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色食品:嬰幼兒谷粉

綠色食品:嬰幼兒谷粉

《綠色食品:嬰幼兒谷粉(NY/T 1714-2009)》本標準由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部提出,由中國綠色食品發展中心歸口。起草單位是中國科學院瀋陽套用生態研究所農產品安全與環境質量檢測中。本標準規定了綠色食品嬰幼兒谷粉的術語和定義、產品分類、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則、標誌、標籤、包裝、運輸與貯存。本標準適用於以一種或幾種穀類為主要原料。經加工製成的供3歲以下嬰幼兒食用的粉狀或片狀食品。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綠色食品:嬰幼兒谷粉
  • 外文名:Green food: farina in infants
  • 發布部門: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部
  • 出版社:中國標準出版社
  • 版本號:NY/T 1714-2009
  • 發布時間:2009
範圍,規範性引用檔案,產品分類,要求,試驗方法,標籤、標誌,包裝、運輸和貯存,

範圍

本標準規定了綠色食品嬰幼兒谷粉的術語和定義、產品分類、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則、標誌、標籤、包裝、運輸與貯存。
本標準適用於以一種或幾種穀類為主要原料,經加工製成的供3歲以下嬰幼兒食用的粉狀或片狀食品。

規範性引用檔案

下列檔案的條款通過本標準的引用而成為本標準的條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檔案。其隨後所有的修改單(不包括勘誤的內容)或修訂版均不適用於本標準。然而,鼓勵根據本標準達成協定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這些檔案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檔案,其最新版本適用於本標準。
GB/T 191 包裝儲運圖示標誌
GB/T 4789. 2 食品衛生微生物學檢驗 菌落總數測定
GB/T 4789. 3 食品衛生微生物學檢驗 大腸菌群測定
GB/T 4789. 4 食品衛生微生物學檢驗 沙門氏菌檢驗
GB/T 4789. 5 食品衛生微生物學檢驗 志賀氏菌檢驗
GB/T 4789. 10 食品衛生微生物學檢驗 金黃色葡萄球菌檢驗
GB/T 4789. 11 食品衛生微生物學檢驗 溶血性鏈球菌檢驗
GB/T 4789. 15 食品衛生微生物學檢驗 黴菌酵母計數
GB/T5009. 6 食品中脂肪的測定
GB/T5009. 8食品中蔗糖的測定
GB/T5009. 9食品中澱粉的測定
GB/T5009. 11食品中總砷及無機砷的測定
GB/T5009. 12食品中鉛的測定
GB/T5009. 15食品中鎘的測定
GB/T5009. 17食品總汞及有機汞的測定
GB/T5009. 18食品氟的測定
GB/T5009. 23食品中黃麴黴毒素B1、B2、G1、G2的測定
GB/T 5009. 28 食品中糖精鈉的測定
GB/T 5009. 29 食品中苯甲酸山梨酸的測定
GB/T 5009. 97 食品中環己基氨基磺酸鈉的測定
GB/T 5009. 182 面制食品中鋁的測定
GB/T 5413 嬰幼兒配方食品和乳粉通用檢驗方法
GB 7718 預包裝食品標籤通則
GB 14880 食品營養強化劑使用衛生標準
JJF 1070 定量包裝商品淨含量計量檢驗規則
NY/T 658 綠色食品 包裝通用準則
NY/T 1055 綠色食品 產品檢驗規則
NY/T 1056 綠色食品 貯藏運輸準

產品分類

1、即食類
產品經熱加工熟化,用溫開水或牛奶等沖調即可食用。
2、非即食類
產品未經熟化,應煮熟方可食用

要求

1、原料和輔料
應符合相關綠色食品標準和國家標準的規定。
2、感官
應符合表1的規定。
表1 感官
項目
指標
色澤
具有本產品應有的顏色,並均勻一致
滋味、氣味
具有本產品應具有的風味,無異味
組織形態
粉狀或片狀,乾燥鬆散、均勻無結塊
沖調性
以適量的溫開水沖調或煮熟,經充分攪拌呈潤滑的糊狀
雜質
無肉眼可見雜質,無霉變
3、理化指標
應符合表2的規定
表2 理化指標
序號
項目
指標(每 100g)
1
熱量,kJ(kcal)
≥1506(360)
2
蛋白質,g
≥5.0
3
脂肪,g
≤8.0
4
總糖,g
其中蔗糖,g
≥60.0
≤20.0
5
粗纖維,g
≤5.0
6
灰分,g
≤5.0
7
水分 ,g
≤7.0
8
維生素A ,IU
1000~3900
9
維生素D,IU
200~600
10
維生素B1,μg
≥200
11
維生素B2,μg
≥200
12
煙酸,μg
≥3000
13
鈉,mg
≤300
14
鈣,mg
300~600
15
磷,mg
225~450
16
鐵,mg
≥6.0
17
鋅,mg
2.5~7.0
註:其他食品營養強化劑按照 GB 14880 的規定執行。
4、衛生指標
應符合表3的規定。
表3 衛生指標
序號
項目
指標
1
無機砷,mg/kg
≤0.1
2
鉛,mg/kg
≤0.1
3
總汞,mg/kg
≤0.02
4
鎘,mg/kg
≤0.1
5
鋁,mg/kg
<25
6
氟,mg/kg
≤1.0
7
山梨酸,mg/kg
不得檢出(<1)
8
苯甲酸,mg/kg
不得檢出(<1)
9
糖精鈉,mg/kg
不得檢出(<0.2)
10
環己基氨基磺酸鈉,mg/kg
不得檢出(<2)
11
黃麴黴毒素B1,μg/kg
不得檢出(<0.2)
12
脲酶定性
陰性
註:脲酶定性僅適用於含大豆成分的產品。
5、微生物指標
應符合表4的規定。
表4 微生物指標
序號
項目
指標
1
黴菌和酵母,cfu/g
≤50
2
菌落總數,cfu/g
即食類,≤20000
非即食類,≤40000
3
大腸菌群,MPN/100g
即食類,≤30
非即食類,≤90
4
致病菌(沙門氏菌、志賀氏菌、金黃色葡萄球菌及溶血性鏈球菌)
不得檢出
6、產品淨含量
應符合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令[2005]第75號。

