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德哈特帕夏

米德哈特帕夏

米德哈特帕夏,即阿赫邁特·米德哈特帕夏(1822—1884),奧斯曼帝國著名政治家、宰相、土耳其第一部憲法(1876年)的制定人。米德哈特帕夏作為土耳其資產階級政治家、思想家的先驅,對土耳其近代社會政治、經濟文化發展有較大影響。出身於法官家庭,早年在中央和地方擔任過多種職務。1858 年訪問西歐各國,從此成為立憲制度的堅定擁護者。在擔任尼什省總督(1861~1864)、多瑙河省總督(1864~1868)、巴格達省總督(1869~1872)期間,積極推行社會經濟改革,促進了所在地區的經濟、教育、文化事業的發展。但也曾鎮壓多瑙河省和巴格達省等地的民族獨立運動。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米德哈特帕夏
  • 出生日期:1822
  • 逝世日期:1884
  • 性別:男
生平簡介,高級文官,短期首相,思想轉折,政變修憲,弒君被殺,

生平簡介

1872 年秋,米德哈特短期出任宰相。被免職後領導新奧斯曼人爭取君主立憲的鬥爭。1876 年5 月參與廢黜蘇丹阿卜社勒阿齊茲的宮廷政變,重任宰相,並主持奧斯曼帝國第一部憲法的起草工作。主要由於他的極力主張,帝國於同年12 月23 日正式頒布這部憲法(亦稱《米德哈特憲法》)。時值1876年俄土戰爭爆發,土軍戰敗,簽訂喪權辱國的《聖斯特凡諾條約》,引起全國上下的不滿。1877 年2 月,蘇丹阿卜杜勒·哈米德二世將米德哈特放逐國外。1878年回國後擔任敘利亞省總督和伊茲密爾省總督。1881 年因被指控參與殺害阿卜杜勒阿齊茲而被判處死刑,後改為終身流放阿拉伯半島。1883 年被害在塔伊夫獄中。

高級文官

米德哈特1822年10月出生在伊斯坦堡,父親哈吉·阿里埃芬迪是奧斯曼帝國的法官。米德哈特自幼受到伊斯蘭文化的傳統教育。1838年進入當時新型的文官學校學習,不久輟學。
米德哈特帕夏
米德哈特1840年進入宰相府工作,1845年任科尼亞省總督秘書,後調任卡斯塔莫努省總督秘書,表現出卓越的行政才能。宰相穆斯塔法·雷希德帕夏把他調回首都伊斯坦堡,讓他主持機要廳的工作,負責綜合研究地方行政機構的活動。四十年代末五十年代初,米德哈特在政府會議秘書處工作期間,先後去保加利亞、色雷斯等地區,或調查地方當局工作中的問題,或協助“整頓”社會秩序。這使他能比較系統深入地了解帝國的社會、政治、經濟情況。
1859年米德哈特出國旅行,先後訪問了巴黎、倫敦、布魯塞爾、維也納等地。米德哈特自己說,他旅行的目的是要研究歐洲各國的生活準則和繁榮的原因。這次出國訪問對他社會政治、經濟觀點的形成和發展,無疑具有很大的影響。
1861年米德哈特升任尼什省總督,獲帕夏稱號。1864—1868年任新成立的多瑙河省總督。1868年春他曾短期主持過國務會議的工作,接著又調任巴格達省總督(1869—1872)。
米德哈特富於實幹精神,處事公正嚴肅。他在各省任內倡議興修道路,發展工農業經濟,提高民族文化水平,取得了良好的成績。以多瑙河省為例,米德哈特任職期間共修建了3,000多公里的公路和1,420座橋樑,還鋪築鐵路,改建河港,大大改善了省內的交通運輸狀況,擴大了國內市場。在米德哈特倡議和支持下,多瑙河省創辦了馬車運輸公司、多瑙河輪船公司、運輸工具修理廠、呢絨廠等企業。省府盧舒克郊區辦起了示範農場,從國外引進先進的農業工具,改進農業生產方法。農業信貸社給農民發放低息貸款(年息12%)。
六十年代中期,新奧斯曼人掀起了反對封建專制制度,爭取君主立憲的政治運動。米德哈特此時熱衷於自己的改革活動,沒有參加新奧斯曼人的實際活動。事物的發展邏輯,卻全然改變了他的態度。七十年代初期以後,他逐漸走上了新奧斯曼人立憲鬥爭的道路。

短期首相

1872年春,米德哈特從巴格達回到伊斯坦堡,等候新的任命。在一次謁見蘇丹阿布杜勒阿齊茲時,他陳述了人民的貧困處境,並把它歸因於宰相馬赫邁德·納迪姆的“荒唐”政策。7月31日米德哈特首次出任宰相。他一上台抓了兩件事,一是改革省的管理體制,嚴格規定官員的職責和義務;二是整頓財政。當時帝國的財政狀況非常壞,已“超出了許可的範圍”,預算赤字高達300萬里拉。米德哈特試圖改善財政狀況,決定限制宮廷開支,並使其受政府的監督。他還下令調查前任的財政活動。米德哈特的財政政策觸犯了蘇丹和宮廷顯貴們的利益,任職不到3個月就被趕下了台。之後,米德哈特還短期任過薩洛尼卡總督,幾次出任政府司法大臣,大部分時間清閒在家,直到1875年底再次進入政府。

