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經官功能症

神經官能症又名神經症,又稱神經官能症或精神神經症。是一組精神障礙的總稱,包括神經衰弱、強迫症、焦虛症、恐怖症、軀體形式障礙等等。

名詞解釋,疾病概況,病因病理,疾病類型,主要表現,常見類型,患者的五個特點,家庭治療措施,神經官能症防治,各種神經性症狀,

名詞解釋

神經官能症又稱神經症、精神症,是一組非精神病功能性障礙。其共同特徵是:是一組心因性障礙,人格因素、心理社會因素是致病主要因素,但非應激障礙,是一組機能障礙,障礙性質屬功能性非器質性;具有精神和軀體兩方面症狀;具有一定的人格特質基礎但非人格障礙;各亞型有其特徵性的臨床相;神經症是可逆的,外因壓力大時加重,反之症狀減輕或消失;社會功能相對良好,自制力充分。
【相關解釋】
1980年美國精神病學會在精神病分類中刪除了神經症。世界的大部分國家不承認有這種疾病 ,特別是我國周邊國家和地區無一例外 我國學者仍認為神經症是一客觀存在的臨床實體,這是轉型中的特色吧,這裡法律意義大於與純醫學意義 ,發人深省。
神經官能症雖然症狀複雜,變化多端,波動不安,但其表現與五臟有明顯的內在關係。該病以五臟歸類分型,採取辨證與辨病相結合,以調心神安五臟為核心辨證,運用中藥百合清腦靜神湯劑調治,可切中病機,使機體功能恢復正常從而達到治癒的效果。如此可舒五臟之氣,開五臟之郁,瀉五臟之火,安五臟之志,調五臟之神,進而達到精神內守、氣血平和,使神經官能症完全治癒。

疾病概況

神經官能症又名神經症,又稱神經官能症或精神神經症。是一組精神障礙的總稱,包括神經衰弱、強迫症、焦虛症、恐怖症、軀體形式障礙等等,患者深感痛苦且妨礙心理功能或社會功能,但沒有任何可證實的器質性病理基礎。病程大多持續遷延或呈發作性。病程不足3個月或僅有一次短暫發作者稱為(neurotic reaction)。神經症具有以下幾個特徵 神經症的發病通常與不良的社會心理因素有關,不健康的素質和人格特性常構成發病的基礎。 症狀複雜多樣,其典型體驗是患者感到不能控制的自認為應該加以控制的心理活動,如焦慮、持續的緊張心情、恐懼、纏人的煩惱、自認毫無意義的胡思亂想、強迫觀念等。患者雖有多種軀體的自覺不適感,但臨床檢查未能發現器質性病變。 患者一般能適應社會,其行為一般保持在社會規範容許的範圍內,可以為他人理解和接受,但其症狀妨礙了患者的心理功能或社會功能。 患者對存在的症狀感到痛苦和無能為力,常迫切要求治療,自知力完整或完全完整。神經症的概念經歷了一個較長的演變過程。1769年蘇格蘭醫生庫爾蘭(cullen)在其出版的《疾病分類系統》一書首次提出了這一術語 ,泛指神經系統病變,包括各種器質性疾病和精神障礙。隨後,法國精神病醫生比奈爾(pinel)把神經症分為功能性和軀體性兩類,或兩者兼而有之。在19世紀,隨著顯微鏡、切片和染色體等技術的發展以及臨床神經病學的進步,凡是發現有神經病理形態學改變的疾病都陸續從神經症中分離了出去。到19世紀後期,弗洛伊德提出了神經症源於內部心理衝突的觀點。神經症被公認為沒有神經病理形態學改變的一類神經功能性疾病。《中國精神障礙分類與診斷標準 第三版》(CCMD-III)中神經症的描述性定義:“神經症是一組主要表現為焦慮抑鬱恐懼強迫、疑病症狀,或神經衰弱症狀的精神障礙。本障礙有一定人格基礎,起病常受心理社會(環境)因素影響。症狀沒有可證實的器質性病變作基礎,與病人的現實處境不相稱,但病人對存在的症狀感到痛苦和無能為力,自知力完整或基本完整,病程多遷延。各種神經症性症狀或其組合可見於感染、中毒、內臟、內分泌或代謝和腦器質性疾病,稱神經症樣綜合徵。”由於各國學者理解神經症病因學觀點不一致,多年來對本症的命名、概念、分類等爭議較多。1980年美國精神病學會在精神病分類中刪除了神經症。我國學者仍認為神經症是一客觀存在的臨床實體,在CCMD-III中將神經症分為六個亞型:焦慮症、恐怖症、神經衰弱、軀體形式障礙、強迫症、其他或待分類的神經症。其共同點是①起病常與素質和心理社會因素有關;②存在一定的人格基礎,常常自感難以控制本應可以控制的意識或行為;③症狀沒有無相應的器質性基礎;④社會功能相對完好,一般意識清楚,與現實接觸良好,人格完整,無嚴重的行為紊亂;⑤一般沒有明顯或較長的精神症狀。病程較長,自知力完整,要求治療。
神經症是常見病,患病率相當高。WHO根據各國和調查資料推算:人口中的5%~8%有神經症或人格障礙,是重性精神病的5倍。西方國家的患病率10‰~20‰,我國為13‰~22‰。神經症也是門診中最常見疾病之一。

