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祖洛

程祖洛(1776—1848)字問源,號梓庭,安徽歙縣人,清朝大臣。

生卒詳見《顯考梓庭府君行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程祖洛
  • 國籍:中國
  • 民族:漢族
  • 出生地:安徽歙縣
  • 逝世日期:1848
  • 政治面貌:民眾
個人簡介,個人經歷,

個人簡介

程祖洛(1776-1848年),字問源,號梓庭,安徽歙縣人。

個人經歷

嘉慶四年(1799年),程祖洛中進士,授刑部主事。洊遷郎中。諳練刑名,為仁宗所知。京察記名道府,久未外簡,以截取銓授甘肅平涼知府。部臣請留,詔斥規避邊遠,撤銷記名,留部永不外用。久之,擢內閣學士。尋授江西按察使,遷湖南布政使,調山東
道光二年,擢陝西巡撫,調河南。教匪朱麻子由新蔡竄安徽阜陽,捕獲置之法。與直隸、山東、安徽、湖北毗連諸縣素多盜,撥庫帑五萬兩生息,為緝捕經費。漳水決安陽樊馬坊,河流北徙,命大學士戴均元往會勘。祖洛周曆上下游,合疏言:“漳水自乾隆五十九年南徙合洹以來,衛水為所遏,每致潰溢。今河流既分,不可使複合。議於樊馬坊上下距洹水最近處,及南岸衝決成溝,並築土壩,使二河分流,冀減漫溢之勢。”至四年春,積水消涸,地形顯露。田市之北,漫水與溝隔斷,不能引歸正河。乃就其上游龍家莊窪地抽溝啟放,復於內黃馬家窪開引河,添築田家營大壩,使溜勢南趨。自是漳、衛合併之患遂息。虞城橫河、惠民溝,夏邑巴清河,永城減水溝,舊為豫東宣洩潦水要區,迭經黃河漫淤,濱河連歲被災,並疏濬之。初,河南、安徽治捻匪從重典,嗣部議有所減改。祖洛疏言:“匪徒結捻,倡劫黨眾,一呼而集,其豫謀早在結捻之時。新例以是否豫謀分別輕重,諸多窒礙,請復舊例。”並論匪徒拒捕及捕人治罪各條。又言:“獲盜究出舊案,免究從前失察處分。請遵嘉慶間諭旨,俾除瞻顧。”並從之。
七年,丁母憂,服闋,署工部侍郎。尋署湖南巡撫,調江蘇。十二年,擢閩浙總督。命查辦浙江鹽務,嚴定裁汰浮費章程,下部議行。台灣奸民張丙、陳辦等倡亂,命將軍瑚松額督兵進剿,祖洛專治後路軍需。十三年,提督馬濟勝破賊,張丙等就擒,赴台灣籌辦善後事宜,劾戰守不力之都司周進龍等,褫黜有差。改營制,增防守。優敘,賜花翎。疏陳福建吏治,略曰:“安民必先懲蠹,不可以回護瞻顧而曲縱奸惡。閩省吏治無子惠之政,而務寬大之名,始因官之庸劣,釀成頑梗之風,今又因民之譸張,遂有疲難之勢。官曰民刁,民曰吏虐,互相傳播,漸失其真。官不執法,幕不守法,因而愚民犯法,書役弄法,棍徒玩法。必先懲不執法之官,然後能治犯法、弄法、玩法之人。”於是連劾官吏不職者,略無假貸,吏治始肅。已革縣丞秦師韓京控提督馬濟勝蒙奏邀功,並訐祖洛偏袒欺矇,命侍郎趙盛奎偕學攻張鱗按鞫,白其誣,師韓遣戍新疆。
十五年,疏陳閩洋形勢,以漳州之南澳、銅山為藩籬,泉之廈門、金門為門戶,興化之海壇為右翼,閩安為省會咽喉,福寧之銅山為後戶。巡緝守御,全資寨城炮台。就最要者四十四處,由官民捐貲修築。十六年,丁父憂去官,服闋,引疾不出。二十八年,卒,宣宗甚惜之,贈太子太保,謚簡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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