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股入賬

紅股入賬是選擇股票分紅方式的股份公司所送股份已經到達股東賬戶。送紅股後,公司的資產、負債、股東權益的總額及結構並沒有發生改變,但總股本增大了,同時每股淨資產降低了。

定義,紅股,利與弊,除權除息,常見問題,與轉增的區別,納稅規定,

定義

紅股入賬,俗稱送股,是上市公司股票分紅作為企業利潤分配於股東的一種收益分派方式, 紅股指的是股份。上市公司將淨利潤不以“現金股利”的形式、而以發放股票的形式分配給股東,結果是利潤轉化為了股本

紅股

即將股票紅利(Bonus shares/bonus issue)分配給股東。在上市公司分紅時,我國股民普遍都偏好送紅股。其實對上市公司來說,在給股東分紅時採取送紅股的方式,與完全不分紅、將利潤滾存至下一年度等方式 並沒有什麼區別。
這幾種方式,都是把應分給股東的利潤留在企業作為下一年度發展生產所用的資金。它一方面增強了上市公司的經營實力,進一步擴大了企業的生產經營規模,另一方面它不象現金分紅那樣需要拿出較大額度的現金來應付派息工作,因為企業一般留存的現金都是不太多的。所以這幾種形式對上市公司來說都是較為有利的。
當上市公司不給股東分紅或將利潤滾存至下一年時,這部分利潤就以資本公積金的形式記錄在資產負債表中。而給股東送紅股時,這一部分利潤就要作為追加的股本記錄在股本金中,成為股東權益的一部分。但在送紅股時,因為上市公司的股本發生了變化,一方面上市公司需到當地的工商管理機構進行重新註冊登記,另外還需對外發布股本變動的公告。
但不管在上述幾種方式中採取那一種來處理上一年度的利潤,上市公司的淨資產總額並不發生任何變化,未來年度的經營實力也不會有任何形式上的變化.

利與弊

對於股東來說,採取送紅股的形式分配利潤將優於不分配利潤。這幾種方式雖都不會改變股東的持股比例,也不增減股票的含金量,因為送紅股在將股票拆細的同時也將股票每股的淨資產額同比例降低了,但送紅股卻能直接提高股民的經濟效益。送股是用分配利潤來送.轉增是用公積金來轉.股東都會收益 。其根據如下:
1.按照我國的現行規定,股票的紅利的徵稅可根據同期儲蓄利率實行扣減,即給予一定的優惠,具體稅額就是每股紅利減去同期儲蓄利率後再徵收20%的股票所得稅,這樣在每次分紅時要徵收的稅額是:
所得稅=(每股紅利-本年度一年期定期儲蓄利率)×20%
上市公司在本年度不分配利潤或將利潤滾存至下一年時,下一年度的紅利數額就勢必增大,股民就減少了一次享受稅收減免的優惠。
2.在股票供不應求階段,送紅股增加了股東的股票數量,在市場炒作下有利於股價的上漲,從而有助於提高股民的價差收入。
3.送紅股以後,股票的數量增加了,同時由於除權降低了股票的價格,就降低了購買這種股票的門檻,在局部可改變股票的供求關係,提高股票的價格。
將送紅股與派現金相比,兩者都是上市公司對股東的回報,只不過是方式不同而已。只要上市公司在某年度內經營盈利,它就是對股民的回報。
但送紅股與派發現金紅利有所不同,如果將這兩者與銀行存款相比較,現金紅利有點類似於存本取息,即儲戶將資金存入銀行後,每年取息一次。而送紅股卻類似於計複利的存款,銀行每過一定的時間間隔將儲戶應得利息轉為本金,使利息再生利息,期滿後一次付清。
送股這種回報方式又有其不確定性,因為將盈利轉為股本而投入再生產是一種再投資行為,它同樣面臨著風險。若企業在未來年份中經營比較穩定、業務開拓較為順利,且其淨資產收益率能高於平均水平,則股東能得到預期的回報;若上市公司的淨資產收益率低於平均水平或送股後上市公司經營管理不善,股東不但在未來年份里得不到預期回報,且還將上一年度應得得紅利化為了固定資產沉澱。這樣送紅股就不如現金紅利,因為股民取得現金後可選擇投資其他利潤率較高的股票或投資工具。
上市公司的分紅是採取派現金還是送紅股方式,它取決於持多數股票的股東對公司未來經營情況的判斷和預測,因為分紅方案是要經過股東大會討論通過的。但我國上市公司中約有一半以上的股份為國家股,且其股權代表基本上都是上市公司的經營管理人員。由於切身利益的影響,經營管理人員基本上都贊同企業的發展與擴張,所以我國上市公司的分紅中,送紅股的現象就非常普遍。

