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漢字簡化方案

第二次漢字簡化方案

二簡方案中的簡化字俗稱二簡字,該方案是由文改委繼《漢字簡化方案》通過後,50年代開始醞釀,1960年向全國徵集意見,1966年中斷制訂,1972年恢複製訂,1975年報請國務院審閱,1977年正式公布的漢字簡化方案。

二簡字在常用字範圍內擬訂,主要選用民眾中流行的簡化字,簡化漢字形體的同時精簡了漢字的數量,淘汰了一部分容易讀錯和寫錯的字,使一部分漢字的偏旁和筆畫結構變成了常用字,減少了一部分漢字的偏旁,不僅有利於識字教學,也為電子計算機和其他機械處理漢字提供了一定的便利條件。

華國鋒辭職後的政治氛圍所影響,國務院於1986年宣布廢除二簡字,但廢而不止,影響深遠。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第二次漢字簡化方案、二簡字
  • 外文名:Second round of simplified Chinese characters
  • 使用國家中國
  • 試用時間1977年12月20日
  • 廢止時間1986年6月24日
介紹,過程,簡化方法,二簡字的疑團,影響,內地影響,港台影響,姓氏影響,評價,

介紹

經國務院批准,文改委發表了《第二次漢字簡化方案(草案)》。這是關係到全國億萬人民政治文化學習的一件大事,是在抓綱治國戰略決策指引下,在揭批“四人幫”鬥爭的推動下,我國文字改革事業所取得的一項新成果。
二十多年的實踐證明,簡化字有利於人民民眾學習革命理論,掌握文化科學知識,受到廣大民眾的歡迎。隨著社會主義革命和建設事業的深入發展,廣大人民民眾迫切要求繼續整理、公布一批新簡化字。但是,長期以來,由於“文革”的干擾和破壞,使黨的文字改革事業受到極大挫折
四人幫推行文化專制,反對文字改革工作。早在一九七五年五月,中國文字改革委員會就將《第二次漢字簡化方案(草案)》上報了,卻被張春橋扣壓,直到“四人幫”倒台以後二簡字才得以發表。
《草案》是在四千五百個常用字範圍內擬訂的。擬訂的原則是:一、主要選用民眾中流行的簡化字,同時根據民眾簡化漢字的規律,適當擬制一些新簡化字。二、從有利於目前的套用出發,著重簡化比較常用的漢字。三、在簡化漢字形體的同時,精簡漢字的數量。
《草案》共收簡化字八百五十三個。其中第一表二百四十八個,第二表六百零五個。第一表的簡化字已在民眾中廣泛流行,《草案》發表後,即在全國圖書報刊上陸續試用,在試用中徵求意見。第二表的簡化字流行範圍還不夠廣泛,將在全國各地組織工農兵和各方面人士進行座談討論,聽取意見。(《人民日報》)
據1982年的人口普查統計,全國的文盲、半文盲達兩億三千多萬,這時掃盲工作已經持續好幾年了。1977年文革剛剛結束,掃盲形勢十分嚴峻。
許多文人與官僚在文革中受到了衝擊,文革結束回到工作崗位之後便全面否定文革期間的工作成績,直接導致了人們對二簡字意見的不一致。草案在修訂過程中各派始終無法達成共識,最終只能草草廢除了事,從此我國的文字改革事業陷入僵局。

