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糧食流通體制改革30年》是2009年經濟管理出版社出版的圖書。
基本介紹
- 書名:中國糧食流通體制改革30年
- ISBN: 9787509606339, 7509606330
- 頁數:510頁
- 出版社:經濟管理出版社;
- 出版時間:2009年7月1日
- 開本:16
背景
改革歷程
第一步:提高糧食統購價格,恢復糧食集市貿易(1979年-1981年)
第二步:實行徵購、銷售、調撥包乾,允許多渠道經營(1982年-1984年)
1983年初,農村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的推行,打破了我國農業生產長期停滯不前的局面,促進農業從自給半自給經濟向較大規模的商品生產轉化。這一年,經國務院同意,在完成糧油統購任務後實行多渠道經營,國營糧食商業是糧食多渠道經營中的主渠道,同時積極開展議購議銷業務,參與市場調節。供銷社和農村其他合作商業組織可以靈活購銷,農民私人也可以經營。
這一步糧食流通體制改革堅持計畫經濟為主、市場調節為輔的原則,在延續以固定徵購基數和低於市場價格的統購價為特徵的統購統銷政策的前提下,對各地實行購銷調撥包乾,允許多渠道經營進行市場調節。農村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的實行和糧食流通體制改革的推進,帶來了農業生產力的解放和糧食生產的跨越發展,糧食連續豐收,並於1984年首次出現農民賣糧難。
第三步:取消糧食統購,實行契約定購(1985年-1992年)
1985年,針對當時實行糧食統購統銷,糧食產量增加,但質量、品種不適應市場需求,農民“賣糧難”,影響糧食生產發展和農民收益提高等問題,黨中央、國務院決定取消糧食統購,實行契約定購,同時調整農村糧油購銷價格,改變農村糧油購銷倒掛的狀況。實行契約定購的品種是小麥、稻穀、玉米和遼寧、吉林、黑龍江、內蒙古、安徽、河南的大豆,定購以外的糧食自由購銷。契約定購糧食計畫由國家確定,各省(區、市)按照國家確定的契約定購計畫,合理安排分品種的定購數量,逐級下達,通過同農民簽訂契約予以落實。各地落實契約定購計畫時,從有利於調整農村產業結構出發,根據不同情況區別對待,重點放在適宜種糧、提供商品糧較多的地區,以保護糧農的生產積極性。取消糧食統購、實行契約定購,標誌著實行了32年的統購統銷制度開始逐步退出歷史舞台。此後,國家數次調整糧食契約定購任務,逐步縮小計畫調節範圍,擴大市場調節範圍;提高糧油契約定購價格和統銷價格,使糧油定購價逐步接近市場價,逐步改變糧食購銷價格倒掛狀況;充實糧油契約定購的經濟內容,實行糧食契約定購與供應化肥、柴油和發放預購定金“三掛鈎”,以增加農民收入,調動農民種糧積極性。
1990年,針對當時一些主產區出現農民“賣糧難”、糧食部門儲糧難、產區和銷區之間調銷不暢的現象,國務院決定在完成國家糧食定購任務、敞開收購議價糧的基礎上,建立國家專項糧食儲備制度,成立國家糧食儲備局負責管理國家糧食儲備,各省(區、市)也逐步建立地方糧食儲備,以保護農民糧食生產積極性,防備災荒,調劑餘缺,增強巨觀調控能力,保證糧食市場供應和糧價基本穩定。同時,逐步建立糧食批發市場,開展有組織的餘缺調劑,搞活糧食流通。1991年、1992年,國家先後多次對糧食統銷價格和定購價格進行了調整。
這一步糧食流通體制改革堅持計畫經濟與市場調節相結合,其主要特徵是實行糧食經營和價格“雙軌制”。
第四步:放開糧食價格和經營,積極探索糧食購銷市場化的改革路子(1993年-1995年)