試驗方法

1、感官檢驗
取2個包裝單位的樣品,散放於容器中,在 自然光線下用 目測法檢驗其組織狀態、色澤和雜質,嗅其氣味。
對非即食品沖調糊化,即取20g樣品,加80mL冷水,攪勻後在電爐上一邊攪拌,一邊煮沸,觀察沖調性 ,使成糊狀,品嘗其滋味;對即食品沖調糊化,即取20g樣品,加入80mL溫度約為80℃的熱水沖調,邊加水,邊攪拌,觀察沖調性,使成糊狀,品嘗其滋味。
2、淨含量檢驗
按照JJF 1070的規定執行。
3、理化指標檢驗
(1)熱量
按照蛋白質、脂肪和總糖測定值分別乘以熱量係數4、9、4,所得之和為kcal值,再乘以4.184 為kJ值。
(2)蛋白質
按照GB/T 5413. 1 的規定執行。
(3)脂肪
按照GB/T 5009. 6 的規定執行。
(4)總糖
按照GB/T 5009. 9 的規定執行。但去掉“再用約100mL乙醇(85%)洗去可溶性糖類”的操作。
(5)蔗糖
按照GB/T5009. 8的規定執行。
(6)粗纖維
按照GB/T 5413. 6 的規定執行。
(7)灰分
按照GB/T 5413. 7的規定執行
(8)水分
按照GB/T 5413. 8的規定執行,
(9)維生素 A,D
按照GB/T 5413. 9的規定執行
(10)維生素B1
按照GB/T 5413. 11土的規定執行
(11)維生素 B2
按照GB/T 5413. 12的規定執行。
(12)煙酸
按照GB/T 5413. 15的規定執行
(13)鈉,鈣,鐵,鋅
按照GB/T 5413. 21的規定執行。
(14)磷
按照GB/T 5413. 22的規定執行 。
4、衛生指標
(1)無機砷
按照GB/T 5009. 11 的規定執行。
(2)鉛
按照GB /T 5009. 12 的規定執行。
(3)總汞
按照GB /T 5009. 17 的規定執行。
(4)鎘
按照GB/T 5009. 15 的規定執行。
(5)鋁
按照GB/T 5009. 182 的規定執行。
(6)氟
按照GB/T 5009. 18 的規定執行 。
(7)苯甲酸、山梨酸
按照GB/T 5009. 29 的規定執行。
(8)糖精鈉
按照GB/T 5009. 28 的規定執行。
(9)環己基氨基磺酸鈉
按照GB/T 5009. 97的規定執行 。
(10)黃麴黴毒素B1
按照GB/T 5009. 23 的規定執行。
(11)脲酶定性
按照GB/T 5413. 31 的規定執行 。
5、微生物指標檢驗
(1)黴菌和酵母
按照GB/T 4789.15 的規定執行。
(2)菌落總數
按照GB/T 4789.2的規定執行。
(3)大腸菌群
按照GB/T 4789.3的規定執行。
(4)致病菌
按照GB/T 4789.4、GB/T 4789.5、GB/T 4789.10和GB/T 4789.11的規定執行。
6、檢驗規則
按照NY/T 4055的規定執行。

標籤、標誌

1、標籤
包裝標籤應符合GB 7718 的規定。
2、標誌
產品包裝土應標註綠色食品標誌,其標註辦法應符合《中國綠色食品商標標誌設計使用規定手冊》的規定。 儲運圖示按GB/T 191的規定執行。

包裝、運輸和貯存

1、包裝
(1)包裝、包裝容器
應符合NY/T 658 的規定。
(2)包裝要求
採用袋裝、盒裝或簡裝等包裝形式,封口平整,包裝嚴密,不透氣。
2、運輸、貯存
應符合NY/T 1056 的有關規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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