過程

1956年,《漢字簡化方案》出台後,許多漢字被簡化。而在這之後,進一步簡化漢字的呼聲越來越高,民眾之中也有人利用第一次漢字簡化的原理自行對漢字進行簡化。
繼續簡化漢字是廣大民眾的要求繼續簡化漢字是廣大民眾的要求
關於徵集新簡化字的通知關於徵集新簡化字的通知
1973年5月,周恩來總理在中央工作會議中表示:漢字的簡化還不夠充分,需要進一步的簡化。
1975年5月15日,文字改革委員會向國務院提出《草案》,申請審議。
1975年9月15日,國務院辦公室對《草案》以及文字改革工作提出意見。
1977年5月20日,文字改革委員會向國務院提出《關於〈草案〉的請示報告》。
1977年10月31日,國務院指出二簡字公布後要在試用中徵集意見。
1977年11月25日,文字改革委員會邀請各自治體及國務院相關機構參加討論《草案》的座談會。
1977年12月1日,文字改革委員會發表座談會的討論結果,提議各自治體設立文字改革的臨時機構。
1977年12月20日,《人民日報》、《光明日報》、《解放軍報》等刊登該決定。翌日,《人民日報》開始試用二簡字。
1978年3月2日,教育局宣布開始在教科書上試用二簡字。
1978年3月4日,胡愈之王芸生周有光政治協商會議人民代表大會上提出暫緩推行《第二次漢字簡化方案(草案)》第一表的簡化字。
1978年4月17日,教育部撤回在教科書上試用二簡字的決定。
1978年7月,《人民日報》停止試用二簡字。
1978年9月,全國所有報刊雜誌停止試用二簡字。
1980年5月16日,第二次文字改革委員會主任會議中胡喬木要求明確總結出二簡字試用工作的結論。
1980年5月19日,第三次文字改革委員會主任會議提出對《草案》進行修改。
1980年6月27日,第四次文字改革委員會主任會議中組成修訂委員會,決定作成第二次漢字簡化方案的修正案。
1981年7月27日,文字改革委員會主任會議決定採用《第二次漢字簡化方案(修訂草案)》
1981年9月16日,文字改革委員會召集所有委員,對各方意見進行討論。
1981年11月,文改委印發十萬份《第二次漢字簡化方案(修訂草案)徵求意見表》,兩個月後收回意見書 81888份,同意人數在8萬以上的字17個,同意人數在7萬到8萬之間的字87個,同意人數在6萬到7萬之間的字7個,《修訂草案》中的111個字同意人數均在半數以上。各方面人士還提出《修訂草案》的簡化字少了點,建議補充一些。
1982年1月23日,胡喬木向文字改革委員會提出關於文字改革的15(一說12)條原則。
1982年3月13日,第八次文字改革委員會主任會議對《修訂草案》中提出的問題進行檢討。
1982年3月23日,文字改革委員會主任會議同意對漢字簡化方案的修訂,《第二次漢字簡化方案》改名為《增訂漢字簡化方案》。
1982年9月25日,文字改革委員會主任會議對文字改革工作及漢字的整理進行討論。
1983年6月1日,文字改革委員會擴大主任會議決定把《第二次漢字簡化方案(修訂稿)》上報國務院。
1984年2月16日,文字改革委員會取消《第二次漢字簡化方案(草案)》的公布,決定改名為《增訂漢字簡化方案》進行發表。
1984年11月2日,文字改革委員會擴大主任會議對《增訂漢字簡化方案》進行討論。
1985年,文字改革委員會在政治協商會議人民代表大會中對《增訂漢字簡化方案》中111個字的簡化方案進行了報告。
1986年2月25日,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向國務院提出《關於廢止〈第二次漢字簡化方案(草案)〉和糾正社會用字混亂現象的請示》,並於5月23日再次提出。
1986年5月25日,國務院同意《關於廢止〈第二次漢字簡化方案(草案)〉和糾正社會用字混亂現象的請示》,並向全國傳達這一決定。
1986年6月24日,正式廢止二簡字。《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對二簡字隻字未提。指出:今後對漢字的改革要持謹慎態度,使漢字形體在一個時期內保持相對穩定,以利社會套用。
1986年10月10日,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對《簡化字總表》進行修正後再次發表,規範字取代二簡字。

簡化方法

1.同音代替字:用筆畫簡單的同音字,代替筆畫較繁的字。例如,以“發”代“發”,以“范”代“范”。也就是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同音字,合併成一個字。這樣,既簡化了字形,又精簡了字數。
2.形聲字:漢字中絕大部分都是形聲字,例如,“忠”字的“心”稱為“形旁”,是表示字義的;“中”稱為聲旁,是表示字音的。運用“形聲”結構來簡化,有下列幾種情況:原字的形旁、聲旁筆畫太繁,改用筆畫較簡的形體;原字聲旁表音不準,改用表音較準的常用字作聲旁。原字本來不是形聲字而筆畫較繁,改用筆畫較簡的新形聲字。
3.特徵字:用原字的特徵部分來代替原字,這樣既減少了筆畫,又容易辨認。有一部分漢字的結構,描寫起來很費勁,不便稱說,例如,“疆”字簡化為“畺”,便於稱說,易學易記。
4.輪廓字:保留原字的輪廓,省略其中部分筆畫。用這個方法簡化的字與原字形體相近,例如“臾”簡作“㬰”,雖然只減兩筆,但好寫多了。
5.草書楷化字:用行草書改成楷書的形式,可以減少較多筆畫。
6.會意字:用幾個常用字(或偏旁)構成一個字,表示一個意思。例如,⿱一人是南北朝的俗字,“一人為寡”。
7.符號字:把原字筆畫繁難的部分,用簡單的筆畫(或字)代替。
8.簡化偏旁(類推簡化):第一種是可作簡化偏旁的簡化字,第二種是不能單獨成字的,這種簡化方法具有較強的系統性,可以達到舉一反三的效果。

