糧食最低收購價政策

糧食最低收購價政策

糧食最低收購價政策是為保護農民利益、保障糧食市場供應實施的糧食價格調控政策。是為解決“工農”問題,實施工業反哺農業而採取的重要手段。

一般情況下,糧食收購價格受市場供求影響,國家在充分發揮市場機製作用的基礎上實行巨觀調控,必要時由國務院決定對短缺的重點糧食品種,在糧食主產區實行最低收購價格。當市場糧價低於國家確定的最低收購價時,國家委託符合一定資質條件的糧食企業,按國家確定的最低收購價收購農民的糧食。

2018年11月16日,國家發展改革委稱,綜合考慮糧食生產成本、市場供求、國內外市場價格和產業發展等因素,經國務院批准,2019年生產的小麥(三等)最低收購價為每50公斤112元,比2018年下調3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糧食最低收購價政策
  • 外文名:Policy of Price Floor on Grain
  • 作用:調控糧食市場價格
  • 目的:保護農民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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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

由於從2004年開始,我國糧食生產獲得連年豐收,2004年到2006年,三年內糧食累計增產1335億斤,糧食價格已經面臨著較大的下行壓力,如何調控糧食市場價格,繼續穩定糧食生產,避免重蹈穀賤傷農的老路,成為決策者面臨的主要問題。從我國糧食波動發展的歷史看,經常出現這樣的情況,在連續豐收之後必然伴隨著連續的減產,其原因,除了一些不可控因素之外,最重要的就在於“穀賤傷農”情況的發生,連續的豐收導致了糧食的相對過剩,使得賣糧難的現象一再發生,極大的抑制了農民種糧的積極性,從而導致豐年歉年有序循環的規律。國家決定執行最低收購價政策預案,正是為了預防歷史重演而採取的一項重要措施。同時,隨著我國工業化進程的加快,“三農”問題越來越成為制肘我國經濟發展的主要因素,而糧食增產,農民增收是“三農”問題的關鍵一環,工業反哺農業已提到實施的層面,為此,從2004年以來,國家採取了一系列對糧食的巨觀調控措施,涉及農田和耕地、糧食生產、市場價格、進出口和庫存等多個方面,如通過控制保護農田和耕地,確保糧食生產和糧食安全的基礎條件;通過實行“三補貼”政策,鼓勵糧食生產、調動農民種糧積極性;而通過實施最低收購價政策來穩定糧食生產、引導市場糧價和增加農民收入是眾多巨觀調控措施中的重要一項.它與其它巨觀調控政策一樣,是為解決“工農”問題,實施工業反哺農業而採取的重要手段。因而,具有較現實的意義。

政策

原則

市場經濟條件下,應該發揮市場對糧食市場的基礎配置作用,當出現“市場失靈”時,政府應當在儘量不損害市場機製作用下,出台包括最低收購價在內的干預政策。循此原則,應從以下幾個方面完善糧食最低收購價政策:
第一,明確收購主體權責,加強對代儲企業的管理。
第二,調整最低收購價格,充分體現品質差價地區差價
第三,明確實施條件,發揮市場基礎作用。
第四,改進銷售方式,提高交易效率
第五,以市場為導向,深化國有糧食企業改革改制。
第六,明確中央、地方兩級糧食儲備托市收購糧食之間的職能定位。

意義

據有關部門預測,2007年中國小麥播種面積為2300萬公頃,預計2007年小麥產量為10700萬噸,較上年的10447萬噸增長253萬噸,增幅2.43%。小麥生產再次獲得豐收,與國家最低保護價政策的實施不無關係。最低收購價政策促進了農民種糧的積極性,穩定了糧食生產,促進了農民收入的提高。最低收購價政策的實施使得以往出現過的糧食產量增長之後,隨之實際市場價格下滑,從而影響生產者積極性的情況沒有出現。2006/2007年度小麥價格水平明顯高於 2005/2006年度,保護了小麥生產者的積極性。我們可以想像,如果2006年不啟動最低收購價執行預案,小麥的市場價格可能會降到相當低的水平。正是由於認真執行最低收購價政策,使得小麥的實際價格一直維持在高位運行,增加了農民的收入,有效地激發了農民種糧的積極性。有數據顯示,1996年—2002年,城市居民收入增長了3326元,增幅達76%,糧食消費價格指數卻發生了較大幅度下降,農民收入卻只增長550元,在較低基數上增幅僅28.5%。而根據最近的數據顯示,2006年實施小麥最低收購價政策的地區,農民增收40億元以上,沒有實行最低收購價政策的地區由於糧食價格的上漲,也不同程度的增加了農民的收入,據有關部門統汁,2006年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比上年實際增長了7.4%,應與最低收購價政策的執行有很大的關係,從這層關係上來說,最低收購價政策基本上達到了增加農民收入的預期目標。
從國家糧食安全的角度考慮,最低收購價政策的實施有效地抵禦了同際糧價的大幅上漲對我國糧食市場的衝擊。從2006年以來,由於受到主產國烏克蘭、澳大利亞等災害天氣影響,小麥產量及庫存大幅減少,根據美國農業部的預測, 2007/2008年度全球小麥庫存量將降低到30年來的最低水平——11203萬噸,年度供需缺口992萬噸。受此影響,國際小麥市場價格走出了一波較為罕見的上漲行情。2006年,國際小麥市場價格較上年漲了30%,2007年在此基礎上繼續上漲了90%左右,正是由於最低收購價政策的實施,保證了我國小麥的連年豐產,使得小麥的年度供需有所盈餘,有力地保證了我國的糧食安全。因而,最低收購價政策是規避糧食生產巨幅波動的重要措施之一,是國家非常時期對糧食市場進行巨觀調控的重要手段,具有重要的意義。

