祭童

祭童

祭童,指代以兒童作為祭祀對象的行為或習俗。考古發現有較大規模的實證案例,例如在秘魯北部沿海地區發掘出的、約500年前契姆帝國的集體墓葬,包含269名兒童的骸骨,被認為是世界歷史上已知規模最大的兒童祭祀事件。

該詞語的字面含義為用孩童進行祭祀活動,其內涵涉及古代社會將兒童作為祭品獻給神靈或祖先的特定儀式。此類行為曾存在於多個古代文明與社會中,例如腓尼基人、迦太基人和以色列人有過以頭生子女作祭品的習俗;宋朝時期,在中國南方多地亦盛行殺人祭鬼的風俗,有時甚至使用自家孩童。另有研究認為秘魯奇穆文明的兒童祭祀與平息厄爾尼諾現象有關。

現存文獻中對祭童的起源及演變過程缺乏明確記載,但考古證據表明其曾長期存在於不同地域與歷史時期。例如,上世紀七十年代在河南安陽發現的貴族墓葬周圍有1400餘個殉葬者,其中絕大多數是未成年的兒童。2018至2019年間在秘魯北部沿海地區多次發掘出的數百具兒童遺骸,亦與契姆文明相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祭童
  • 類型:漢語詞語
  • 定義:以兒童作為祭祀對象的行為或習俗
基本含義,發展歷程,基本特徵,套用,影響,

基本含義

祭童是漢語詞語,指在祭祀活動中作為犧牲品或參與儀式的兒童。
祭童有“人牲”、“人祭”等別名,存在用自己親生孩子替代作為祭品的習俗。在儀式實例中,有著僰人服裝的祭童手持刀槍呼喊,或牽引繪有圖騰的牛進入祭祀場。

發展歷程

《墨子》、《列子》、《漢書》、《後漢書》都記載過南蠻或羌胡有殺死頭生子的習俗,呂思勉認為這種風俗與人牲是同一性質的獻祭行為。腓尼基人、迦太基人和以色列人都有過以頭生子女作祭品的習俗。
宋朝時,在荊湖南路、江南路、淮南路、兩浙路等地以及荊湖北路的峽州、廣南西路的邕州、廣南東路的韶州都盛行殺人祭鬼的風俗。上述地方的鄉人平時誘拐外鄉生人將之殺死祭鬼,誘拐不得就用自家奴僕,連奴僕都沒有的話甚至用自己親生孩子替代。
在迦太基被羅馬摧毀之前的200年時間裡,經常進行焚燒孩童的祭祀。公元前約310年,暴君阿格多克利斯在迦太基避難時曾目睹此類以宗教名義進行的暴行。
考古學家在秘魯發掘出227具兒童屍骨,基本斷定為奇穆文明祭祀品。這些孩子年齡普遍在4歲到14歲之間,被祭祀是為了奉獻給奇穆文明中的神靈。在秘魯北部沿海地區,考古學家也曾發現一個埋葬著269名兒童骸骨的古代集體墓穴。
達羅毗茶族的孔德人給人犧起了一個專門的名稱“默利亞”,他們有時也會把自己的親生子女作為人犧賣掉。

基本特徵

祭童常被用於祈求豐收、平息自然現象或博取神靈祝福。例如,秘魯的奇穆文明曾為平息厄爾尼諾現象而大規模祭祀兒童;迦太基人和孔德人則為祈求豐收而進行祭祀。
古人認為兒童靈魂純淨、天真無邪,所發揮的作用比普通殉葬者大。
處死方法多樣且殘酷,包括焚燒、絞死或擠死、割肉分食等。部分文化還會用兒童身體部位製作法器,如嘎巴拉鼓需用童男童女的頭蓋骨,人骨笛、人骨號需用少女腿骨。
祭童來源包括誘拐的外鄉人、自家奴僕,甚至親生子女。在資源匱乏或欺騙神靈被認為會招致災禍時,會用奴隸子女或購買專門的“人犧”替代貴族子女。

套用

在當代民俗文化活動中,仍有扮演“祭童”角色的傳統實踐。例如,四川興文石海景區的“僰人槌牛節”開幕儀式中,有著“身著僰人服裝的祭童手持刀槍呼喊著,沿石梯一擁而下”以及“一名祭童牽引著繪滿圖騰的牯牛進入祭祀場”的場景。

影響

古人認為童男童女天真無邪,靈魂純淨,因此在殉葬或祭祀中,他們的作用被認為比普通殉葬者更大。這反映了特定歷史階段的社會文化特徵和宗教實踐,即將頭生子女等珍貴生命或被認為最具靈性的兒童奉獻給神靈或祖先,以期獲得庇佑或平息災禍。
這種祭祀行為有時被認為能直接影響現實世界的運行。例如,在迦太基,當與羅馬的戰爭接連失利時,統治者認為用奴隸子女替代貴族子女進行祭祀的行為觸怒了神靈,因此舉行了大規模焚燒孩童的祭祀以謝罪。
大規模的兒童祭祀在世界多地考古發現中得到證實。在秘魯北部沿海地區,考古學家發現了契姆帝國時期(約公元1200-1400年)的集體墓葬,其中埋葬著269名5-14歲兒童的骸骨,被認為是世界已知規模最大的兒童祭祀事件。研究推測,此舉是為了平息厄爾尼諾現象帶來的災難。在帕拉克魯斯附近的另一處遺址,也發現了227具4-14歲兒童的屍骨,同樣與奇穆文明的祭祀活動有關。
在中國,類似的實踐亦有跡可循。上世紀七十年代,在河南安陽市發掘的一座商代中型貴族墓葬周圍,發現了1400餘個殉葬坑,其中絕大多數殉葬者為未成年的兒童。
在現代社會,作為歷史現象的“祭童”已不復存在,但其符號或儀式元素有時會在文化旅遊或表演藝術中以非祭祀的形式出現。例如,在四川興文石海的“僰人槌牛節”表演中,會出現身著僰人服裝的“祭童”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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