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家嘴楚簡

秦家嘴楚簡

秦家嘴楚簡是1986年1987年出土於湖北江陵秦家嘴三座楚墓的竹簡,內容為卜筮祭禱記錄。雖然秦家嘴三墓的墓主人生前的社會地位都不很高,或為“士庶人”之屬。但表明卜筮祭禱簡不僅出於封君級的貴族大墓,也出於社會地位低的“士庶人”之墓中,這有益於理解楚簡所反映的宗教的社會屬性。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秦家嘴楚簡
  • 簡牘年代:公元前340年前後
  • 簡牘出土:1986至1987年出土於湖北江陵
  • 出土墓葬:M1、M13和M99
  • 書寫字型:楚系文字,楚篆
  • 簡牘材質:竹質,墨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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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簡詳述

竹簡出土

秦家嘴楚簡秦家嘴楚簡
1986年5月至1987年6月,湖北荊沙鐵路考古隊為配合荊沙鐵路修建工程,在江陵廟湖魚場所轄的秦家嘴鐵路線段,共發掘春秋晚期至戰國中期墓105座,其中1號、13號、99號三座小墓出有竹簡。
據發掘簡報,三座楚墓共出土殘簡41支(段),其中M1的竹簡出土在邊箱的底層,上層堆放著垮塌的分板和車馬器,竹簡均殘斷,共出殘簡7支(段);M13竹簡出自邊箱近頭箱一端的底層,共出殘簡18支(段);M99竹簡一部分放在邊箱後端底層,一部分散在棺室後端,均殘斷,計16支(段)。

竹簡內容

竹簡內容為卜筮祭禱記錄。其中M1的竹簡主要是“祈福於王父”等祈禱類文字;M13竹簡為“占之日吉”等占卜內容;M99竹簡內容為占“貞之吉無咎”,以及少量遣策
秦家嘴楚簡書法秦家嘴楚簡書法

墓主人

秦家嘴楚簡刻得文字秦家嘴楚簡刻得文字
根據簡文內容,M1墓主人為“凡紫”,卒於公元前283年(楚頃襄王16年)。M99墓主人名“野”,卒於公元前340前後。
秦家嘴M1、M13、M99均為小型墓,墓主的身份當為士或庶民。

楚簡研究

年代研究

秦家嘴99號墓竹簡內有占卜者“范獲”,應即天星觀楚簡(天星觀1號楚墓)的“范獲志”,此人也見望山楚簡(望山1號墓簡)。
秦家嘴99號墓竹簡與天星觀1號楚墓為同時期,可以以兩者的紀年來證明。簡文中有“秦客公孫鞅聘於楚之歲,八月庚子之日,野以其有病之……”公孫鞅對楚的聘問,不可能有多次,所以“秦客公孫鞅聘於楚之歲”應是天星觀楚簡的“秦客公孫鞅問王於戚郢之歲”,即公元前340年(即秦孝公二十二年、楚宣王三十年)。這一年楚歷八月己卯朔,庚子是二十二日,相符合。

歷史研究

秦家嘴1號墓竹簡第1簡,釋文為:“周客韓無王於宋東之歲,冬夕之月,辛未之日,紫以其有疾之故,筮之於胡囗曰:有祟。”
“周客”,按竹簡慣例是指周王室派來的使臣。這一紀年講的是周朝使臣在宋東晉見楚王之事。“韓無”當為使臣之名,而於“無”下脫一“問”或類似之字。
楚王在宋東接見周王來使,有其特殊的歷史背景。《史記·宋世家》言宋王偃之末,“齊湣王與魏、楚伐宋,殺王偃,遂滅宋而三分其地”,《漢書·地理志》也說宋“為齊、楚、魏所滅,參分其地。魏得其梁、陳留,齊得其濟陰、東平,楚得其沛。”
齊湣王攻宋,實際不僅一次,這由出土的長沙馬王堆帛書戰國策》可以證明。據繆文遠研究,齊曾於公元前288年、公元前287年和公元前286年曾三次攻宋,並於第三次攻宋時終將宋國吞滅。
公元前284年,燕、韓、趙、魏、秦五國伐齊。燕軍在樂毅指揮下進入齊都臨淄,並在五年內攻下齊國七十二城。楚國在伐齊戰爭中的地位是很微妙的。《史記·田齊世家》稱:“燕、秦、楚、三晉合謀,各出銳師,以伐敗我濟西”,《楚世家》云:“楚王與秦、三晉、燕共伐齊,取淮北”,這樣,楚是站在五國一側的,然而《田齊世家》又說:“楚使淖齒將兵救齊,因相齊湣王”,與《戰國策·齊策六》所言“燕之伐齊之時,楚王使將軍將萬人而佐齊”對照,楚又站在齊國一邊。由此,楚當時是前後不一,並且使用了兩面的手法,先與五國合謀,隨後又派淖齒助齊,而收取淮北則是其實際的目的。
淮北指今江蘇、山東之間的地帶,也即是原來宋國的東部,《漢志》說楚分宋得沛,也應即指同一件事。《楚世家》講“楚王”伐齊,取淮北,秦家嘴M1竹簡所記楚王在宋東當是此時。
簡文“冬夕之月”是楚歷第一月亥月,當為公元前283年(楚頃襄王16年)。“辛未之日”,因該月癸丑朔,是19日。楚王時在新收得的淮北即宋東,因而周使到那裡去見他。

墓主研究

秦家嘴M1:1簡文“紫以其有疾之故,筮之於胡囗曰”和M1:2簡文“凡紫囗雲”來看,這個叫“紫”或“凡紫”的人當是秦家嘴M1的墓主人。《左傳·襄公十二年》:“為邢、凡、蔣、茅、胙、祭,臨於周公之廟。”杜預註:“六國皆周公之支子,別封為國,共祖周公。”《廣韻·凡韻》:“凡,姓。周公子凡伯之後。”由此可知,“凡”為姬姓,乃周公之後,則凡紫並非楚同姓之人。《莊子·田子方》:“楚王與凡君坐,少焉,楚王左右曰:凡亡者三。”此凡君或與楚文王同時。若然,則此凡國當與楚國鄰近。
秦家嘴M13第4簡“……順至新父母眾鬼,戠牛,酒食”,簡文中“新父母”即“親父母”,而稱“眾鬼”,按《禮記·祭法》:“庶士庶人無廟,死曰鬼。”可知秦家嘴M13墓主生前當為“庶士庶人”之屬。第8簡簡文出現“連囂”,傳世文獻寫作“連敖”,亦見楚璽、長沙燕客銅量銘文、曾侯乙墓和包山楚簡,在曾侯乙墓竹簡中甚至以御車者身份出現,可見其身份地位並不高,當為楚國基層社會之下級官吏。
雖然秦家嘴三墓的墓主人生前的社會地位都不很高,或為“士庶人”之屬,其中M13墓主帶有官職,略高於其他二墓。但表明卜筮祭禱簡不僅出於封君級的貴族大墓,也出於社會地位低的“士庶人”之墓中,這對於理解楚簡所反映的宗教的社會屬性是有幫助的。

研究著述

竹簡尚未正式發表。1995年湖北教育出版社出版的由滕壬生編撰的《楚系簡帛文字編》。2005年《湖北大學學報》刊登晏昌貴所著《秦家嘴“卜筮祭禱”簡釋文輯校》,作者據《楚系簡帛文字編》,輯錄出秦家嘴一部分簡的文字,做了聯綴復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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