二簡字的疑團

“‘二簡’的教訓值得吸取,“這個教訓我們一定要吸取”,這是許嘉璐先生再三強調的,應該引起重視。我以為如果不認真“吸取”這個“教訓”,作為“後車之鑑”,更大的失誤的再次出現將是不可避免的。下邊請看文改專家們對此事的一些看法:
  1. 周有光先生1978年說:“《第二次簡化方案 ( 草案 )》經過慎重修訂定案以後,漢字的筆畫簡化就此結束。” 至1988年以後,周先生對此又有了新的認識,他說“1977年的‘二簡草案’是`文化大革命’動亂中的產物,已經廢除。”前者“慎重修訂”,肯定成績,責任明確;後者則推給“文革”,誰應負責,沒有說清。
  2. 呂叔湘先生1990年說過:“忽然來了個`文化大革命’,大字報滿天飛,什麼稀奇古怪的事都出現了。連文字改革委員會這樣的國家專管單位,在造反派的壓力下也公布了第二批簡化字,有的字化得面目全非。”看來主要責任在造反派,指出了其中的問題。
  3. 陳章太先生1991年作過比較全面的總結,他認為:“1977年在`文化大革命’的特定歷史條件下,匆促公布了《第二次漢字簡化方案( 草案 )》,收簡體簡化字462個,連同偏旁類推簡化字共853個。因`草案’很不成熟,問題較多,民眾意見較大 ”承認“指導思想上有急於求成的成分,對`穩步前進’的原則貫徹得不夠堅決,所以簡化的字數較多,對漢字簡化的整體研究不夠,尤其是匆促公布很不成熟的《第二次漢字簡化方案(草案 )》,造成重大失誤。”陳先生否認了“慎重修訂”一說,指出與“文革”有關,肯定了存在的問題,包括思想上的和工作上的,但並不深刻。
“二簡”業已廢止多年,專家們對此並無清晰明確的認識,任然把責任推給所謂“文革造反派”,然而“文革造反派”究竟是哪些人?恐怕沒有人能說清楚,倒是周總理對漢字的繼續簡化十分關心,第二次漢字簡化工作就是他親自恢復的。既然如此,不知這“教訓”又該如何“吸取”?
聯繫林炎志同志“再簡化頂多也不過幾百字,對於我們來說算得了什麼呢?”的講話,可見人們對今後將可能出現的又一次所謂“惡性簡化”的希冀不是沒有道理的。

影響

內地影響

由於1970年代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對“二簡字”發布和宣傳的力度較強,並且在當時已經涉及到社會生活的諸多方面,包括媒體和報刊都使用“二簡字”,加上“二簡字”筆畫少,書寫簡單,易於流行,在當時社會上已經非常廣泛。而且,在一些地方“二簡字”已經成為教學用字,因此給一部分學生留下了很深刻的印象。這些原因都造成了部分“二簡字”仍殘留在社會裡。二簡字的動態閱讀率為96%,沒學過二簡字的人也能聯繫上下文認讀二簡字。
由於在社會上“二簡字”通行了一段時間,而且簡單易寫,廢止後的“二簡字”有時會出現在非公開的需要快速書寫的文本如筆記、病歷等,在公共場所的出現也影響著社會生活,市場、商場甚至路牌等重要場所都有出現二簡字。比如:市場中“雞蛋”經常被寫作“雞旦”,公共場所“停車”被寫作“仃車”,在現代教學中仍有很多教師將“等”簡寫為“⿱艹寸”,路邊“快餐”被寫作“快歺”等。
正字和俗字是相輔相依的,矛盾是對立統一的,沒有正字,就無所謂俗字。在一定的文字系統中,正字占據主導地位,俗字則作為從屬。正字是文字系統的骨幹,俗字則是正字系統的補充和後備力量。矛盾的雙方在一定的條件下會相互轉換,正字與俗字之間的關係不是一成不變的。
部分二簡字已經成為了規範字,比如燉(燉)、咨(諮)、閆(閻)。而有些二簡字雖未被收入現行規範,亦有極高的社會認同度,“桔子”是吉祥的象徵,將餐簡化為“歺”甚至成了填寫健康證的慣例。