病因病理

神經官能症的發病原理尚不清楚,一般認為,個體神經系統功能減弱與不健全的性格特徵有關。
雖然神經症與人格特點有關,但也不能稱他們為人格障礙,人格障礙是自幼人格發展偏離了正常,找不到正常與異常的分界線。而神經症的出現則明顯不同於以往的良好狀態,病後主要可表現為煩惱、緊張、焦慮、強迫症狀、心情抑鬱或分離症狀等。神經症與心身疾病的不同之處則在於,它的症狀無肯定的器質性病變基礎。

疾病類型

神經官能症的症狀複雜多樣,有的頭痛、失眠、記憶力減退;有的則有心悸、胸悶、恐怖感等。其特點是症狀的出現與變化與精神因素有關。如有的胃腸神經官能症患者,每當情緒緊張時出現腹瀉。

主要表現

主要表現為持久的心理衝突,病人覺察到或體驗到這種衝突並因之而深感痛苦巨妨礙心理或社會功能,但沒有任何可證實的器質性病理基礎。
且對衝突往往使用誇大的或潛意識方式處理
病情持久,現實判斷力始終保持正常。

常見類型

按照中國原CCMD-2R精神診斷手冊,常見的類型有神經衰弱、焦慮性神經症、恐怖性神經症phobic disorders、強迫性神經症obsessive-compulsive disorders 、抑鬱性神經症、疑病性神經症、癔症hypochondriasis等。 但在2001年4月出版的《中國精神障礙分類與診斷標準(CCMD-3)》中,將抑鬱性神經症、癔症hypochondriasis從神經症中分出並另外分類,其中抑鬱性神經症改名為“惡劣心境”,與抑鬱發作、躁狂發作、雙相障礙、環性心境障礙一同歸為“心境障礙”一類,而癔症則成為一個單獨分類,分為癔症軀體性障礙和癔症精神性障礙兩種(舊稱“轉換障礙”和“解離障礙”)。另外,疑病症降級為一個亞型,與軀體化障礙、軀體形式自主神經紊亂、軀體形式疼痛障礙一同歸入軀體形式障礙列於神經症分類中。因此,神經症的分類主要有:
神經衰弱、焦慮症、恐怖症、強迫症、軀體形式障礙、其他或待分類的神經症
其中神經衰弱已作為一個過渡性診斷,實際臨床中很少使用。以下為CCMD-3對於神經症各具體分類的詳細介紹:
43.1恐懼症(恐怖症)[F40恐懼焦慮障礙]
是一種以過分和不合理地懼怕外界客體或處境為主神經症。病人明知沒有必要,但仍不能防止恐懼發作,恐懼發作時往生育伴有顯著的焦慮和自主神經症狀。病人極力迴避所害怕的客體或處境,或是帶著畏懼去忍受。
[診斷標準]
1 符合神經症的診斷標準;
2 以恐懼為主,需符合以下4項:
① 對某些客體或處境有強烈恐懼,恐懼和程度與實際危險不相稱;
② 發作時有焦慮和自主神經症狀;
③ 有反覆或持續的迴避行為 ;
④ 知道恐懼過分、不合理、或不必要,但無法控制;
3 對恐懼情景和事物的迴避必需是或曾經是突出症狀;
4 排除焦慮症、分裂症、疑病症。
43.11場所恐懼症[F40.0]
[診斷標準]
1 符合恐懼症的診斷標準;
2 害怕對象主要為某些特定環境,如廣場、閉室、黑暗場所、擁擠的場所、交通工具(如擁擠的船艙、火車車廂)等,其關鍵臨床特徵之一是過分擔心處於上述情境時沒有即刻能用的出口;
3 排除其他恐懼障礙。
43.12社交恐懼症(社會焦慮恐懼症)[F40.1]
[診斷標準]
1 符合恐懼症的診斷標準;
2 害怕對象主要為社交場合(如在公共場合進食或說話、聚會、開會,或怕自己作出一些難堪的行為等)和人際接觸(如在公共場合與人接觸、怕與他人目光對視,或怕在與人群相對時被人審視等);
3 常伴有自我評價和害怕批評;
4 排除其他恐懼障礙。
43.13特定的恐懼症[F40.2 特定的(單項)恐懼障礙 ]
[診斷標準]
1 符合恐懼症的診斷標準;
2 害怕對象是場所恐懼和社交恐懼未包括特定物體或情境,如動物(如昆蟲、鼠、蛇等)、高處、黑暗、雷電、鮮血、外傷、打針、手術,或尖銳鋒利物品等;鋒利的物品誰不害怕,不害怕的才叫有病。如刀;匕首;玻璃碎片等;
3 排除其他恐懼障礙。
43.2焦慮症[F41其他焦慮症]
是一種以焦慮情緒為主的神經症。主要分為驚恐障礙和廣泛性焦慮兩種。焦慮症的焦慮症狀是原發的,凡繼發於高血壓、冠心病、甲狀腺機能亢進等軀體疾病的焦慮應診斷為焦慮綜合徵。其他精神病理狀態如幻覺、妄想、強迫症、疑病症、抑鬱症、恐懼症等伴發的焦慮,不應診斷為焦慮症。