1993年末,糧食品種結構不能滿足消費需求,糧價上升較快,市場供應一度比較緊張。為加強國家和地方政府對糧油市場的巨觀調控,1994年,國務院批准了財政部、國家計委、國家經貿委、內貿部、農業部、國家糧食儲備局等六部門提出的《糧食風險基金實施意見》;組建了以經營農產品收購資金為主的農業政策性金融機構————中國農業發展銀行;國務院發出深化糧食購銷體制改革的通知,決定提高糧食定購價格,要求切實做好糧食收購工作,確保國家掌握必要的糧源,建立健全糧食儲備調節體系和靈活的糧食吞吐調節機制,組織好產區和銷區的購銷銜接,建立兩條線運行機制,深化糧食企業改革,充分發揮糧食部門主渠道作用,並提出了中央統一領導、地方分級負責的糧食管理原則和省、自治區、直轄市政府領導負責制。1995年,國務院又進一步強調堅持和完善省長、自治區主席、直轄市市長負責制,明確劃分中央和地方糧食事權,搞好兩級總量平衡;將糧食部門政策性業務和商業性經營分開,並建立精幹、高效、責權統一的中央糧食調節管理系統。
這一步糧食流通體制改革是在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大背景下進行的,長達40年的糧食統購統銷制度徹底結束,從1955年開始發行給無數中國人留下難忘記憶的糧票進入收藏市場,並對全面放開糧食購銷市場,在糧食歉收情況下加強糧食巨觀調控,進行了探索和嘗試。
第五步:確定“四分開一完善”的改革原則,推行“三項政策一項改革”措施(1996年-2000年)
在黨中央、國務院一系列政策措施作用下,糧食生產邁上新的台階,糧食流通體制改革取得了一定進展,但糧食流通體制仍然沒有擺脫“大鍋飯”的模式,不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要求。
“不改革,中央和地方的責權關係不清,中央財政不堪重負;不改革,國有糧食企業就難以扭轉虧損,不能擔當糧食流通主渠道的重任;不改革,不利於保護農民的生產積極性,必將影響糧食生產的持續穩定增長。”按照黨的十五大提出的目標和要求,1998年中央1號檔案進一步明確了“四分開一完善”(即政企分開、中央與地方責任分開、儲備與經營分開、新老糧食財務掛賬分開和完善糧食價格機制)的改革原則。
同年5月,國務院作出進一步深化糧食流通體制改革的決定,按照“四分開一完善”的原則,轉換糧食企業經營機制,實行政企分開;合理劃分中央和地方的糧食事權,全面落實糧食省長負責制;完善糧食儲備體系,實行儲備和經營分開;建立和完善政府調控下市場形成糧食價格的機制;積極培育糧食市場,促進糧食有序流通;妥善解決糧食財務掛賬,改進資金管理辦法。同時,國務院有關部門制定了關於完善糧食風險基金管理的辦法、關於完善糧食價格形成機制的意見、關於實施糧食企業附營業務與收儲業務分離的方案、關於做好國有糧食企業減員分流工作的意見、關於清理消化國有糧食企業新增財務掛賬和其他不合理占用貸款的辦法、關於劃轉中央直屬糧食儲備庫(站)的有關規定等六個配套檔案。
同年國務院辦公廳發出進一步做好糧食購銷和價格管理工作的補充通知,強調糧食流通體制改革工作重點是堅決貫徹敞開收購、順價銷售、收購資金封閉運行三項政策,加快國有糧食企業自身改革,提高市場競爭力。6月、8月,國務院先後發布《糧食收購條例》、《糧食購銷違法行為處罰辦法》。
10月召開的黨的十五屆三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農業和農村工作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進一步強調,各地和有關部門要按照中央的部署,統一認識,堅決貫徹按保護價敞開收購農民餘糧、糧食收儲企業實行順價銷售和糧食收購資金封閉運行三項政策,加快國有糧食企業自身改革,確立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的新機制,確保糧食流通體制改革順利實施,達到預期目標。11月,國務院印發當前推進糧食流通體制改革的意見,對落實“三項政策、一項改革”作了進一步部署。為應對亞洲金融危機,確保按保護價敞開收購農民餘糧政策的落實,國務院還決定利用國債資金進行大規模的糧庫建設。
