禊形文字法

禊形文字法是指古代亞洲美索不達米亞一帶自公元前3000年左右先後興起的各奴隸制國家的法律,因以楔形文字鐫刻而得名。是迄今已發現的人類歷史上最早的一批成文法。自19世紀中葉以來,考古工作者在幼發拉底和底格里斯兩河流域發掘出約50萬件刻有楔形文字銘文的泥板、石柱文物,其中有3/4涉及法律。

主要有:公元前2365年左右拉加什統治者烏魯卡吉那進行改革時的立法,烏爾第三王朝時期(約前2060—前1055)的《烏爾納姆法典》,伊新城邦(約前20—前18世紀)的《蘇美爾法典》,埃什努納城邦(約前20—前18世紀)的《俾拉拉馬法典》,古巴比倫王國的《漢穆拉比法典》(編籑於前18世紀),《西臺法典》(約編纂於前15世紀),《亞述法典》(約編纂於前14—前13世紀)等。其中只有《漢穆拉比法典》基本上完整地保存下來,其餘均不完整,有的只保存了一些片斷。這些法典具有一些共同之點,如:公法與私法、訴訟法與實體法不分;多屬司法判例彙編,無一般性的原則規定;具有同樣的表述風格,除正文外,一般都有序言和結語,用以強調製定法典目的,要求人們遵守。楔形文字法一直適用到公元前3世紀波斯帝國時期,以後便告消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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