43.21驚恐障礙[F41.0]
是一種以反覆的驚恐發作為主要原發症狀的神經症。這種發作並不局限於任何特定的情境,具有不可預測性。驚恐發作為繼發症狀,可見於多種不同的精神障礙,如恐懼性神經症、抑鬱症等,並應與某些軀體疾病鑑別,如癲癇、心臟病發作、內分泌失調等。
[症狀標準]
1 符合神經症的診斷標準;
2 驚恐發作需符合以下4項:
① 發作無明顯誘因、無相關的特定情境,發作不可預測;
② 在發作間歇期,除害怕再發作外,無明顯症狀;
③ 發作時表現強烈的恐懼、焦慮,及明顯的自主神經症狀,並常有人格解體現實解體、瀕死恐懼,或失控感等痛苦體驗;
④ 發作突然開始,迅速達到高峰,發作時意識清晰,事後能回憶
[嚴重標準] 病人因難以忍受又無法解脫,而感到痛苦。
[病程標準] 在1個月內至少有3次驚恐發作,或在首次發作後繼發害怕再發作的焦慮持續1個月。
[排除標準]
1 排除其他精神障礙,如恐懼症、抑鬱症,或軀體形式障礙等繼發的驚恐發作;
2 排除軀體疾病如癲癇、心臟病發作、嗜鉻細胞瘤、甲亢或自發性低血糖等繼發的驚恐發作。
43.22廣泛性焦慮 [F41.1]
指一種以缺乏明確對象和具體內容的提心弔膽,及緊張不安為主的焦慮症,並有顯著的植物神經症狀、肌肉緊張,及運動性不安。病人因難以忍受又無法解脫,而感到痛苦。
[症狀標準]
1 符合神經症的診斷標準;
2 以持續的原發性焦慮症狀為主,並符合下列2項:
① 以常或持續的無明確對象和固定內容的恐懼或提心弔膽;
② 伴自主神經症狀或運動性不安。
[嚴重標準] 社會功能受損,病人因難以忍受又無法解脫,而感到痛苦。
[病程標準] 符合症狀標準至少已6個月。
[排除標準]
1 排除甲狀腺機能亢進、高血壓、冠心病等軀體疾病的繼發性焦慮;
2 排除興奮藥物過量、催眠鎮靜藥物,或抗焦慮藥的戒斷反應,強迫症、恐懼症、疑病症、神經衰弱、躁狂症、抑鬱症,或精神分裂症等伴發的焦慮。
43.3強迫症[F42強迫性障礙]
指一種以強迫症狀為主的神經症,其特點是有意識的自我強迫和反強迫並存,二者強烈衝突使病人感到焦慮和痛苦;病人體驗到觀念或衝動系來源於自我,但違反自己意願,雖極力抵抗,卻無法控制;病人也意識到強迫症狀的異常性,但無法擺脫。病程遷延者要以儀式動作為主而精神痛苦減輕,但社會功能嚴重受損。
[症狀標準]
1 符合神經症的診斷標準,並以強迫症狀為主,至少有下列1項:
① 以強迫思想為主,包括強迫觀念、回憶或表象、強迫性對立觀念、窮思竭慮、害怕喪失自控能力等;
② 以強迫行為(動作)為主,包括反覆洗滌、核對、檢查,或詢問等;
③ 上述的混合形式;
2 病人稱強迫症狀起源於自己內心,不是被別人或外界影響強加的;
3 強迫症狀反覆出現,病人認為沒有意義,並感到不快,甚至痛苦,因此試力抵抗,但不能奏效。
[嚴重標準] 社會功能受損。
[病程標準] 符合症狀標準至少已3個月。
[排除標準]
1 排除其他精神障礙的繼發性強迫症狀,如精神分裂症、抑鬱症,或恐懼症等;
2 排除腦器質性疾病特別是基底節病變的繼發性強迫症狀。
43.4軀體形式障礙[F45]
是一種以持久地擔心或相信各種軀體症狀的優勢觀念為特徵的神經症。病人因這些症狀反覆就醫,各種醫學檢查陰性和醫生的解釋,均不能打消其疑慮。即使有時存在某種軀體障礙也不能解釋所訴症狀的性質、程度,或其痛與優勢觀念。經常伴有焦慮或抑鬱情緒。儘管症狀的發生和持續與不愉快的生活事件、困難或衝突密切相關,但病人常否認心理因素的存在。本障礙男女均有,為慢性波動性病程。
[症狀標準]
1 符合神經症的診斷標準;
2 以軀體症狀為主至少有下列1項:
① 對軀體症狀過分擔心(嚴重性與實際情況明顯不相稱),但不是妄想;
② 對身體健康過分關心,如對通常出現的生理現象和異常感覺過分關心,但不是妄想;
③ 反覆就醫或要求醫學檢查,但檢查結果陰性和醫生的合理解釋,均不能打消其疑慮。
[嚴重標準] 社會功能受損。
[病程標準] 符合症狀標準至少已3個月。