1999年,針對我國糧食已由長期短缺變成總量大體平衡、豐年有餘,糧食生產結構性矛盾日益突出,優質品種相對不足,一些糧食品種銷售不暢,庫存大量積壓,而農民仍在繼續大量生產;按保護價收購的範圍偏大,影響糧食生產結構調整和效益提高;糧食超儲補貼辦法不盡合理,導致一些國有糧食企業不積極銷售、坐拿超儲補貼,財政補貼負擔過重的狀況,國務院決定進一步完善糧食流通體制改革政策措施,在繼續堅定不移地貫徹“三項政策、一項改革”的基礎上,適當調整糧食保護價收購範圍,降低糧食收購價格水平,完善糧食超儲補貼辦法,促進順價銷售。為深化糧食流通體制改革,完善中央儲備糧經營管理體制,國務院決定調整中央儲備糧管理機構,將原國家糧食儲備局改為國家糧食局,負責全國糧食流通巨觀調控的具體業務、行業指導和中央儲備糧行政管理。同時組建中國儲備糧管理總公司,負責中央儲備糧的經營管理。2000年,為促進農業和糧食生產結構調整,退出保護價收購的糧食品種範圍進一步擴大,糧食收購渠道拓寬。
這一步糧食流通體制改革是在我國糧食連年豐收的背景下進行的,堅持了市場化取向,對糧食豐收情況下保護農民糧食生產積極性,加強糧食巨觀調控,促進糧食生產結構調整,進行了探索和嘗試。
第六步:放開銷區,保護產區(2001年-2003年)2001年我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對深化改革、擴大開放產生廣泛而深刻的影響。特別是經過1998年以來的改革,糧食收購渠道逐步拓寬,糧食流通體制發生了很大變化。針對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初步建立、糧食生產和流通形勢的變化以及加入世界貿易組織給糧食產銷帶來的機遇與挑戰,2001年7月,國務院下發了進一步深化糧食流通體制改革的意見,要求主銷區加快糧食購銷市場化改革,放開糧食收購,糧食價格由市場供求形成;完善國家儲備糧垂直管理體系,適當擴大中央儲備糧規模,增強國家巨觀調控能力;中央財政將糧食風險基金補貼完全包乾給地方,真正建立起糧食生產和流通的省長負責制;糧食主產區繼續發展糧食生產,在繼續實行“三項政策、一項改革”的前提下,賦予省級人民政府自主決策的權力,切實保護農民種糧積極性;加快國有糧食購銷企業改革,切實做到自主經營、自負盈虧。同月底召開的全國糧食工作會議進一步確定了“放開銷區、保護產區、省長負責、加強調控”的改革思路。
北京、上海、天津、浙江、江蘇、福建、廣東、海南等8個糧食主銷省(市)率先放開了糧食購銷市場。糧食主產區在繼續堅持按保護價敞開收購農民餘糧政策的同時,按照糧食省長負責制的要求,進行了糧食購銷市場化改革的嘗試和探索,如安徽、湖南、湖北、內蒙古、新疆5個省(區)全面放開糧食收購市場和價格,在全省範圍或省內部分地區對農民實行直接補貼試點;河北、河南、吉林、遼寧、江西5個省在堅持保護價制度的同時,在省內部分地區實行對農民直接補貼或價內補貼,在實行直接補貼的地區放開糧食收購市場和價格;黑龍江、山東、四川、陝西4個省縮小保護價收購範圍,放開省內部分非主產區的糧食收購市場和價格。產銷平衡區的廣西、重慶、雲南、貴州、青海5個省(區、市)也實行了糧食購銷市場化改革。
為加強對中央儲備糧的管理,保證中央儲備糧數量真實、質量良好和儲存安全,保護農民利益,維護糧食市場穩定,有效發揮中央儲備糧在國家巨觀調控中的作用,2003年8月,國務院頒布《中央儲備糧管理條例》。
這一步糧食流通體制改革,為在全國全面放開糧食購銷市場積累了經驗,創造了條件。
第七步:全面放開糧食購銷市場和價格,實現糧食購銷市場化(2004年以後)2003年黨的十六屆三中全會通過《中共中央關於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決定》,標誌著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從建立走向完善。隨著國民經濟市場化程度的提高,糧食流通體制改革的深入和農村稅費改革的全面實行,進一步推進糧食購銷市場化改革的條件基本具備。