思想轉折

這一段時期是米德哈特思想上最痛苦的時期。他為帝國的前途憂心忡忡,感到有力無處使。他在多瑙河省、巴格達省的活動儘管頗有成效,卻無助於改變帝國總的政治經濟形勢。在封建專制制度的統治下,米德哈特不僅為改革的前途擔心,甚至也為自己的生命擔憂。他在同友人談論自己辭職的原因時,指著博斯普魯斯海峽的金角灣說:“瞧瞧那裡吧!我覺得已經看到了巡航艦,它要把我帶到放逐的地方去”。他把自己的辭職比作開小差。從這時起,他逐漸轉而倡導立憲運動,成為新奧斯曼人的政治領袖。他開始公開宣揚自己的觀點,為推翻納迪姆政府而鬥爭。
米德哈特的社會政治觀點促進了他政治態度的演進。他在給蘇丹阿卜杜·阿齊茲的一封信里寫道:“在每日每時發生的事件的影響下,與國家管理原則和領域有關的事務和問題自然會發生變化,當代發生的令人吃驚的革命和發現尤其改變了我們生存的要求”。在米德哈特看來,法律和制度的多樣性是與一定的歷史條件相聯的,社會的環境條件變了,法律和制度也應跟著變化。這種社會進化論的觀點,顯然和封建頑固派因循守舊的觀點大相逕庭。米德哈特還進一步提出人身自由是“文明和繁榮的基礎”。在他看來,人身自由是一種“特性和美德”,它“使人脫離動物界,使人臻於完善”。自由的人“看到自己努力、勞動的成果,自然希望達到更大的成果”。米德哈特認為熱心民族利益、愛國主義、英雄主義、相互諒解,這樣一些值得稱頌的道德品質都淵源於人身自由。這種把人身自由看作社會進步發展動力的思想,正是法國啟蒙思想家孟德斯鳩所宣揚的學說。
米德哈特作為奧斯曼帝國統治階級的一員,在民族問題上表現出雙重性。他對少數民族的民族解放運動是嚴酷無情的。1875年波士尼亞、黑塞哥維那、保加利亞爆發反土起義時,米德哈特就主張先鎮壓然後再開始談判。但他不同於一般的封建統治者,認為遏制民族解放運動的最好手段不是暴力,而是改革。他宣揚“民族平等和團結”的思想,主張給基督教民族以平等的權利,“大家都應維護並相互尊重每一個人的自由、安全和權利”,積極倡導發展基督教民族地區的經濟文化。
在對外政策上米德哈特以親英反俄著稱。這是因為他把沙俄看成奧斯曼帝國的主要威脅。這反映出米德哈特對英國的近東政策有認識不足的一面,又有利用列強矛盾以英制俄的一面。親英反俄並不能概括他對列強的整個態度。克里米亞戰爭以後,外國資本主義勢力加速滲入奧斯曼帝國。外國對帝國內政的干涉隨之日益露骨。在列強侵略干涉面前,米德哈特表現出強烈的愛國主義熱情。六十年代中期任多瑙河省總督時,他就支持反對使用外國商品的運動,帶頭穿著用保加利亞呢絨做的衣服。他極力反對外國資本強加的奴役性條件,反對列強享有特權條約,反對邀請外國人參與起草新法律。米德哈特立憲的目的之一就是要防止外國對帝國內政的干涉。他提倡學習外國的長處,並不盲目崇拜西方文化。他懂得歐洲儘管有高度文明,到處卻是貪婪、欺詐、搶劫和暴力。他高度評價東方各國人民對發展世界文化作出的歷史貢獻。
米德哈特的社會政治思想,總的說來,是趨向進步的,但反對劇烈的變革,“慢慢來,使國家和人民有所準備”的漸進思想,在他頭腦中始終占有相當大的位置。他看不到民眾的力量,因而常常要藉助宗教神學的力量,宣揚先知穆罕默德讓他關心國家的命運。他渴求限制蘇丹政權,但又信任明智的蘇丹,認為如有更多的人向皇上講真話,世上就可以避免許多不幸。米德哈特思想上的這些消極面成為後來立憲運動失敗的一個重要原因。馬克思說:“土耳其人在君士坦丁堡沒有及時進行革命”是“他們最後失敗的主要原因之一”。

