穀城縣發展和改革局

穀城縣發展和改革局

根據《中共襄樊市委辦公室、襄樊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穀城縣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襄辦文[2010]27號)和《中共穀城縣委、穀城縣人民政府關於印發〈穀城縣縣級人民政府機構改革實施意見〉的通知》(谷發[2010] 號)檔案精神,設立穀城縣發展和改革局,為縣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穀城縣發展和改革局
  • 所屬地區:穀城縣
  • 辦公地點穀城縣縣府街52號(縣大院內)
  • 屬性:政府機關
機構職能,領導分工,內設機構,
(一)擬訂並組織實施全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負責縣級專項規劃、區域規劃、空間規劃與縣級發展規劃的統籌銜接。組織開展重大戰略規劃、重大政策、重大工程等評估督導,提出調整建議。統籌提出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主要目標和措施。提出綜合運用各種經濟手段的建議。參與擬訂和實施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地方規範性檔案。
(二)提出加快建設全縣現代化經濟體系、推動高質量發展的總體目標、重大任務以及相關政策。組織開展重大戰略規劃、重大政策、重大工程等評估督導,提出調整建議。
(三)綜合協調縣級經濟政策,牽頭研究經濟應對措施。負責監測、預測、預警全縣經濟社會發展態勢,研究分析全縣經濟運行狀況,提出應對措施建議。綜合協調全縣經濟和社會發展方面的重大問題。跟蹤研判涉及經濟安全的各類風險隱患,提出相關工作建議。
(四)負責匯總和分析全縣財政、金融、物價等方面的情況,並提出建議。參與擬訂財政、金融、土地等政策性檔案。貫徹價格、糧食、能源、外商投資等法律法規及相關政策,履行監督檢查職責。按許可權擬訂並組織實施有關價格政策,組織制定和調整少數由縣級管理的商品、服務價格和收費標準。
(五)指導推進和綜合協調經濟體制改革有關工作,提出相關改革建議。牽頭推進全縣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協調推進全縣產權制度和要素市場化配置改革。組織實施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制度。牽頭推進全縣最佳化營商環境工作。指導經濟體制改革試點和改革試驗區工作。協調推進開發區管理工作。
(六)協調推進重大基礎設施建設發展,負責規劃重大建設項目和生產力布局。擬訂並組織實施全縣社會固定資產投資總規模和投資結構的調控目標、政策及措施,銜接平衡政府投資、重大建設項目和有關專項規劃。組織提出全縣重點項目計畫草案。編制縣本級政府投資年度計畫。按規定許可權審批、備案、審核建設項目。引導民間投資方向,研究提出全縣利用外資、外貿發展的戰略、總量平衡和結構最佳化的目標。
(七)推進經濟結構戰略性調整。組織擬訂綜合性產業政策。協調第一、二、三產業發展規劃,做好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計畫的銜接平衡。協調農業和農村經濟社會發展的重大問題。研究提出全縣能源發展戰略和政策措施。組織擬訂能源行業中長期規劃、年度計畫和產業政策。推動電力體制改革,監測分析和協調處理電力運行工作。組織擬訂服務業及現代物流戰略規劃和重大政策。綜合研判全縣消費變動趨勢,擬訂實施促進消費的綜合性政策措施。推進創新驅動發展。組織擬訂高技術產業發展、產業技術進步的戰略規劃,協調解決重大技術裝備推廣套用等方面的重大問題。
(八)推進落實區域協調發展戰略,組織擬訂全縣區域協調發展總體戰略和促進區域協調發展的措施。組織擬訂和實施老貧及其他特殊困難地區發展規劃和政策。組織實施易地扶貧搬遷等。研究提出全縣城鎮化發展戰略和措施。
(九)負責重要商品總量平衡和巨觀調節。提出促進消費需求增長的建議。編制重要農產品、工業品和原材料進出口總量計畫,監督計畫執行情況。組織擬訂對外貿易發展戰略。負責組織糧食等重要物資的收儲、動用、輪換和管理。
(十)負責社會發展與國民經濟發展的政策銜接。組織擬訂社會發展總體規劃和年度計畫,統籌推進基本公共服務體系建設,研究擬訂人口發展戰略、規劃及人口政策。協調社會事業發展和改革中的有關重大問題。
(十一)研究提出促進就業、調整收入分配、完善社會保障與經濟協調發展的建議。
(十二)推進可持續發展戰略,推動生態文明建設,協調生態環境保護與修復、能源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等工作。提出健全生態保護補償機制政策措施。綜合協調環保產業和清潔生產促進有關工作。提出全縣能源消費控制目標、任務並組織實施。