問題

最低收購價政策在制定和實施過程中還存在一定問題,主要是:
第一,收購主體權責不夠明確,對代儲企業管理難度較大。
第二,現行最低收購價只有品種差價,沒有等級差價,難以體現優質優價,不利於糧食結構調整。
第三,最低收購價執行時段偏長、收購量偏大,部分取代了市場機制的作用。
第四,銷售方式過於呆板,增大交易成本
第五,現行最低收購價政策不利於。

發展

2018年11月16日,國家發展改革委稱,綜合考慮糧食生產成本、市場供求、國內外市場價格和產業發展等因素,經國務院批准,2019年生產的小麥(三等)最低收購價為每50公斤112元,比2018年下調3元。
根據國家發改委等5部門聯合下發的通知,2019年國家繼續在小麥主產區實行最低收購價政策。各地要認真做好糧食最低收購價政策宣傳工作,引導農民合理種植,加強田間管理,促進小麥穩產提質增效。

危機

措施
2008年,國務院召開全國農業和糧食生產工作電視電話會議,溫家寶總理表示,將採取10項重要措施,支持農業和糧食生產,包括增加156億元農資綜合直補、再增加50億元良種補貼、進一步提高糧食最低收購價、增加農業基礎設施建設投入等。
在這些措施中,提高糧食最低收購價值得特別關注。最低收購價政策始於2004年,國家規定稻穀的最低收購價格,當市場價低於最低價時,由國家指定的糧食企業以最低價進行收購,穩定市場價格。2006年,小麥也被納入最低收購價範圍。隨後的幾年中,稻穀和小麥的最低收購價一直沒有改變,還是分別維持在2004年和2006年的水平。與此同時,糧食直補農資綜合直補大幅提高。相比之下,國家對最低收購價制度的運用顯得非常謹慎。
農補
但2008年情況有所改變,國務院2次調高了稻穀和小麥的最低收購價格,似乎可以看出,國家對最低收購價制度更加重視,它在農業補貼中的地位將變得更加重要。
最低價收購的“前身”是保護價收購。在2004年之前,保護價收購是補貼農業的主要方式,但其中存在著一些問題,受到一些指責,主要是兩個方面:一是政策成本太高,國有糧食企業收購了大量糧食,卻不能順利銷售出去,積壓在糧庫里,儲存和運輸成本不斷累積,而且,農戶也因此而遭遇“賣糧難”的問題;二是可能導致壟斷行為,國有糧食企業在財政補貼的支持下,具有其他糧食企業不能比擬的優勢。
因為這些問題,在糧食產量於1998年達到歷史頂峰5.12億噸之後,保護價被逐步取消。2004年糧食流通體制改革之後,很多地區將原來通過保護價方式發放的補貼折算為糧食直補,直接發放給農民;同時規定,在必要時可由國務院決定對重點糧食品種實行最低收購價格。最低價與保護價有一些不同,比如保護價由所有國有糧食購銷企業執行,而最低價是由國家指導的個別企業執行,但它們也有很多的共同點,最低價同樣可能導致高額的政策成本。相比之下,糧食直補沒有壟斷之虞,更受“市場人士”青睞;而且對農民增收的效果也似乎更為明顯;更重要的是,糧食直補的成本可以固定下來,補多少在年初基本上就可以確定,不像最低價收購或保護價收購那樣是個“無底洞”。可能是因為這些原因,糧食直補在農業補貼中的地位迅速上升,到2006年,13個糧食產區的糧食直補資金達到125億元,占本省糧食風險基金的50%以上。
但是,儘管最低收購價政策有一些問題,它對糧食生產的激勵作用比糧食直補更為明顯。最低價收購能夠減少農戶從事糧食生產的風險,不致在產量提高時被迫低價賣糧,因而使他們敢於增加投入;而糧食直補不與產量直接掛鈎,難以起到獎勵生產的作用。從歷史經驗來看,每次提高保護價或最低價都能起到增加糧食產量的作用,例如,2004年發布稻穀最低收購價之後,稻穀產量立即扭轉連年下跌的勢頭,當年增長11.5%,帶動糧食產量實現9%的高增長。
市場形勢
2008年的糧食市場形勢不容樂觀,國際糧價飆到20年來最高,可能會導致糧食淨出口增加,而國內產量增長乏力。近幾年糧食價格波動幅度較大,雖然糧食價格較高,但農戶仍然會擔心糧價下跌,面對不斷上漲的勞動力價格和生產資料價格,他們不敢大幅增加投入,這妨礙了糧食產量的增加,導致糧價上漲,進而推動物價上漲。面對這樣的形勢,農業政策應當以補貼生產為主,穩定農戶的價格預期,提高他們的生產積極性,那么,至少在今後一段時間,糧食最低收購價制度應當加強。
國家發展改革委發布訊息,經報請國務院批准,2013年生產的早秈稻(三等,下同)、中晚秈稻和粳稻最低收購價格分別提高到每百斤132元、135元和150元,比2012年分別提高12元、10元和10元。
據海關最新統計,2012年我國進口大米231.6萬噸,同比增3.1倍,為2000年以來最高值。在此背景下,稻穀最低收購價進一步提高,是出於何種考慮?
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副主任韓俊2012年1月29日表示,農業現代化不能建立在糧食和主要農產品(5.45,-0.08,-1.45%)主要依賴進口的基礎上,我們的口糧一定要立足於自給。即便國外可以給我們生產小麥、稻穀,但是很多國家開發邊際土地生產的糧食價格通常較高,我們難以承受。另外,還要考慮到糧食貿易突然中斷的風險。
來自稻穀第一大省湖南省物價局的數據表明,農民種糧依然賠錢。2012年每百斤早、晚秈稻分別虧損8.24元和4.17元。規模種植的大戶,每畝平均成本還要高於一般農戶,糧食種的越多虧損越大。