[排除標準] 排除其他神經症怕障礙(如疑病症、焦慮、驚恐障礙,或強迫症)、抑鬱症、精神分裂症、偏執性精神病。
[說明] 本障礙有時合併存在某種軀體障礙,必須注意以免漏診。
43.41軀體化障礙[F45.0]
是一種經多種多樣、經常變化的軀體症狀為主的神經症。症狀可涉及身體的任何系統或器官,最常見的是胃腸道不適(如疼痛、打嗝、返酸、嘔吐、噁心等),異常的皮膚感覺(如瘙癢、燒灼感、刺痛、麻木感、酸痛等),皮膚斑點,性及月經方面的主訴也很常見,常存在明顯的抑鬱和焦慮。常為慢性波動性病程,常伴有社會、人際及家庭行為方面長期存在的嚴重障礙。女性遠多於男性,多在成年早期發病。
[症狀標準]
1 符合軀體形式障礙的診斷標準;
2 以多種多樣、反覆出現、經常變化的軀體症狀為主,在下列4組症狀之中,至少有2組共6項:
① 胃腸道症狀,如:腹痛;噁心;腹脹或脹氣;嘴裡無味或舌苔過厚;嘔吐或反胃;大便次數多、稀便,或水樣便 ;
② 呼吸循環系症狀,如:氣短;胸痛;
③ 泌尿生殖系症狀,如:排尿困難或尿頻;生殖器或其周圍不適感;異常的或大量的陰道分泌物;
④ 皮膚症狀或疼痛症狀,如:疤痕;肢體或關節疼痛、麻木,或刺痛感;
3 體檢和實驗室檢查不能發現軀體障礙的證據,能對症狀的嚴重性、變異性、持續性或繼發的社會功能損害作出合理解釋;
4 對上述症狀的優勢觀念使病人痛苦,不斷求診,或要求進行各種檢查,但檢查結果陰性和醫生的合理解釋,均不能打消其疑慮;
5 如存在自主神以活動亢進的症狀,但不占主導地位 。
[嚴重標準] 常伴有社會、人際及家庭行為方面長期存在的嚴重障礙。
[病程標準] 符合症狀標準和嚴重標準至少已2年。
[排除標準] 排除精神分裂症及其相關障礙、心境精神障礙、適應障礙,或驚恐障礙。
43.42未分化軀體形式障礙[F45.1]
[診斷標準]
1 軀體症狀的主訴具有多樣性、變異性的特點,但構成軀體化障礙的典型性不夠,應考慮本診斷;
2 除病程短於2年外符,合軀體化障礙的基余標準。
43.43疑病症[F45.2疑病障礙]
是一種以擔心或相信患嚴重軀體疾病的持久性優勢觀念為主的神經症,病人因為這種症狀反覆就醫,各種醫學檢查陰性和醫生的解釋,均不能打消其疑慮。即使病人有時存在某種軀體障礙,也不能解釋所訴症狀的性質、程度,或病人的痛苦與優勢觀念,常伴有焦慮或抑鬱。對身體畸形(雖然根據不足)的疑慮或優勢觀念也屬於本症。本障礙男女均有,無明顯家庭特點(與軀體化障礙不同),常為慢性波動性病程。
[症狀標準]
1 符合神經症的診斷標準;
2 以疑病症狀為主至少有下列1項:
① 對軀體疾病過分擔心,其嚴重程度與實際情況明顯不相稱;
② 對健康狀況,如通常出現的生理現象和異常感覺作出疑病性解釋,但不是妄想;
③ 牢固的疑病觀念,缺乏根據,但不是妄想;
3 反覆就醫或要求醫學檢查,但檢查結果陰性和醫生的合理解釋,均不能打消其疑慮。
[嚴重標準] 社會功能受損。
[病程標準] 符合症狀標準至少已3個月。
[排除標準] 排除軀體化障礙、其他神經症性障礙(如焦慮、驚恐障礙,或強迫症)、抑鬱症、精神分裂症、偏執性精神病。
43.44軀體形式自主神經紊亂[F45.3]
是一種主要受自主神經支配的器官系統(如心血管、胃腸道、呼吸系統)發生軀體障礙所致的神經症樣綜合症。病人在自主神經興奮症狀(如心悸、出汗、臉紅、震顫)基礎上,又發生了非特異,的但更有個體特徵和主觀性的症狀,如部位不定的疼痛、燒灼感、沉重感、緊束感、腫脹感,經檢查這些症狀都不能證明有關器官和系統發生了軀體障礙。因此本障礙的特徵在於明顯的自主神經受累,非特異性的症狀附加了主觀的主訴,以及堅持將症狀歸咎於某一特定的器官或系統。
[診斷標準]
1 符合軀體形式障礙的診斷標準;
2 至少有下列2項器官系統(心血管呼吸、食管和胃、胃腸道下部、泌尿生殖系統)的自主神經興奮體徵:
① 心悸;
② 出汗;
③ 口乾;
④ 臉發燒或潮紅;
3 至少有下列1項病人主訴的症狀:
① 胸痛或心前區不適;
② 呼吸困難或過度換氣;
③ 輕微用力即感過度疲勞;
④ 吞氣、呃逆、胸部或上腹部的燒灼感等;