(十三)組織指導擬訂交通運輸發展戰略、規劃。負責各種運輸方式之間的綜合平衡及發展中重大問題的協調。銜接平衡全縣交通項目的年度投資計畫及專項資金計畫。負責境內交通項目的審查和報批工作,協調建設中的重大問題。
(十四)組織編制國民經濟動員和國防交通保障規劃、計畫。統籌國民經濟動員、交通戰備動員與國民經濟、國防建設的關係,協調相關重大問題。組織實施國民經濟動員、交通戰備動員有關工作。
(十五)統籌推進全縣社會信用體系建設。
(十六)落實糧食巨觀調控政策。組織協調全縣糧食調控、總量平衡、糧食購銷工作。負責全縣糧食市場監測及預警分析工作。推進糧食流通基礎設施建設。擬訂全縣糧油產業發展規劃,指導全縣糧油產業發展。組織糧油產業科技推廣和交流合作。貫徹執行軍糧供應政策。負責儲糧安全,承擔全縣糧食庫存檢查(清查)工作。落實全縣糧食安全行政首長責任制日常工作。
(十七)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八)職能轉變。
貫徹新發展理念,把主要精力轉到管巨觀、謀全局、抓大事上來,加強跨部門、跨地域、跨行業、跨領域的重大戰略規劃、重大改革、重大工程的綜合協調,統籌全面創新改革,提高經濟發展質量和效益。進一步減少微觀管理事務和具體審批事項,最大程度減少政府對市場資源的直接配置,最大限度減少政府對市場活動的直接干預,提高資源配置效率和公平性,激發各類市場主體活力。
1.強化戰略引導作用。積極對接國家、省、市重大戰略,制定本地區重大戰略規劃,精簡規劃數量,提高規劃質量,更好發揮戰略、規劃的導向作用。
2.完善和加強巨觀調控。創新調控方式,強化經濟發展趨勢研判、全局性事項統籌、經濟體制改革協調等職能,建立健全重大問題研究和政策儲備工作機制,增強巨觀調控的前瞻性、針對性、協同性。
3.深入推進簡政放權。全面實施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制度,深化投融資體制改革,最大限度減少項目審批範圍。深化價格改革,健全反映市場供求的定價機制。加快推進政府監管和公共信用信息共享。
(十九)有關職責分工。
1.與縣行政審批局的職責分工。縣發展和改革局負責最佳化營商環境、清理規範行政審批中介服務等具體工作。縣行政審批局負責縣政府推進政府職能轉變和“放管服”改革牽頭工作。
2.與縣衛生健康局的職責分工。縣發展和改革局負責組織監測和評估人口變動情況及趨勢影響,建立人口預測預報制度,開展重大決策人口影響評估,完善重大人口政策諮詢機制。縣衛生健康局負責開展人口監測預警工作,擬訂生育政策措施,研究提出與生育相關的人口數量、素質、結構、分布方面的政策建議,促進生育政策和相關經濟社會政策配套銜接,參與制定全縣人口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落實全縣人口發展規劃中的有關任務。

領導分工

朱正春 黨組書記、局長
主持發展和改革局全面工作。負責經濟動員辦公室、交通戰備辦公室全面工作。
趙明波 副局長、黨組成員
協助局長抓好經濟動員辦公室工作;分管工業環資科、經濟體制綜合改革科、縣推進企業上市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聯繫投資公司、工程諮詢中心。
肖世文 副局長、黨組成員
協助局長抓好農業、財貿及服務業工作,分管農村地區經濟科。
劉清明 副局長、黨組成員
協助局長抓好機關管理、招商引資工作,分管辦公室。
王三旗 黨組成員
協助局長抓好醫改辦日常工作,負責農村聯繫點工作,分管社會發展科;
彭榮安 黨組成員
協助局長抓好國民經濟計畫編制工作,分管國民經濟發展規劃綜合科、固定資產投資科、重點項目管理辦公室。
楊飛雲 紀檢組長、審計監察室主任
協助局長抓好機關黨務、群團、精神文明建設、紀檢監察、項目稽查、計畫生育、工會、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普法、老幹部及人事管理工作,分管項目稽察辦、人事科、審計監察室。
鄭志亭 總經濟師、黨組成員
協助局長抓好社會發展、高技術產業、交通、就業與收入分配、交通戰備工作;分管社會發展科。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秘書事務、會議組織、文電檔案管理、政務信息、提案建議承辦、電子政務、政務公開、年度工作安排和總結、目標責任制管理、督辦等機關日常政務;承擔機關財務、部門預算、資產管理、保密保衛、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等行政事務。
(二)人事科。
承擔局機關的機構編制管理、人事管理、勞動工資、職稱評聘、教育培訓等工作;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做好乾部的考核、考察、培養及黨員發展、黨費收繳工作;負責系統內精神文明建設、紀檢監察、計畫生育、工會、社會治安綜合治理、信訪、普法、老幹部管理及評先表彰工作。