港台影響

此外,由於部分內地人在移民香港時,二簡字尚未廢止,他們在與大陸通訊時仍不時使用二簡字。即使是日常公文里,亦會把“副經理”簡化成為“付經理”。內地員工在收到這些公文時,都會感到啼笑皆非,但若給他們指正時,亦有人會堅持自己沒有寫錯,因為他們小時候所學習的,就是這樣寫。這亦是不少二簡字的習慣都現在還存在的原因。

姓氏影響

“傅”姓與“付”姓
在中國歷史上,只有傅姓而無付姓,宋代的百家姓當中也沒有“付”姓。而二簡字將“傅”簡化成“付”(在此前民間的碑刻當中對於“傅”就有這樣的簡化寫法),雖然對二簡字很快叫了停,但是這次更改在社會影響很大。此後在大陸的許多文獻中兩字幾乎不分,比如:傅作義將軍的名字在二簡字後成了付作義,很多姓傅的更是在戶籍上大量改成為“付”,甚至有的一家人出現了兩個姓的寫法,實屬謬誤。
“蕭”姓與“肖”姓
歷史上確實出現過“肖”姓,但非常罕見。明代凌迪知的《萬姓統譜》卷103:“肖:漢,肖安固。肖始、肖玉、肖雩、肖同(俱陳留人,見《印藪》)。明,肖靖襄城人,宣德解元。”
肖姓為稀有姓氏,完全不見於香港台灣或海外華人地區。這可以間接證明如今中國大陸絕大多數肖姓實際上是由於二簡字簡化的“蕭”姓。二簡字將“蕭”簡化成“肖”(此前民間對於“蕭”曾有這樣的簡化寫法),此後在大陸的許多文獻中兩字幾乎不分,比如:中國名將蕭勁光在二簡字後成了肖勁光,很多人都分不清,甚至於一篇文章中同時出現蕭勁光與肖勁光。
“閻”姓與“閆”姓
康熙字典》:閻出自姬姓,為黃帝裔孫后稷之後。
說文解字》:有閻無閆,閆乃後世俗字,閆非姓氏。
閻氏家譜譜牒資料:
閆同閻,百姓們寫閻字麻煩,所以就有了閆字,出自民間。 閆讀鹽音,和閻字同音,古書上說是兩個字。在漢代有一本大辭典,叫《說文解字》,其中只有閻字,沒有閆字,而古人編《百家姓》時,因為看到許多人姓閆,就編進去了,同時閻姓也是另外一姓。閆姓人的家譜,和閻姓人的家譜,在寫堂號時都寫成太原。這樣就讓人去猜測,閆姓可能是閻姓的一支。古時常有這種事,同一姓氏的人,為了避仇,將姓改換或者改寫,是不是閻姓人也為了這原因,將姓改寫成閆呢?或者因為平民百姓,為了寫字省事,就簡寫成閆?因為古代史書上不記閆姓,所以閆姓人物應當在閻姓中去找。而閻姓是黃帝族的後代,龍的傳人。
“閻”與“閆”的歷史
“閆”曾作為“閻”的簡化字,但已停止使用。目前閻和閆已分成了兩個。
閆姓為閻姓的別支。《姓譜》分閆、閻二姓。《五音集韻》載:閆同閻義,俗用。因閆、閻二姓同出一源,都是黃帝族的後代,龍的傳人,故閆姓和閻姓人家的堂號都是太原,古代他們的望族居住地都是太原郡(一說閆姓望族天水)。由於閻姓被“俗用”成閆,就產生了閻、閆二姓,所以在《百家姓》里,兩姓並存。
“閻”與“閆”的現狀
《現代漢語規範字典》597頁:閆,姓。閆不是閻的簡化字,閆和閻是兩個不同的姓。598頁:閻,姓。閻不能簡化為閆。
“閻”姓起源
正字通云:說文有閻無閆,今姓譜分為二姓,山西、陝西多此姓。續通志氏族略云:明時有閆肅者,系嘉靖舉人;有閆三聘者,曾任河北縣知縣。另外,閻姓在當今中國姓氏中排名第五十。閻姓出自姬姓,是黃帝的後代。但姬姓之閻又有三種不同的起源。第一種,是說太伯的曾孫仲弈,被周武王姬發封在閻鄉,他的子孫因此就用閻作為自己的姓氏,從此姓閻。第二種,是說周昭王姬瑕的小兒子生下來時,手上就有一個閻字,因此周康王姬釗將之封在閻城,他的子孫也姓閻。第三種說法最可靠,是說周武王姬發的兒子唐叔虞,建立了晉國,到晉成公的時候,晉成公封自己的兒子懿在閻。晉國滅亡以後,他的子孫就有人用閻作為自己的姓氏,因此也姓閻。閻姓最早是在山西,湖北等地發展,東漢時,閻姓開始進入四川,陝西,甘肅。明代至清代,閻姓才開始逐漸向南方擴展,發展到江蘇,湖南等地,清代以後,開始進入福建,廣東和台灣。