人物觀點

袁隆平

袁隆平認為,全世界沒有哪個國家的糧食能夠養活我國10多億人口,必須由我們自己解決吃飯問題。因此,解決糧食收購價格過低的問題,是國家當務之急。

羅春

“當前合肥地區中晚秈稻標準品收購價132~134元/百斤,早秈稻130~133元/百斤,與新公布的最低收購價基本持平。粳稻標準品收購價140~144元/百斤,略低於最新的最低收購價。”安徽省合肥市糧食局調控處處長羅春告訴糧油市場報記者,雖然此次稻穀提價幅度沒有往年高,但畢竟是一件好事,受底價支撐,估計新稻上市後價格會漲。問及稻穀價格提高對加工企業的影響,羅春認為,大米企業更多是受進口大米衝擊。

繆加珣

安徽省無為縣糧食局繆加珣表示,目前無為稻穀價格低於2013年最低收購價5元/百斤。在產量能夠保證的情況下,按新的價格,每畝能增收20~50元。

顏正

四川省瀘州市江陽區糧食局顏正告訴記者,當地中晚秈稻的收購價為1.39元/斤,瀘州白酒企業較多,他擔心大米內外價差進一步擴大後,當地酒類企業會更傾向於使用進口大米,民工用糧也會更多選擇進口大米。

劉與忠

針對走私大米衝擊國內市場現象,中國糧食行業協會大米分會名譽理事長劉與忠建議規範邊界貿易。他認為,邊界貿易不能只有貨幣的限額,還應有商品品種及額度的規定,尤其要有法定的邊界糧食貿易辦法。

劉笑然

吉林省糧食經濟學會秘書長劉笑然則認為,1.5元/斤的最低收購價稍微有點高了,將使大米加工企業生存更加艱難,而水稻收購主體也將轉向政策性收購庫點為主。
“從近期來看,國家繼續提高粳稻最低收購價,對保護種糧農民的積極性和拉動糧食生產的利好作用是不言而喻的;而從長遠來看,則存在隱憂。”劉笑然對記者說,“三五年之內,如果國家保持這種提高最低收購價的調控手段,那么水稻價格高於國際價格將成為一種常態,如此一來,將走向日本、韓國的模式。”
劉笑然介紹說,國內粳稻供給平衡並略有結餘,最低收購價提高后,東北農戶種植水稻的積極性將會更高,未來或出現粳稻供大於求的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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