(三)國民經濟發展規劃綜合科。
提出全縣經濟和社會中長期發展戰略、規劃生產力布局的建議及結構調整的目標;組織擬訂全縣經濟和社會發展中長期規劃、全縣主體功能區規劃,並對規劃實施情況進行監測和評估;提出推進城鎮化的發展戰略和措施;統籌協調經濟社會發展重大專項規劃和區域規劃;組織擬訂年度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進行全縣巨觀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預測預警;分析研究全縣經濟和社會發展形勢,及時提出措施建議;提出全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執行情況報告;研究改革和完善年度發展計畫的編制工作,指導全縣發展改革委系統經濟形勢監測分析和年度計畫編制工作;擬訂並協調安排重要物資儲備計畫。承擔縣經濟形勢分析聯席會議辦公室的日常工作;起草重要檔案;組織研究經濟社會發展和改革開放的重大問題;承擔新聞發布和信息引導工作;參與有關地方性規章制度的起草和實施工作;承擔機關有關規範性檔案合法性審核工作;負責全縣發展改革系統行政執法和法制宣傳教育的指導和監督檢查工作,承擔相關行政複議及行政應訴工作;研究分析財政貨幣政策的執行情況並提出建議;提出直接融資的發展戰略和政策建議;研究提出價格總水平調控目標的建議,參與重要價格制定;牽頭推進股權投資基金和創業投資的發展;研究提出全縣物流業發展戰略及規劃,參與物流業、商貿重大項目的規劃布局與審核;負責全縣重要商品總量平衡的監控和協調,研究和協調流通體制改革中的重大問題;研究提出全縣服務業發展戰略和措施,組織編制並指導實施服務業發展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負責服務業經濟運行情況的監測、分析;負責全縣服務業重點建設項目的立項並檢查、監督項目實施情況。
(四)固定資產投資科(重點項目管理辦公室)。
研究縣內關於投資的調控政策,提出計畫期內固定資產投資總規模、結構和資金構成,監測分析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的狀況;提出縣內投資體制改革的建議;安排縣級財政資金投資計畫,負責全縣財政性資金項目的立項審批工作;按照固定資產投資管理許可權,負責縣內固定型資產投資項目立項審批、報批工作;負責縣級重點建設項目初步設計、概算調整審核,參與縣級重點項目竣工驗收及可行性研究的審查工作;承擔全縣重點項目建設管理協調工作;協同有關部門管理與固定資產投資有關的標準定額工作。
承擔縣重點項目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五)農村地區經濟科。
研究提出全縣農業與農村經濟發展建議;組織編制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中長期規劃和年度指導計畫;編制農業(水產、畜牧)、林業、水利等行業固定資產投資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檢查監督計畫的執行情況;負責農業和農村經濟運行情況的監測和分析,提出調控措施和建議;參與研究農村經濟體制改革,統籌城鄉發展,增加農民收入,最佳化農業生產力布局等重大問題,提出有關建議;組織擬訂區域經濟發展規劃;組織實施可持續發展戰略;參與協調與周邊地市的區域合作;協調國土整治、開發、利用和保護政策;參與擬訂礦產資源開發利用、地質災害防治和地震預防規劃和措施;擬訂並組織實施老、少、邊、窮地區經濟開發計畫、以工代賑計畫;組織實施主體功能區規劃;組織或參與編制重點流域、湖泊綜合治理規劃,參與編制生態建設和環境整治規劃,組織實施重點流域綜合整治規劃項目。
(六)社會發展科(縣國防動員委員會交通戰備辦公室)
綜合提出全縣社會發展戰略,組織擬訂和協調社會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推進社會事業建設;協調社會事業發展和改革的重大問題;組織和會同有關部門對社會發展項目總體建設規劃的審核報批;編制社會發展領域固定資產投資計畫,安排社會發展縣級財政性建設投資;協調解決就業與人力資源、收入分配和社會保障相關重大問題;組織擬訂高技術產業發展、產業技術進步的戰略規劃;統籌信息化的發展規劃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計畫的銜接平衡;會同有關部門組織推動技術創新和產學研聯合及新產業的形成;按照國家和省、市的要求,研究提出我縣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的重大政策、措施的建議;組織推進我縣醫改工作;協調醫改重大政策和重要事項;檢查督辦醫改工作的落實;負責醫改工作的對外宣傳和信息發布等工作。
