糧食流通體制

糧食流通體制是糧食商品從生產領域到消費領域的流通渠道及收購、銷售、調撥、庫存等基本管理制度的總稱。我國從1953年實行糧食統購統銷開始,對社會商品糧一直實行由國家集中管理,指定糧食部門獨家經營,單一渠道流通的體制。農民生產的商品糧絕大部分由糧食部門統一收購,城鎮居民和農村缺糧戶的口糧、工商業用糧、收購農副產品獎售糧等,都由糧食部門按國家規定統一供應。除允許農民在完成國家糧食徵購任務以後,相互之間可以進行少量的餘缺調劑和供銷社經營少部分議價糧食外,其他任何單位和個人都不準經營糧食。

在人均糧食占有量較低、糧食供求矛盾比較突出的情況下,這種單一渠道流通的糧食管理體制,對統籌兼顧、全面安排、統一調度全國糧食,保證各方面對糧食的基本需要,起了積極作用。是,這種體制也形成了社會需要的糧食基本上都由國家包下來的狀況,既加重了國家的糧食負擔和財政負擔,又影響農民生產商品糧的積極性。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以後,對糧食流通體制進行了一些改革,主要是:恢復糧食集市貿易,開展糧食議購議銷; 中央對省實行購、銷、調、撥包幹辦法,計畫外糧食主要由市場調節; 在發揮國營糧食商業主渠道作用的同時,允許多渠道經營,這是糧食流通體制的一項重大改革。它對疏通糧食流通渠道,促進農業生產發展,活躍城鄉市場,起到了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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