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屆中華慈善獎

評選對象
第十一屆“中華慈善獎”向脫貧攻堅領域傾斜,首次明確將50%以上的表彰名額集中到扶貧濟困領域作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個人、愛心團隊等。
第十一屆“中華慈善獎”評選對象為2017年至2019年,在我國慈善活動中,特別是扶貧濟困活動中事跡突出、影響廣泛的單位、個人、志願服務等愛心團隊、慈善項目、慈善信託等。其中,慈善項目和慈善信託獎優先考慮2017年至2019年期間,在扶貧濟困領域作出突出貢獻的慈善項目和慈善信託;捐贈企業獎和捐贈個人獎,優先考慮2017年至2019年期間,將捐贈款物用於扶貧濟困領域的捐贈企業和捐贈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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