⑤ 上腹部不適或胃內翻騰或攪拌感;
⑥ 大便次數增加;
⑦ 尿頻或排尿困難;
⑧ 腫脹感、膨脹感或沉重感;
4 沒有證據表明病人所憂慮的器官系統存在結構或功能的紊亂。
5 並非僅見於恐懼障礙或驚恐障礙發作時。
被病人視為症狀起源的器官或系統用第5位編碼表示:
43.441心血管系統功能紊亂[F45.30]
包括心臟神經症、神經循環衰弱、DaCosta綜合徵。
43.442高位胃腸道功能紊亂[F45.31]
包括心因性吞氣症、呃逆、胃神經症。
43.443低位胃腸道功能紊亂[F45.32]
包括心因性激惹綜合徵、心因性腹瀉、脹氣綜合徵。
43.444呼吸系統功能紊亂[F45.33]
包括過度換氣症。
43.445泌尿生殖系統功能紊亂[F45.34]
包括心因性尿頻和排尿困難。
43.45持續性軀體形式疼痛障礙[F45.4]
是一種不能用生理過程或軀體障礙予以合理解釋的持續、嚴重的疼痛。情緒衝突或心理社會問題直接導致了疼痛的發生,經過檢查未發現相應主訴的軀體病變。病程遷延,常持續6個月以上,並使社會功能受損。診斷需排除抑鬱症或精神分裂症病程中被假定為心因性疼痛的疼痛、軀體化障礙,以及檢查證實的相關軀體疾病與疼痛。
[症狀標準]
1 符合軀體形式障礙的診斷標準;
2 持續、嚴重的疼痛,不能用生理過程或軀體疾病作出合理解釋;
3 情感衝突或心理社會問題直接導致疼痛的發生;
4 經檢查未發現與主訴相應的軀體病變。
[嚴重標準] 社會功能受損或困難以擺脫的精神痛苦而主動求治。
[病程標準] 符合症狀標準至少已6個月。
[排除標準]
1 排除檢查出的相關軀體疾病與疼痛。
2 排除精神分裂症或相關障礙、心境障礙、軀體化障礙、未分化的軀體形式障礙、疑病症。
43.49其他或待分類軀體形式障礙[F45.8;F45.9]
43.5神經衰弱[F48.0]
指一種以腦和軀體功能衰弱為主的神經症,以精神易興奮卻又易疲勞為特徵,表現為緊張、煩惱、易激惹等情感症狀,及肌肉緊張性疼痛和睡眠障礙等生理功能紊亂症狀。這些症狀不是繼發於軀體或腦的疾病,也不是其他任何精神障礙的一部分/多緩慢起病,就診時往往已有數月的病程,並可追溯導致長期精神緊張、疲勞的應激因素。偶有突然失眠或頭痛起病,卻無明顯原因者。病程持續或時輕時重。近世紀,神經衰弱的概念經歷了一系列變遷,隨著醫生對神經衰弱認識的變化和各種特殊綜合徵和亞型的分出,在美國和西歐已不作此診斷,CCMD-3工作組的現場測試證明,在我國神經衰弱的診斷也明顯減少。
[症狀標準]
1 符合神經症的診斷標準;
2 以腦和軀體功能衰弱症狀為主,特徵是持續和令人苦惱的腦力易疲勞(如感到沒有精神,自感腦子遲鈍,注意不集中或不持久,記憶差,思考效率下降)和體力易疲勞,經過休息或娛樂不能恢復,並至少有下列2項:
① 情感症狀,如煩惱、心情緊張、易激惹,等常與現實生活中的各種矛盾有關,感到困難重重,難以應付。可有焦慮或抑鬱,但不占主導地位;
② 興奮症狀,如感到精神易興奮(如回憶和聯想增多,主要是對指向性思維感費力,而非指向性思維卻很活躍,因難以控制而感到痛苦和不快),但無言語運動增多。有時對聲光很敏感;
③ 肌肉緊張性疼痛(如緊張性頭痛、肢體肌肉酸痛)或頭暈;
④ 睡眠障礙,如入睡困難、多夢、醒後感到不解乏,睡眠感喪失,睡眠覺醒節律紊亂;
⑤ 其他心理生理障礙。如頭暈眼花、耳鳴、心慌、胸悶、腹脹、消化不良、尿頻、多汗、陽痿、早泄,或月經紊亂等;
[嚴重標準] 病人因明顯感到腦和軀體功能衰弱,影響其社會功能,為此感到痛苦或主動求治。
[病程標準] 符合症狀標準至少已3個月。
[排除標準]
1 排除以上任何一種神經症亞型;
2 排除分裂症、抑鬱症。
[說明]
1 神經衰弱症狀若見於神經症的其他亞型,只診斷其他相應類型的神經症;
2 神經衰弱症狀常見於各種腦器質性疾病和其他軀體疾病,此時應診斷為這些疾病的神經衰弱綜合徵。
43.9其他或待分類的神經症[F48其他神經症性障礙]
[診斷標準]
1 指病人主訴的症狀主要不是通過自主神經系統中介,並僅僅局限於身體的特定系統或部位;