2004年5月,國務院出台《關於進一步深化糧食流通體制改革的意見》(即糧食流通體制改革的總體方案),決定在總結經驗、完善政策的基礎上,按照有利於糧食生產、有利於種糧農民增收、有利於糧食市場穩定、有利於國家糧食安全的原則,全面放開糧食收購市場。提出深化糧食流通體制改革的總體目標是:在國家巨觀調控下,充分發揮市場機制在配置糧食資源中的基礎性作用,實現糧食購銷市場化和市場主體多元化;建立對種糧農民直接補貼的機制,保護糧食主產區和種糧農民的利益,加強糧食綜合生產能力建設;深化國有糧食購銷企業改革,切實轉換經營機制,發揮國有糧食購銷企業的主渠道作用;加強糧食市場管理,維護糧食正常流通秩序;加強糧食工作省長負責制,建立健全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要求和符合我國國情的糧食流通體制,確保國家糧食安全。深化糧食流通體制改革的基本思路是:放開收購市場,直接補貼糧農,轉換企業機制,維護市場秩序,加強巨觀調控。深化糧食流通體制改革的步驟和要求是:全面規劃,分步實施,因地制宜,分別決策,加強領導,落實責任。同時,頒布施行《糧食流通管理條例》,依法規範糧食經營者和市場監管者的行為,維護正常的流通秩序。
2006年,為妥善解決改革中出現的新問題,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堅持既定的糧食流通體制改革總體目標和基本思路,國務院下發了《關於完善糧食流通體制改革政策措施的意見》,從規範政府調控與企業經營關係、加快國有糧食購銷企業組織結構創新、發展糧食產業化經營、解決國有糧食企業歷史包袱、培育和規範糧食市場、建立產銷區之間利益協調機制、完善最低收購價政策和直接補貼政策、健全糧食巨觀調控體系等方面,進一步完善政策措施,健全體制機制,保證糧食流通體制改革的順利推進。
這一步糧食流通體制改革,從真正意義上全面放開了糧食購銷市場和價格,標誌著糧食流通體制完全邁上了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軌道。
輝煌成就
(一)糧食購銷市場全面放開,實現了糧食購銷體制從過去統購統銷到糧食購銷市場化的根本性轉變
開通全國糧油市場信息系統,建立全國主要糧食品種市場行情和價格監測體系。為保護種糧農民利益和種糧積極性,穩定市場糧價,國家通過對重點地區、重點糧食品種實行最低收購價政策和糧食儲備吞吐調節等手段,及時加強對市場的調控,保證國內糧食市場和價格基本穩定,保護了糧食生產者和消費者利益。四是對種糧農民直接補貼機制初步建立。為保護種糧農民利益,從糧食風險基金中安排一半以上資金用於對種糧農民直接補貼,實現了對農民“取”向“予”的重大轉變。2008年對種糧農民直接補貼資金達到151億元。廣西、福建、浙江等省區通過直接補貼與儲備糧訂單收購掛鈎,充分發揮了直接補貼對調動農民種糧積極性的重要作用,促進了糧食生產穩定發展。
(二)糧食巨觀調控能力不斷增強,初步實現了糧食管理體制從過去高度集中的計畫管理向國家巨觀調控下的糧食省長負責制的轉變
1990年國家建立專項糧食儲備制度,此後不斷增加中央儲備規模,逐步調整儲備糧布局,並建立中央儲備糧垂直管理體制,加強對中央儲備糧的管理,確保中央儲備糧數量真實、質量良好、儲存安全,確保需要時調得動、用得上。同時,各地按照糧食省長負責制的要求,建立和充實了地方糧食儲備。我國糧食庫存消費比例大大高於國際公認的安全線,為國家巨觀調控提供了雄厚的物質基礎。1998年發生特大水災、歷次糧油價格較大幅度上漲、以及2008年抗冰雪災害、四川汶川特大地震時,中央和地方儲備糧油為保障軍需民食、平抑市場糧價、促進糧食生產、確保糧食安全發揮了重要作用。三是利用國際國內兩個市場、兩種資源,調劑國內糧食供求餘缺。在中央確定的深化糧食流通體制改革等一系列強農惠農政策作用下,我國糧食生產穩步發展,小麥、稻穀、玉米三大穀物品種實現產需基本平衡或略有結餘,1998-2007年的10年間,我國共出口穀物10635萬噸,年均淨出口穀物664萬噸,其中小麥、大米、玉米三大品種年均淨出口達817萬噸。由於近幾年大豆需求增長較快,產需缺口逐年擴大,大豆進口量不斷增加,但穀物繼續保持淨出口態勢。