除權除息

上市證券發生權益分派、公積金轉增股本、配股等情況,交易所會在股權(債權)登記日(B股為最後交易日)次一交易日對該證券作除權除息處理。

常見問題

(1)股票除權當天,股價何以“大跌”導致紅股不“紅”?
一些股民在不了解除權除息有關知識的情況下,對股價除權當天的“大跌”感到吃驚,這是認識上的誤區,這種認識誤區大多發生在新股民當中。
上市公司分紅送股必須要以某一天為界定日,以規定哪些股東可以參加分紅,那一天就是股權登記日,在這一天仍持有該公司股票的所有股東可以參加分紅,這部分股東名冊由登記公司統計在冊,在固定的時間內,所送紅股自動劃到股東賬戶上。
股權登記日後的第二天再買入該公司股票的股東已不能享受公司分紅,具體表現在股票價格變動上,除權日當天即會產生一個除權價,這個價格相對於前一日(股權登記日)雖然明顯降低了,但這並非股價下跌,並不意味著在除權日之前買入股票的股東因此而有損失,相對於除權後“低價位”買入股票但無權分享紅利的股東而言,在“高價位”買入但有權分享紅利的股東,二者利益、機會是均等的,後者並無任何“損失”。
例如:
某股10送3股,股權登記日當天股民甲以收市價10元,買進1000股共花本金10000元(不含手續費、印花稅),第二天該股除權,除權價為7.69元,此時股民甲股票由原來的1000股變為1300股,以除權價計算,其本金仍為10000元,並沒有損失。
(2)什麼是股權登記日、除權(息)日?
上市公司的股份每日在交易市場上流通,上市公司在送股派息配股的時候,需要定出某一天,界定哪些股東可以參加分紅或參與配股,定出的這一天就是股權登記日。也就是說,在股權登記日這一天仍持有或買進該公司的股票的投資者是可以享有此次分紅或參與此次配股的股東,這部分股東名冊由證券登記公司統計在案,屆時將所應送的紅股、現金紅利或者配股權劃到這部分股東的賬上。這裡請投資者注意,上交所規定,所獲紅股及配股需在股權登記日後第二個交易日上市流通。
所以,如果投資者想得到一家上市公司的分紅、配股權,就必須弄清這家公司的股權登記日在哪一天,否則就會失去分紅、配股的機會。
股權登記日後的第一個交易日就是除權日或除息日,這一天購入該公司股票的股東是不同於可以享有本次分紅的“新股東”,不再享有公司此次分紅配股
股權登記日和股權投票登記日的區別?
今天是股權投票登記日,然後一直停牌股改通過對價上市,上市的前一天就是股權登記日,只有有投票權的人才有資格登記.今天沒有買股票的人則無法取得登記資格.
(3)什麼是含權含息股填權貼權
上市公司在董事會、股東大會決議的送紅、配股後,尚未正式進行分紅、配股工作,股票未完成除權除息前稱為“含權”、“含息”股票。
股票在除權後交易,交易市價高於除權價,取得送紅或配股者得到市場差價而獲利,為填權。交易市價低於除權價,取得送紅配股者沒有得到市場差價,造成浮虧,則為貼權。
(4)除權、除息價怎樣計算?
上市公司進行分紅後,除去可享有分紅、配股權利,在除權除息日這一天會產生一個除權價或除息價,除權或除息價是在股權登記這一天收盤價基礎上產生的,根據深、滬證券交易所交易規則的規定,計算辦法具體如下:
除權(息)價的計算公式為:
除權(息)報價=[(前收盤價-現金紅利)+配(新)股價格× 流通股份變動比例]÷(1+流通股份變動比例)
除權日賣出股票,是否仍有分紅?
股權登記日當天收市後,仍持有該公司股票,可享有分紅;但在除權日拋出原持有股票,是否仍享有分紅呢?
股權登記日是用以區分能否享受公司紅利的標誌,凡在股權登記日這一天(直到收市)仍持有公司股票的,屬於可享受該公司分紅的股東,第二天(除權日)再買入股票的,已不可享受分紅。 因此,上述問題即使第二天(除權日)賣掉股票,依然是可以享受公司分紅的股東。
(5)、XR、DR、XD代表什麼?
滬市行情顯示、行情日報表中常常在股票名稱前出現XR、DR、XD的字母,許多股民不知道是什麼意思?
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的有關規定,某股票在除權日當天,在其證券名稱前記上XR,為英文Ex-Right的縮寫,表示該股已除權,購買這樣的股票後將不再享有分紅的權利;證券代碼前標上DR,為英文Ex-Rivident和Ex-Right合在一起的縮寫,表示除權除息,購買這樣的股票不再享有送紅派息的權利。證券代碼前標上XD,為英文Ex-Divident的縮寫,表示股票除息,購買這樣的股票後將不再享有派息的權利。

與轉增的區別

送股是將公司未分配利潤轉換為股份送給股東的一種分配方式;轉增股是將公司的公積金轉換為股份送給股東的一種分配方式。兩種分配方式股東都會受益。
送股和轉增股都是無償地獲得上市公司分配的股票,只是上市公司在財務核算的賬務處理上不一樣。
送紅股是利潤的分配的一種形式,只是將利潤再投資轉化成資本金,個人股東需要繳納所得稅(法人股東可以暫不繳納,待變現時繳納)。而轉增是資本公積進行資本化,資本公積本來就是股東的投資,因此不需要繳納稅費。以上送紅股和轉增都涉及公司註冊資本變化,公司需要繳納相應的註冊資本工商登記費。

納稅規定

紅股納稅,即個人股東獲得紅股,應按股份面值(我國現行規定為每股面值統一為1元)的20%比例稅率繳納個人所得稅(以下簡稱“紅股納稅”)這是現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等國家有關稅收法規明確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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