2 在時間上與應激性事件或與當前面臨的困難和問題密切相關並能引起對病人注意的明顯增加(人際關係或醫療方面)的主訴症狀,例如疼痛、腫脹感、皮膚蟻行感以及感覺異常(麻刺感或麻木感);
3 通過檢查表明並非軀體疾病所致;
4咽喉部哽咽感引起吞咽難等各種形式的吞咽困難;心因性斜頸及其他痙攣性障礙(不包括Tourette綜合徵等屬於童年或少年期抽動障礙者);心因性瘙癢症(不包括特殊皮膚損害,如,斑禿、皮炎、濕疹、或心因性蕁麻疹);心因性痛經(不包括性交疼痛或性冷淡等),也歸屬本類。
神經症的鑑別診斷:
1.心絞痛:冠心病心絞痛患者以中、老年男性居多,多數有冠心病發生的危險因素,例如高血壓、高膽固醇血症、糖尿病、吸菸史。心絞痛常發生在體力活動、運動或情緒激動過程時,疼痛部位較固定,多為胸骨後,持續時間一般不超過3~5分鐘,含服硝酸甘油可緩解疼痛。如果僅從症狀表現難以鑑別時,可作運動心電圖、核素心肌顯像檢查,必要時做冠狀動脈造影。
2.甲狀腺功能亢進症:典型表現有甲狀腺腫大、頸部血管雜音、雙手細顫動、突眼、怕熱與消瘦等,鑑別不困難。不典型表現時與心臟神經官能症較難區別,測定血清T3、T4可做出診斷。
3.心肌炎:通常在起病前1~2周有明確感染(病毒或細菌)病史,典型表現有心臟擴大、心音減弱、奔馬律、心電圖P-R間期延長,各種類型心律失常等。不典型或輕症者較難鑑別。病原學檢查,例如血清病毒中和抗體滴定度,有輔助診斷價值。
4.二尖瓣脫垂綜合徵:二尖瓣脫垂可以有很多症狀酷似心臟神經官能症,而且在以往被診斷為心臟神經官能症的患者中有一小部分是二尖瓣脫垂而被誤診。仔細聽診在二尖瓣脫垂常可聽到收縮期喀喇音和收縮期雜音,而超聲心動圖檢查常可做出確切的診斷。
5.嗜鉻細胞瘤:一般有特徵性的體徵或實驗室檢查指標,鑑別並不困難。
中醫對神經官能症的診斷和治療理念:
【辨證】氣陰兩虛。
【治法】和血通陽,補益心氣,育養心神,寧神定志。
【方名】益心定志湯。
【組成】當歸身10克,紫丹參12克,白檀香5克,細砂仁3克,酸棗仁6克,炙遠志6克,北五味5克,玉桔梗6克,煅牡蠣12克。
【用法】水煎服,每日1劑,日服2次。
【出處】言庚孚方。
神經官能症的飲食注意事項:
1.如便秘可食用高纖維飲食,腹瀉宜改用少渣飲食,避免刺激性飲食。
2.多食新鮮蔬菜和水果,並大量飲水,這對控制本病很重要。
3.忌飲酒及吸菸,因為菸酒中的有害物質會對胃和結腸黏膜有刺激。
4.胃腸不適時應選擇溫和的飲食,如嬰兒食品。
5.忌食動物脂肪、黃油、碳酸飲料、咖啡、糖果、朱古力、油炸食物、冰淇淋、橘子、葡萄、柚子等,這些食物會刺激腸黏膜,阻礙營養的吸收。
6.睡覺前不要進食,進餐後應在 1~2 小時後就寢。
神經症性抑鬱症
神經症性抑鬱症患者最突出的症狀是情緒低落,嚴重程度可起伏波動。具體表現在如下幾個方面。
①興趣減退甚至喪失。對日常活動和娛樂的興趣明顯減退,體驗不到樂趣和愉快。他們常常迴避熱鬧的場合,也無意留戀美麗的風景。
②對前途悲觀失望。認為工作和事業已到了無法挽回的地步,個人前景暗淡,認為一切事物都毫無希望。
③感到精神疲憊。精力明顯不足,打不起精神,想振作也振作也不起來。對生活和事業缺乏動力和熱情,似乎什麼都不想做,也不想動。
④無助感。對自己的痛苦處境感到無力自撥,即使別人幫助自己,也感到無濟於事,只能聽之任之。
⑤自我評價下降。過分誇大自己的缺點,常常自卑、自責、內疚,認為自己是無用的人,看不到自己的優點與長處。也有些病人埋怨他人,感到委屈。
⑥感到生命缺乏意義與價值。認為活著已沒有任何意義,常認為活著不如死了好。遇事老往壞處想,甚至企圖自殺,但在具體實施上,則又顯得顧慮重重。
此外,患者意志活動是減低的,雖想參與社交,但又缺乏社交的勇氣和信心,處處表現被動與依賴。患者常用\"空虛\"、\"孤獨\"、\"與人有隔閡\"來表述自己的處境。常感到思考問題困難,腦子反應遲鈍。常述\"腦子空了\"、\"不會想事情了\"。
除了精神症狀以外,不少患者多伴有失眠、頭痛、頭昏、眼花、耳鳴等軀體症狀。這些症狀往往給人主訴多而易變的感覺,有些症狀可以長期存在,但無明顯加重或緩解。

