人民日報》報導了當時被樹為“典型”的河北徐水縣,用“給山藥灌狗肉湯”增產,“一棵白菜可長500斤,1畝棉花產皮棉(去掉棉籽)5000斤,一畝小麥產12萬斤,一畝紅薯產120萬斤。”
一九五八年八月十三日,毛澤東去天津新立村參觀稻田,有關領導匯報說:“畝產可達10萬斤!”毛澤東聽後搖頭撇嘴,說:“不可能的事。”他指著一位領導說:“你沒有種過地,這不是放衛星,是放大炮。”新立村的領導為了證明他們說的“畝產十萬斤”是真的,就用電燈為水稻照明,用鼓風機朝水稻里吹風。毛澤東仍是搖頭,說:“吹牛,靠不住。我是種過地的。畝產十萬斤?堆也堆不起來嘛!”有些領導想說服毛澤東,讓小孩子往水稻上站,毛澤東馬上制止說:“娃娃,不要上去。站得越高,跌得越重哩。”(李銀橋《走向神壇的毛澤東》中外文化出版公司出版,第228頁)。
毛澤東到湖北省,聽省委第一書記王任重講,有一塊實驗田,水稻畝產上萬斤。毛澤東搖頭說:我不相信。外國朋友問毛澤東,畝產萬斤糧的奇蹟是怎樣創造出來的,他輕蔑地一笑,說:不要相信這些騙人的數字。(許全興《毛澤東晚年的理論與實踐》第138-139頁)一九五八年九月三十日,《人民日報》報導了一九五八年九月十九日到二十八日,劉少奇到江蘇視察,在常熟縣和平人民公社參觀中稻豐產實驗田時,他問黨委書記:畝產可以打多少?回答說:可以打一萬斤。少奇同志說:一萬斤,還能再多嗎?你們這裡條件好,再搞一搞深翻,還能多打些。一九五八年十一月二日,毛澤東就人民日報和新華社的宣傳報導,又一次找吳冷西長談時說:聽說人民日報有一篇社論講人民公社從集體所有制過渡到全民所有制時把時間縮短了,說三、四年,四、五年就行了,不要北戴河決議上寫的“或者更長一些時間”那半句話了。那半句話是我加上的。當時的想法是謹慎一點好。現在看來還是太急了。你們刪去那半句話就更急了,不知是聽了那一位政治局委員的意見。(吳冷西《憶毛不席》)
參與制定《綱要》的劉少奇參與制定《綱要》的劉少奇
在一九五八年十二月的武昌會議上,毛澤東批評了有人搞“吃窮飯”、“窮過渡”的做法。劉少奇說:
“農村(人均)達到150元到200元的消費水平就可以轉一批(指集體所有制轉為全民所有制),將來分批轉,這樣有利,否則等到更高了,轉起來困難多,反而不利。”
彭真也說:“我們搞土改,又搞合作社,又搞公社,只要每人到150元至200元就可以過渡。太多了,如羅馬尼亞那樣,農民比工人收入多時,就不好轉了。把三化(機械化、電氣化、園林化)的標準壓低,早轉比晚轉好,三四年即可過渡。”
毛澤東說:“按照劉少奇、彭真的意見,是趁窮之勢來過渡,趁窮過渡可能有利些,不然就難過渡……”(許全興《毛澤東晚年的理論與實踐》中國大百科全書出版社1993版187、189頁)

評介

《綱要》中的四、五、八等指標“是高速度發展”的綱領,對農業發展“……起了極大的促進作用。”
一九六○年四月六日,中共中央書記處書記、國務院副總理譚震林,在第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關於《為提前實現全國農業發展綱要而奮鬥》的報告、以及會議決議中都指出:中共中央制訂的“1956年到1967年全國農業發展綱要是高速度發展我國社會主義農業和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偉大綱領”。“在一九五六年一月,這個綱要草案第一次公布以後,得到了廣大農民和全體人民的熱烈擁護,對於當時的農業合作化的高潮和農業生產的高潮起了極大的促進作用。一九五七年十月,全國農業發展綱要修正草案的公布,再一次推動了農業生產和建設的新高潮……促進了整個國民經濟躍進形勢的發展。”
但在實踐中,主要是在一九五八年的實踐中,實際操作的指標卻超出了《綱要》對糧食、棉花制定的綱領性目標幾十倍、乃至幾百倍以上;而這超出的部分卻並不存在,只不過是一種“騙人的數字”——“浮誇”(大話)。社會和歷史對一九五八年“浮誇風”的認識,是對《綱要》優劣的一個真實評價。實踐是檢驗真理的唯一標準,實踐也是檢驗謬誤的唯一標準。

影響

毛澤東主持制定《綱要》的過程及其確定的指標,與一九五八年社會上的“浮誇風”,就像白和黑兩種顏色一樣,是伴隨著人類發展腳步的,並且它還將伴隨下去。《綱要》制定的過程及其目標的確定反映出來的思想,不論到什麼時候,都會是社會和人民生活、發展所需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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