祭(漢語漢字)

祭(漢語漢字)

祭,ji,從,從,從

〈動〉

(1) 會意。甲骨文字形,左邊是牲肉,右邊是“又”(手),中間象祭桌。表示以手持肉祭祀神靈。古人殺牲,一是為自己吃,再就是常把牲肉放在祭台上,“祭”字就是有酒肉的祭祀,即牲祭。本義:祭祀。

(2) 同本義 [obit;offer a sacrifice]

【釋】①供奉神靈:祭|祭神|祭祖。

②對死者表示追念的儀式:祭奠|公祭死難烈士。明 陳繼儒《大司馬節寰袁公家廟記》:“朝於斯夕於斯,歲時伏臘祭(袁可立)於斯。”

基本介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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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漢字

1、祭jì
【釋義】①供奉神靈或祖先:祭天、祭神、祭祖。
②對死者表示追念的儀式:祭奠、公祭死難烈士。明 陳繼儒《大司馬節寰袁公家廟記》:“朝於斯夕於斯,歲時伏臘祭(袁可立)於斯。”
【祭奠】為死去的人舉行儀式,表示追念。
〖例句〗每年清明,人民英雄紀念碑前都有很多人手捧鮮花,祭奠英靈。
【祭祀】 舊俗在一定時節備供品向神明或祖先致祭,表示崇敬、紀念並求保佑。
〖例句〗在舊社會,每逢除夕之夜,幾乎每家都要舉行祭祀儀式,希望來年安康幸福。
2、祭zhài
中國古代姓氏。祭仲,出於《左傳·鄭伯克段於鄢
3、“zhà
祭城,地名,鄭東新區,原為祭城鎮,現為祭城辦事處。《辭海》:“祭”,古國名,亦作“(左)祭(右)邑”,姬姓。始封之君為周公之子。原為畿內之地,後東遷,在今河南鄭州東北。音訓為“zhài“,該地延續三千年讀作“zhà”。周公奠定中國文化之基礎,該地與中國文化關係巨大,故地名及讀音不可擅改。
鄭東新區祭城,作為地名“祭”的讀音為zhà,該讀音在全國絕無僅有,用作地名可謂歷史悠久。
據介紹,西周時期,周公五子祭伯封侯在管城東北15里處,建祭阝(jì)國都城,史稱祭阝伯城。後來“祭阝”字改為“祭”字,讀音為“zhài”。隨著多年後外地民眾遷到祭伯城定居,由於口音不同,使祭的讀音逐步演變為“zhà”,祭伯城簡稱祭城。
今鄭州市鄭東新區鳳凰台、祭城路街道辦事處一帶就是古祭國都邑所在地。沿用和保護“祭”字地名,一直被認為具有重要的歷史文化傳承作用。

 

筆畫

11畫,筆順35445411234

詳細解釋

祭 <動>
會意。甲骨文字形,左邊是牲肉,右邊是“又”(手),中間象祭桌。表示以手持肉祭祀神靈。古人殺牲,一是為自己吃,再就是常把牲肉放在祭台上,祭”字就是有酒肉的祭祀,即牲祭。本義:祭祀。
同本義
祭,祀也。――《說文
祭之為言索也。――《說苑·權謀》
祭者,薦其時也,薦其敬也,薦其美也,非享味也。――《穀梁傳·成公十七年》
無牲而祭曰薦,薦而加牲曰祭。――《公羊傳·桓公八年》注
祭者,所以追養繼孝也。――《禮記·祭統》
祭於公,不宿肉。祭肉不出三日。――《論語·鄉黨》
古人食稻而祭先穡。——明 陳繼儒《大司馬節寰袁公(袁可立)家廟記》
以靈鼓鼓社祭。
祭jì
1. 〈表〉對死者敬意的儀式:~奠。清明節~烈士。
2. 迷信者供奉鬼神的活動:~財神,~天~地等等,都是哄己騙人。
3. 使用(法寶):~起一件法寶。

古籍解釋

康熙字典
《午集下》《示字部》 ·祭
《唐韻》《集韻》《韻會》𠀤子例切,音霽。《說文》祭祀也。從示,右手持肉。
又《尚書·大傳》祭之言察也。察者,至也,言人事至於神也。
又《孝經·士章疏》祭者,際也,人神相接,故曰際也。詳見《禮·記祭法祭統祭義》諸篇。
又《廣韻》《集韻》側界切《韻會》《正韻》側賣切,𠀤音債。周大夫邑名。
又姓,周公子祭伯,其後為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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