評價

事實上看待萬事萬物都不能走極端。
對於一簡字,大家普遍感覺不錯。但是對於二簡字,絕大部分人表示反對,哪怕這些人支持一簡字。
他們說什麼「二簡字違背了漢字美學」、「二簡字違背了漢字自然演變規律」、「二簡字是極權政治時期的畸形產物」、「二簡字是走向漢語拉丁化的中間步驟,居心叵測」、「二簡字都是臆造字」。
其實,以上對「二簡字」的批評,每一條,多多少少都適用於「一簡字」。他們之所以視二簡字如仇寇,無非是對陌生事物的本能排斥罷了。
二簡字和一簡字一樣,是文字改革時期的產物,主持文字改革、擬定簡字表的人也相同。
這兩份簡化字方案,都是出自一人之手——陳光堯。
事實上,陳光堯同志,早在民國期間,就開始醞釀漢字簡化工作,著有《常用簡字表》、《常用簡字譜》等簡字書來表達其簡化漢字的主張和方法。
《簡化字總表》(一簡字表)、《第二次漢字簡化方案》(二簡字表)就是以陳光堯的《常用簡字表》、《常用簡字譜》為雛形制定的。這兩份簡化字表,都忠實地表達了陳氏簡化漢字的思想。其最大的區別,莫過於前者比後者早頒布了很多年,前者推行已成定勢,而後者則隨著文革結束而一起夭折了。
事實上單從文字改革本身來看(若是沒有文革左右其進程),一簡字和二簡字是一脈相承的
比如一簡字將「専」類推簡化成「專」,二簡字則將「尃」類推簡化成「專丶」。
第二次漢字簡化方案
比如「博」字如此作:
說二簡字違背漢字美學的,難道和他品性特點全部相同的兄弟(一簡字)就沒違背了不成?
另外有人會詬病「二簡字」中有不少臆造字。二簡字中臆造字的確不少。陳光堯同志的思想就是為了簡化不擇手段,哪怕新造簡化字也在所不惜。所以一簡字中,也有相當一部分臆造字。盲目敵視「二簡字」的人,實際上也在敵視「一簡字」。
說到底,陳光堯同志簡化漢字的手段多種多樣,有些字他是選取了字形簡單而且更古,一簡字中如「從」、「雲」、「網」等字;二簡字中如「皃」(貌)、「荅」(答)、「祘」(算),這只能算是歪打正著。更多的時候,他是選擇字形簡單的固有俗字來做簡化字。如果沒有理想的俗字,他不惜自己臆造形聲字(如「進」字就是他的傑作)來當簡化字。這種陳光堯自己臆造的字,算是他夾帶的私貨。
二簡字也確實是承接一簡字而來的。很多二簡字的簡化方法,在一簡字中都有影子。而正因為類推,使得二簡字相對一簡字來說部件更加「系統」。
比如一簡字有「讓」簡作「讓」,於是二簡字有
第二次漢字簡化方案
一簡字有「蝦」簡作「蝦」,於是二簡字有
第二次漢字簡化方案
一簡字有「遠」簡作「遠」,於是二簡字有(犭元)字最早在明清時期作為猿的俗字出現,此字不只是形聲還是會意:人之始祖(元),但為獸(犭))
第二次漢字簡化方案
一簡字有「這」簡作「這」,於是二簡字有:(伩是《李義山詩集》裡面信的俗字)
第二次漢字簡化方案
一簡字有「轟」、「聶」簡作「轟」、「聶」,於是二簡字有(「矗」字)
第二次漢字簡化方案
一簡字有「東」的草書楷化字「東」,於是二簡字也對「柬」字進行草書楷化並且類推:
第二次漢字簡化方案
事實上「柬」字的草書楷化字,在一簡字「練」、「煉」、「揀」中出現了。
如果說一簡字中「傘」、「眾」、「滅」等新造象形字、會意字十分合理,那么二簡字也有這些很「合理」的字:
第二次漢字簡化方案