政變修憲

1875年底,奧斯曼帝國內外形勢迅速惡化。小亞細亞的北部和中部地區發生大饑荒,財政瀕臨崩潰,波士尼亞和黑塞哥維那、保加利亞相繼起義,列強幹涉的陰影籠罩全國。在這種形勢下,國內政治鬥爭熾熱化。新奧斯曼人和蘇丹阿卜杜·阿齊茲的其他反對派暫時結成政治聯盟。1876年5月30日,阿卜杜·阿齊茲被推翻,另立穆拉德五世為蘇丹。米德哈特積極參加了這一運動。6月6日,他出任國務會議主席,開始擬定憲法草案。草案曾正式提交政府會議討論,但未獲通過。
從制定第一個憲法草案到12月23日正式頒布憲法,米德哈特經歷了艱苦的鬥爭。8月31日阿卜杜勒·哈米德二世接替精神錯亂的穆拉德為蘇丹。事前,米德哈特使他接受了下列條件:登位後立即頒布憲法,有關國家事務只同“負責的顧問”磋商,任命齊雅和凱末爾為蘇丹秘書。但新蘇丹無意履行諾言。登位詔書只是重複改革必要性的一般議論。直到9月25日,蘇丹才被迫成立以米德哈特為首的委員會,負責擬定憲法。政府內部圍繞憲法問題展開了激烈的鬥爭。封建頑固派強烈反對頒布憲法,認為蘇丹高於法律,蘇丹的權力不應受任何限制,甚至提出由於賢明君主的登位,頒布憲法的必要性已消失了,米德哈特對此嚴加駁斥,認為頒布憲法是拯救祖國的唯一有效手段,而廢黜阿卜杜·阿齊茲是為了“結束專制制度這一崇高目的而實現的”。他在11月底給蘇丹的信里指出,如不立即頒布憲法,帝國就只剩下一件事可做,即“……決心永遠在它們(指列強)庇護下生活”。這又一次表明,米德哈特立憲運動旨在保持帝國的獨立和主權,具有反對外國侵略干涉的愛國性質。
米德哈特急於要不失時機地頒布憲法,為了換取封建頑固派的同意,在憲法內容上作了一些不該作的讓步。草案中對蘇丹權力僅有的一些限制取消了,更為嚴重的是頑固派補充了第113條。據此,帝國的某一地區發生混亂時,政府有權在該地區宣布戒嚴,暫時終止包括憲法在內的一切民政法律的效力;蘇丹根據警察當局提供的材料,有權將危害國家安全的人物驅逐出國。新奧斯曼人凱末爾和齊雅堅決反對這一補充條文。齊雅認為這實際上使“憲法變為烏有”,今後政府將憑藉憲法,隨意處置反對派。米德哈特卻寄希望於即將召開的議會。他說:“有什麼辦法呢?憲法在目前只能是這個樣子。”齊雅的話很快應驗了。1877年2月5日,米德哈特應邀去蘇丹宮廷商議國事時,突然被捕,被強行押上蘇丹遊艇伊塞丁號,驅逐出境。
1876年憲法經過封建頑固派的修改補充,早已不是米德哈特最初起草的那個樣子了,但在當時條件下,它仍不失為歷史上的進步現象。憲法規定了資產階級的基本民主權利;議會有權討論和通過法律,批准預算;“奧斯曼帝國的臣民在法律範圍內有權建立貿易、農業、工業公司”。這些都具有一定的積極意義,在某種程度上限制了蘇丹政權的暴虐,有利於資本主義關係的形成和發展。根據憲法建立的奧斯曼帝國首屆議會,在1877—1878年俄土戰爭期間也起過一定的積極作用。

弒君被殺

米德哈特流亡歐洲期間,正值俄國發動大規模的侵土戰爭,奧斯曼帝國命運危在旦夕之際。他雖身處異邦,仍日夜為帝國的命運擔憂操心,奔走呼救。1878年底,米德哈特獲準回國。在擔任敘利亞省總督、艾登省總督期間,他依然勵精圖治,從整頓行政管理到創辦工農業企業,樣樣身體力行。但此時米德哈特的一舉一動都已處在蘇丹密探嚴密監視之下。1881年5月米德哈特因參與殺害蘇丹阿卜杜·阿齊茲而被捕受審,先被判處死刑,後減為流放阿拉伯半島。米德哈特一生的最後幾年(1881—1884)在麥加附近的塔伊夫監獄中渡過。1884年5月7日,蘇丹派遣的劊子手結束了這位愛國者的生命。
米德哈特在獄中留下了兩卷本的回憶錄。第一卷詳細回顧了作者1881年被捕前的生活道路,第二卷主要為自己未參加殺害阿卜杜·阿齊茲一事辯解。回憶錄和他亡命歐洲時寫的小冊子《土耳其、它的過去和未來》,是研究十九世紀六、七十年代土耳其歷史的重要史料,也是探索米德哈特的社會政治思想觀點的主要依據。
米德哈特一生積極與封建專制制度作鬥爭,提倡發展民族經濟、文化,維護國家主權和政治獨立,對土耳其社會中進步力量的形成和成長,對工農業中資本主義因素的發展,對土耳其社會的經濟文化進步,客觀上起了一定促進作用。米德哈特的名字至今留在人民的記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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