患者的五個特點

神經官能症又稱神經症,是一組輕性心理障礙的總稱。
神經官能症包括心臟神經官能症、腸易激綜合症、神經衰弱,焦慮症、強迫症、恐懼症、抑鬱症、疑病症和癔症等類型。發作時可表現為腦力和體力的不足,頭頭痛、失眠;或表現為莫名的、廣泛的焦慮或緊張感,厭世、意志消沉;也可能失去自信並被疑慮所困擾,全神貫注於一些小病症;或者反覆出現明知不合理而又無法擺脫的觀念、意向和行為;或者對某種特定事物或境遇懷有強烈的恐懼;等等。
神經官能症是由心理因素引起的,主要基本上都是主觀感覺方面的不良,沒有相應的器質性損害。表現為當事人一般社會適應能力保持正常或影響不大;有良好的自知力,對自己的不適有充分的感受,一般能主動求治。
神經官能症是一種精神障礙,主要表現為持久的心理衝突,病人覺察到或體驗到這種衝突並因之而深感痛苦且妨礙心理功能或社會功能,但沒有任何可證實的器質性病理基礎。根據以上定義,神經症具有以下五個特點。
(1)意識的心理衝突:神經症病人意識到他處於一種無力自拔的自相矛盾的心理狀態。通俗地講就是自己總是跟自己過不去,自己折磨自己,病人知道這種心理是不正常的或病態的,但是不能解脫。
(2)精神痛苦:神經症是一種痛苦的精神障礙,喜歡訴苦是神經症病人普通而突出的表現之一。
(3)持久性:神經症是一種持久性的精神障礙,不同於各種短暫的精神障礙。臨床診斷超過三個月。
(4)妨礙病人的心理功能或社會功能:神經症性心理衝突中的兩個對立面互相強化,形成惡性循環,日益嚴重地妨礙著病人的心理功能或社會功能。
(5)沒有任何軀體病作基礎:患者雖然體訴繁多,但確沒有相應的軀體疾病與之相聯繫.