(編者按:亼為集之古字,非從人從一,乃象三合之形也。⿱一人為寡之異體,《康熙字典》:人部,⿱一人音寡。從一從人,不曲腳,會孤孑意,與兀異。)
這也說明二簡字是為了修復一簡字中的諸多部件不一致的問題,同時貫徹陳光堯同志簡化漢字思想的升級包。(只不過這個升級包發布的時間太不湊巧了)
另引Derk Zech老師的話:
二簡乍看殊異,所采之字實乃多處借鑑一簡而擬定。看似迥異或許僅為尚未成俗,而非其本身不同。
如下列者:
1. 壁→坒 弊→比廾// 斃→斃。
2. 部→ㄗ//衛 →衛,兩字皆見於日本古籍,後亦流傳於大陸。
3. 瀾→氵闌,讕→訁蘭 // 爛→爛,欄→欄,攔→攔。
4. 病→疒 // 產→產,厰→廠,廣→廣。
5. 僚→ 亻了,燎→火了 // 遼→遼,療→療。
(編者按:舉例格式為二簡//一簡)
再回到題目來談。一簡字和二簡字在任何方面都沒有什麼本質上的不同,所以一簡字的可取之處理論上也就是二簡字的可取之處。
將「二簡字」和「一簡字」分開對待,對待「一簡字」像春風般溫暖,對待「二簡字」像嚴冬般殘酷,我只能說施主你太執念了。人家「二簡字」又不是後娘養的,只是出生時間不對而已,除此之外他和他兄弟沒有什麼不同。
————補遺————
補遺1、關於二簡字中具有生命力的俗字
「二簡字」和「一簡字」一樣,有些字是根據民間約定俗成的俗字制定的。事實上二簡字雖然已經不被官方認可,但是有些《二簡字表》中的俗字因為慣性,仍然十分有生命力。
比如「橘子」俗作「桔子」。
比如「快餐」俗作「快歺」。
「桔子」在民間的接受度十分高,也正說明了「二簡字」並非一無是處,也並沒有大家想像的那么醜陋、那么奇葩、那么恐怖。
補遺2、關於二簡字中用字合併的問題
二簡字還規定將「圓」合併至「元」,將「賬」合併至「帳」。(如下截圖)
第二次漢字簡化方案
這也就解決了實際使用中「一圓錢」「一元錢」不分、「賬戶」「帳戶」不分等問題。
瑾昀按:「一圓錢」與「一元錢」之別,詳見連結文章,簡單來說這是兩種不同來源表示同一事物而產生的「別稱」(並非嚴格意義的「異體字」),和漢數字大小寫(如「二」和「貳」)的成因差不多,也和本為單純表示大小寫的「萬」和「萬」的成因差不多。嚴格來說,「元」和「圓」正如「二」和「貳」、「萬」和「萬」一樣,最好別視為簡繁關係。
至於「賬戶」與「帳戶」之別,也煩參連結文章。「賬」是由「帳」分化而產生的字,專門用於表示財貨相關的 zhàng。「賬」與「帳」是後起分化字與本字的關係,與一簡字中的「卷」與「卷」、「表」與「表」類似。這種分化字是繼續保持分化,還是合併成本字,本人都能表示理解。
至於這種合併是好還是壞,就見仁見智了。
分界線以下,答主拾起自己的喜好,主觀地說兩句:
另外就答主本人來說,其實本人既不喜歡大陸、台灣、香港標準的繁體字也不喜歡這兩套漢字簡化方案。之所以為「二簡字」代言,是看不慣有人持雙重標準,捧「一簡字」的同時極盡所能損「二簡字」,以至於連我這個不喜歡簡化字的人都看不下去了。
二簡字中,我最中意的字是「皃」字。(編者按:皃是貌的本字,豸是貌後加的聲旁)
以上選自趙瑾昀老師在知乎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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