(三)國有糧食購銷企業改革不斷深化,初步實現了國有糧食購銷企業從“計畫主渠道”向“市場主渠道”的轉變
(四)糧油政策法規體系逐步健全,初步實現了糧食流通管理手段從過去的行政手段直接管理國有糧食企業向依法管理全社會糧食流通的轉變
(五)糧食流通體系建設逐步加強,初步實現了糧食流通發展方式從傳統的糧食流通業向現代糧食流通產業的轉變一是初步形成了比較合理的現代糧食倉儲體系和物流體系。糧食現代物流體系建設實現了從單純依靠政府投資向多元化投資模式的轉變,建設了遼寧大連北良、營口、錦州,廣東新沙港、東莞,上海民生港,江蘇張家港,浙江舟山等重要糧食物流樞紐。二是糧食科技創新能力顯著增強。
開發出20多項糧食“四散”(散裝、散運、散卸、散存)儲運新技術新設備,糧食散儲比例由1978年的70%上升到2007年底的80%,大中型糧庫基本實現機械化作業;建立了糧食倉儲技術標準體系,開發出75項具有自主智慧財產權的糧食儲藏安全保障及快速檢測關鍵技術設備,機械通風、計算機糧情檢測、環流熏蒸、穀物冷卻等儲糧新技術得到廣泛套用。三是農村糧食產後安全保障工程建設得到加強。啟動國家“十一五”科技支撐計畫“糧食科技豐產工程”產後減損項目,與12個糧食主產省簽訂建立農戶儲糧示範點契約,推廣適合不同區域、不同品種的農戶儲糧技術和裝具,深受廣大農戶的歡迎和好評。利用國家預算內專項資金,在四川、山東、遼寧等3省啟動農戶科學儲糧試點,配置標準化儲糧裝具,推廣普及農戶科學儲糧取得明顯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四是糧食產業化經營穩步推進。結合推進國有糧食企業改革,以資本為紐帶,開展跨地區兼併聯合重組,主動向糧食生產和加工轉化領域延伸。截至2008年11月底,全國規模以上糧食加工企業11977家,其中國有糧食產業化龍頭企業1324家。國家糧食局和中國農業發展銀行重點支持的糧食產業化龍頭企業1684家,在糧食收購、技術改造、基地建設等方面獲得貸款997.7億元。糧油產品精深加工技術得到推廣,“放心糧油”進農村、進社區工程全面推進,糧食品牌建設取得顯著成效,湧現出一大批全國名牌產品,全國1379個企業生產的2652個產品被命名為“放心糧油”。目前,由現代糧食市場體系、糧食巨觀調控體系、糧食產業化體系和糧食流通行政執法監督保障體系共同構成的現代糧食流通產業雛形已然形成。
主要啟示
(一)必須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堅持解放思想、實事求是、與時俱進,處理好大膽探索與穩步推進的關係
(二)必須堅持糧食購銷市場化,處理好放開市場與加強調控監管的關係
既要加快建立全國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糧食市場體系,充分發揮市場機制配置資源的基礎性作用,促進糧食快捷順暢有序流通,又要堅定不移地規範和加強巨觀調控,合理調節糧食供需,引導糧食資源實現合理配置,規範糧食經營行為,維護糧食正常流通秩序和價格基本穩定。
(三)必須堅持發揮國有糧食企業主渠道作用和糧食市場主體多元化,處理好“主渠道”和“多渠道”的關係
同時,必須積極培育和發展多元糧食市場主體,實現投資主體多元化、經營形式多樣化,發揮多元主體點多面廣、經營靈活的優勢,銜接糧食產銷,搞活糧食流通。
(四)必須堅持立足國內基本自給,處理好國內與國際兩個市場的關係
(五)必須堅持為耕者謀利、為食者造福的理念,處理好促進糧農增收與保護消費者利益的關係生產決定流通,流通反作用於生產。必須充分發揮流通對生產的引導作用,以訂單為紐帶,以科技為支撐,引導和鼓勵農民種植適銷對路品種,讓農民分享流通、加工環節帶來的增值收益,促進種糧農民增產增收;必須把好糧食質量關,努力降低糧食流通成本,為消費者提供質優價廉的食品。