研究提出交通運輸發展戰略、規劃;負責各種運輸方式之間的綜合平衡及發展中重大問題的協調;銜接平衡全縣交通項目的年度投資計畫及專項資金計畫;擬訂全縣有關國防交通布局;擬訂全縣國防交通保障計畫和物資儲備計畫;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全縣國防運力動員和徵用;組織全縣國防交通科學技術成果推廣套用;協調處理國防交通建設的有關問題。承擔縣鐵路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
(七)經濟體制綜合改革科(縣推進企業上市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研究全縣經濟社會體制改革和對外開放的重大問題;組織擬訂綜合性經濟體制改革方案,協調有關專項改革方案;跟蹤調查研究改革開放重大方針、政策的實施情況,及時提出對策建議;對關係重大的深層次和全局性問題進行超前研究;指導全縣小城鎮綜合改革試點工作;負責協調解決上市公司有關問題;研究擬訂和督促落實全縣開發區發展戰略和措施;指導擬訂和審核各級各類開發區發展規劃;負責各級各類開發區設立的審核和申報工作;負責各級各類開發區發展建設的調查研究和協調工作。
承擔縣推進企業上市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八)工業環資科(縣國防動員委員會國民經濟動員辦公室)。
提出全縣推進工業結構戰略性調整、促進工業協調發展的建議,組織擬訂跨部門的工業發展措施;組織擬訂綜合性產業政策,監督檢查產業政策落實情況;統籌工業發展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計畫的銜接平衡;按規定許可權做好工業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含合資項目)管理工作;協調全縣企業技術創新能力體系建設;擬訂全縣資源型城市轉型及可持續發展的戰略規劃;提出全縣利用外資外貿發展戰略、規劃、總量平衡和結構最佳化的目標;負責組織安排利用外資的審核和申報;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安排和監督全縣利用國外貸款項目實施和資金的使用;編制全縣重要農產品進出口計畫,並負責指導和監督計畫的實施;研究提出全縣能源發展戰略和政策措施,組織擬訂能源行業中長期規劃、年度計畫和產業政策,提出相關體制改革的建議;擬訂電力及新能源有關發展規劃、計畫和措施並組織實施;負責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行業管理;提出火電、核電、水電、電網和新能源發展布局及項目審核意見,指導能源科技進步和能源裝備工作;擬訂全縣煤炭、天然氣管道發展規劃、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提出全縣煤炭、天然氣管道發展布局及項目審核意見,負責相關固定資產投資管理;會同有關部門開展淘汰煤炭落後產能和煤礦安全改造工作;負責能源行業節能和資源綜合利用;履行政府能源對外合作和管理職能;協調能源儲備工作;綜合分析全縣經濟社會與資源、環境協調發展的重大戰略問題;組織擬訂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發展循環經濟的規劃和政策措施並協調實施,參與編制環境保護規劃;協調環保產業和清潔生產促進有關工作;組織協調重大節能減排示範工程和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的推廣套用;綜合分析氣候變化對經濟社會發展的影響,組織擬訂應對氣候變化戰略規劃和相關工作。
組織擬訂國民經濟動員計畫;研究國民經濟動員與國民經濟、國防建設的關係,協調相關重大問題;組織實施國民經濟動員的有關工作;協調國民經濟平戰轉換能力建設。
(九)縣重大項目稽察辦公室。
組織開展對重大建設項目的稽察;跟蹤檢查各地和相關行業貫徹執行國家投資政策和規定情況;組織開展對預算內投資項目實施情況的監督和檢查。對違規問題,按國家有關規定提出處理意見。
1.6下屬機構及工作職責
(一)穀城縣工程諮詢中心。 1999年8月成立,按法定程式辦理了“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屬獨立的事業單位,為縣屬單位向上爭取政策性資金項目提供編制項目、可研報告及聘請專家評審等服務。
(二)穀城縣投資公司。按照谷機編[1994]14號和谷政函[1994]4號檔案規定設立,為副科級事業單位,實行企業化管理,歸口穀城縣發展和改革局領導。縣投資公司是縣政府投資和融資的主體,併兼有政府投資控股(參股)公司和非銀行金融機構的雙重職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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