糧食價格監測

國家糧食局針對糧食市場而擬定方案,其中包括監測國內外糧食市場信息、糧食出廠價格、糧食品種的等級等等。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糧食價格監測
  • 國別:中國
方案說明,指 標 解 釋,

方案說明

(一)為及時、準確監測國內外糧食(含油脂,下同)市場信息,科學分析糧油供求形勢和市場價格走勢,滿足國家糧食巨觀調控的需要,確保國家糧食安全,依照《糧食流通管理條例》和《國家糧食應急預案》的規定,特制定本方案。
(二)監測對象。糧食經營(含加工)企業、糧食轉化企業、糧食批發市場、連鎖超市、火車站和港口。國家糧食局按照一定的條件和程式經嚴格審核後確定國家糧食局糧食市場監測點。
(三)監測內容。主要糧食品種的收購價格、出庫(廠)價格、批發價格零售價格、火車(船)板價格、離岸價格到岸價格
⒈收購價格。主要監測糧食主產區糧食經營和轉化企業的糧食收購價格。糧食品種包括:普通小麥和優質小麥(分白麥、紅麥、混合麥)、普通稻穀和優質稻穀(分早秈稻、中秈稻、晚秈稻、粳稻)、玉米、大豆和油菜籽。
2.出庫(廠)價格。主要監測糧食主產區糧食經營企業的糧食出庫價格和糧食加工企業糧食出廠價格。糧食品種包括:普通小麥和優質小麥(分白麥、紅麥、混合麥)、普通稻穀和優質稻穀(分早秈稻、中秈稻、晚秈稻、粳稻)、玉米、大豆、豆粕、小麥粉、大米(分早秈米、中秈米、晚秈米、粳米)、大豆油、菜籽油和花生油。
3.批發價格。主要監測糧食主銷區糧食批發市場糧食批發價格。主要品種包括:普通小麥和優質小麥(分白麥、紅麥、混合麥)、普通稻穀和優質稻穀(分早秈稻、中秈稻、晚秈稻、粳稻)、玉米、大豆、小麥粉、大米(分早秈米、中秈米、晚秈米、粳米)、大豆油、菜籽油和花生油。
4.零售價格。主要監測大中城市連鎖超市的糧食銷售價格。主要品種包括:小麥粉、大米(分早秈米、中秈米、晚秈米、粳米)、大豆油、菜籽油和花生油。
5.火車(船)板價格和到站(港)價格。主要監測發運地火車站(港口)糧食車(船)板交貨價格和接收地火車站(港口)糧食到站(港)價格。主要品種包括:普通小麥和優質小麥(分白麥、紅麥、混合麥)、普通稻穀和優質稻穀(分早秈稻、中秈稻、晚秈稻、粳稻)、玉米、大豆和豆粕。
6.離岸價格到岸價格。主要監測我國重要糧食港口的出口糧食離岸價格和進口糧食到岸價格。主要品種包括:小麥(分白麥、紅麥)、小麥粉、大米、玉米、大豆、豆粕、大麥、油菜籽、菜籽油、大豆油、花生油和棕櫚油。
(四)糧食品種的等級。根據國家糧油質量標準,小麥、稻穀、大豆劃分為一等、二等、三等、四等、五等;玉米劃分為一等、二等、三等;小麥粉劃分為特製一等粉、特製二等粉、標準粉、普通粉;大米劃分為特等米、標準一等米、標準二等米;菜籽油、大豆油、浸出花生油劃分為一級、二級、三級和四級;壓榨花生油劃分為一級、二級。
糧食收購價格監測點在報送收購價格時,只需報送同一糧食品種中收購比重較大的等級的收購價格。其他價格類型監測點,以流通中糧食的實際等級全部報送。
(五)監測與報告時間。在正常情況下,各監測點按確定的監測內容每周一監測當日糧食價格,於周二24時之前報出,同時報送上一周糧食價格走勢綜述。若糧食價格出現異常波動,各監測點要及時向國家糧食局報告,國家糧食局將根據市場價格變化情況適時調整監測和報告的頻率。在主要糧食品種收購旺季,國家糧食局將提高糧食收購價格監測和報告的頻率。
(六)監測數據報送方式。監測數據的錄入、傳輸和匯總使用國家糧食局統一研製的計算機處理程式完成。
(七)監測費用。監測點日常維護費用由中央、地方和監測點共同承擔。
(八)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糧食局應按監測方案的要求認真組織實施,加強業務指導,確保糧食價格信息及時、準確報送。
(九)本方案由國家糧食局負責解釋。

指 標 解 釋

(一)收購價格。指監測點(糧食經營企業、轉化企業)直接向種糧農民或者其他糧食生產者,以及從事糧食收購活動的個體工商戶和糧食經紀人批量購買糧食而支付的價格。為便於對比,收購價格統一以送到監測點倉庫或其他固定存放場所的價格為準。
(二)出庫(廠)價格。指監測點(糧食經營企業、加工企業)批量出售糧食時交貨倉庫的倉內交貨價格,不含裝車費用和包裝費用。出庫(廠)價格是指當期買賣雙方簽訂購銷協定所達成的現貨成交價格,不是指過去成交的在當期實際出庫的糧食銷售價格。
(三)批發價格。指監測點(糧食批發市場)內糧食批發商批量出售糧食的價格。為保證所採集的價格具有代表性,批發價格以批發成交數量相對較大的價格為準。
(四)零售價格。指監測點(連鎖超市)糧食正常銷售價格。在超市舉辦的各種低價促銷活動時,應以促銷前的價格為采價依據。由於生產廠家不同,同一品種糧食的零售價格也不完全相同,為簡便起見,在采價時均以同一品種糧食中最低零售價格為準。
(五)火車(船)板價格。指將糧食送到監測點(發運地火車站或港口)列車或船隻上的交貨價格,含出庫價格、短途運輸和搬倒等費用,但不含包裝費用。
(六)到站(港)價格。指糧食到達監測點(接收地火車站或港口)的交貨價格,含發運地火車(船)板價格、火車(船)運費等,但不含包裝費用。
(七)出口離岸價格。指出口糧食離開我國港口起航前價格,具體包括:貨物價格、到達港口的運費、裝卸費和關稅等。
(八)進口到岸價格。指進口糧食到達我國港口起卸前的價格,具體包括:貨物價格、境外運費保險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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