家庭治療措施

1、改善環境,減少刺激:改善生活和工作環境,減少緊張刺激。要避免長期緊張而繁重的工作,注意勞逸結合,有張有弛,必要時可減輕學習或工作量.待疾病緩解後,再恢復原來的學習和工作。
2、學會放鬆自己,放鬆身心:當你感到疲乏和心煩時,暫時放下工作,給自己一個喘息的機會。例如,當電話鈴響,先做個深呼吸,再接聽。向窗外眺望,讓眼睛及身體其他部位適時地狀得鬆弛,可以暫時排解工作上面臨的壓力,你甚至可以起身走動,暫時避開低潮的工作氣氛。
3、腳部按摩:躺在床上時應儘量放鬆自己。可以聽聽抒情音樂放鬆自己,並想像自己隨著音樂漂浮。成功地入睡的關鍵在於減少你的注意力,避免過分壓迫自己。深呼吸、伸展肌肉(體操)、瑜伽術可能有幫助。引導式呼吸法和漸進式鬆弛法對失眠很有幫助。另外可用運動按摩輪,睡覺前可用於腳部按摩,針對足底和足側產生按摩效果,緩解神經衰弱和失眠疲勞。
4、按摩肌肉:大部分人在處於壓力時,會發生某部位肌肉緊繃的現象。緩解肌肉緊繃的方法之——是找出受害的肌肉——通常是頸背肌肉及上半部背肌,然後用手掌按壓它們。
5、對症治療:只有消除發生疾病的原因及性格缺陷,才能避免復發,根治疾病。要勞逸結合,生命要有規律、有節制。避免和減輕精神壓力,有意識地鍛鍊心理承受能力。

神經官能症防治

從上述我們可以看出:神經官能症以自覺症狀為主,雖然做過多次檢查,但結果查不出什麼病,長期不愈的緊張情緒和焦慮,使機體免疫功能下降,嚴重地影響了工作、學習和生活質量,也給家庭造成一定負擔,甚至影響家庭和睦,這又加重了新的社會因素,使疾病陷入一種惡性循環。由於西醫的抗精神病藥副作用大,並且易產生依賴性。因而採用中醫中藥辨證施治和心理輔導可達到一定效果。可選用行氣活血、養心安神、開竅醒腦、滋陰補腎,健脾瀉肝,活血化瘀等中醫中藥治療方法來調理機體氣血、臟腑功能。並根據患者的情況給予情趣調理、心理疏導。患者不要沒事一個人長時間悶在家中,遇到煩心事情緒低落時,不要憋在心裡,而應想辦法疏泄出來,或對家人、朋友訴說,這樣有調節心理平衡的效果,對心理保健大有好處。患者應多參加戶外活動和體育鍛鍊,戶外活動可以呼吸到新鮮空氣,通過各種體育活動如:散步、打羽毛球、游泳等來調節植物神經。這樣就能達到防治因植物神經紊亂引起的神經官能症。
TAG:神經官能症的食療法 1.酸棗仁30克,紅棗10枚,冰糖30克,水煎濃汁,每天1劑,每晚臨睡前服用,連續數天,有顯示療效。2.百合50克,紅棗10枚,粳米150克,同煮成粥,加蜂蜜適量調服。3.銀耳10克,用水泡,蓮子30克,紅棗10枚,粳米200克,同煮至熟爛,分次食用。4.龍眼肉15克,紅棗10枚,水煎湯,吃肉飲湯,每晚睡前服用。5.核桃仁30克,紅棗10枚,燉服,每天2次。

各種神經性症狀

第一種:神經官能症又稱神經症,一組較輕的大腦功能障礙的總稱。
它包括有心臟神經官能症、胃腸神經官能症、失眠症、抑鬱症、焦慮症、強迫症、恐懼症、憂鬱症、疑症症、神經衰弱等。此病是一種頑固的功能性疾病,嚴重地影響病人的身心健康。隨著社會的高速發展,激烈的競爭,工作以及學習壓力過大,情感壓抑、思慮過多、家庭婚姻不穩定,精神緊張等都會導致神經官能症的發生。
第二種:神經官能症臨床主要表現各種軀體或精神的不適感。
常伴有情緒低落、胡思亂想、焦慮、抑鬱、強迫、失眠、注意力不集中、記憶力下降等症狀,疾病性症狀或植物神經功能紊亂,如心慌胸悶、呼吸困難、渾身無力、耳鳴、厭聲怕光等。患者有強烈的內心衝突或不恰當的情感體驗所苦惱,而且還出現幻聽、幻覺、妄想等精神症狀。這些症狀經常出現反反覆覆,但儀器檢查無器質性病變。
第三種:神經官能症最大的特點是有自知力。
知道自己有病,而且求治心切,這與精神分裂症缺乏自知力不主動看病是很不同的。神經官能症是一種以大腦機能衰弱為主的疾患,大腦的神經機能從總的方面可以分為興奮與抑制兩種過程,這兩種過程在正常的情況下即互相配合又互相制約。
第四種:神經官能症的危害,神經官能症在社會上稱其為神經症。
它是一種精神上的疾病,包括神經衰弱,焦慮症、恐懼症、抑鬱症、強迫症、和各種內臟性神經症。其主要的表現也就是失眠、緊張、焦慮、煩惱、抑鬱、憂愁、膽怯悲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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