(六)必須堅持國家巨觀調控下的糧食省長負責制,充分發揮中央和地方兩個積極性
未來展望
(一)繼續深化和完善糧食流通體制改革的指導思想
(二)繼續深化和完善糧食流通體制改革的主要目標
二是健全以糧食收購、零售市場為基礎,糧食批發市場為骨幹,糧食期貨市場為先導的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現代糧食市場體系。
三是健全以優勢企業為龍頭,現代糧食物流和加工業為依託,科技為支撐的糧食產業化體系。
四是健全以糧食法律法規為依據,庫存監管為主線,質量安全為重點的面向全社會的糧食流通行政執法監督保障體系。
(三)繼續深化和完善糧食流通體制改革的基本原則
二要堅持促進糧食增產、農民增收和財力增強相統一,進一步完善糧食支持保護制度。既要健全糧食補貼制度,逐年較大幅度增加農民種糧補貼,支持增糧增收,又要健全糧食價格保護制度,繼續提高糧食最低收購價,完善價格形成機制,理順比價關係,充分發揮市場價格對增產增收的促進作用。
三要堅持落實中央要求和調動地方積極性相統一,加快構建“供給穩定、儲備充足、調控有力、運轉高效”的糧食安全保障體系。既要求各地區明確和落實糧食發展目標,強化扶持政策,落實儲備任務,承擔國家糧食安全責任,又要建立主產區利益補償制度,加大對產糧大縣財政獎勵和糧食產業建設項目扶持力度,充分調動農民種糧、地方抓糧的積極性。
四要堅持深化糧食流通體制改革和促進糧食流通科學發展相統一,切實加強現代糧食流通產業建設。加大對主產區的扶持,完善糧食風險基金政策,加快取消主產區資金配套;加強和充實糧食儲備,完善糧食進出口和吞吐調節機制,保持糧食價格合理水平;加大對糧食產業建設項目的扶持,加強糧食物流體系建設,改善糧食倉儲條件;積極搞活流通,支持銷區企業到產區採購,完善產銷銜接;加強對糧油消費的引導,提高全社會節糧意識,強化從生產到消費全過程節糧措施。
(四)繼續深化和完善糧食流通體制改革的工作重點
二是大力培育現代糧食市場主體,積極推進以優勢企業為龍頭、糧食現代物流為依託的糧食產業化經營。加快培育糧食產業化龍頭企業、糧食經濟合作組織等現代糧食市場主體,擇優扶持若干個有競爭力、帶動力、效益好的大型骨幹糧食產業化龍頭企業和物流企業做大做強。鼓勵和支持龍頭企業收購、兼併基層國有糧食購銷企業,大力發展糧食訂單收購,延伸和完善產業鏈條。積極培育和發展多元糧食市場主體,搞活糧食購銷和經營。
三是積極推進糧食市場體系建設,提高糧食流通效率。繼續組織實施全國糧食市場體系建設“十一五”規劃,加快完善全國統一的糧食競價交易系統,擴大交易市場聯網範圍,健全市場交易規則,完善交易監督機制,提高交易效率。加強大中城市成品糧批發市場建設,滿足居民生活需要。
加強農村糧食流通體系建設,發展鄉村糧油超市、連鎖店、配送中心等新型糧食流通業態,鞏固和發展農村糧食流通網路。加強糧食流通基礎設施建設,促進糧食市場體系與糧食物流體系銜接,糧食商流與物流配套。
四是完善糧食支持保護制度,充分調動農民種糧、地方抓糧的積極性。完善農民種糧補貼機制,增加農民種糧補貼力度,支持增糧增收。提高糧食最低收購價水平,完善糧食最低收購價執行預案,充分發揮價格政策保護農民增糧增收的作用。完善糧食價格形成機制,理順比價關係,充分發揮市場價格對增產增收的促進作用。完善糧食風險基金政策,加大對糧食主產區的支持力度,充分調動主產區發展糧食生產積極性。
五是健全糧食調控機制,切實保持糧食市場和價格基本穩定。進一步完善中央、省級政府糧食事權制度,明確糧食調控的目標和責任,確保國家糧食安全落到實處。完善糧食儲備制度,按照國家規定抓緊充實地方儲備;加強中央儲備糧行政管理,進一步最佳化中央儲備糧布局和品種結構;根據糧食應急工作需要,充實成品糧油應急庫存。發展糧食產銷銜接,加強糧食領域國際交流合作,促進糧食供求的區域、品種平衡。注重事前預調,建立健全靈活高效的儲備糧吞吐調節機制,進一步提高糧食巨觀調控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