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個決定
1、2003年10月,黨的十六屆三中全會提出了“五個統籌”的概念,並把“統籌城鄉發展”放在了“五個統籌”的首要位置。
2、2005年10月,黨的十六屆五中全會提出了“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時代命題。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一個五年規劃的建議》提出了“積極推進城鄉統籌發展”。
3、2005年12月,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九次會議通過決定,自2006年1月1日起全面免除農業稅,廢止《農業稅條例》,這意味著在中國延續兩千多年的農業稅正式走入歷史。
4、2006年1月25日,胡錦濤總書記主持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十八次集體學習時強調指出,“要從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的全局出發,深刻認識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切實增強做好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各項工作的自覺性和堅定性,積極、全面、紮實地把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重大歷史任務落到實處,使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成為惠及廣大農民民眾的民心工程。”(參見《人民日報》2006年1月27日第1版)。 2007年黨的十七大對統籌城鄉發展、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作出全面部署。
5、2004-2008年,中共中央連續出台5個指導農業和農村工作的中央一號檔案,分別以促進農民增收、提高農業綜合生產能力、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發展現代農業和切實加強農業基礎建設為主題,共同形成了新時期加強“三農”工作的基本思路和政策體系,構建了以工促農、以城帶鄉的制度框架,掀開了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歷史篇章。
6、2008年10月黨的十七屆三中全會審議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推進農村改革發展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要求把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作為戰略任務,把走中國特色農業現代化道路作為基本方向,把加快形成城鄉經濟社會一體化新格局作為根本要求。
目標任務
重大原則
三大部署
全會提出,實現農村發展戰略目標,推進中國特色農業現代化,必須按照統籌城鄉發展要求,抓緊在農村體制改革關鍵環節上取得突破,進一步放開搞活農村經濟,最佳化農村發展外部環境,強化農村發展制度保障。要穩定和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健全嚴格規範的農村土地管理制度、完善農業支持保護制度、建立現代農村金融制度、建立促進城鄉經濟社會發展一體化制度、健全農村民主管理制度。
2、發展現代農業的七項部署
全會提出,發展現代農業,必須按照高產、優質、高效、生態、安全的要求,加快轉變農業發展方式,推進農業科技進步和創新,加強農業物質技術裝備,健全農業產業體系,提高土地產出率、資源利用率、勞動生產率,增強農業抗風險能力、國際競爭能力、可持續發展能力。要明確目標、制定規劃、加大投入,集中力量辦好關係全局、影響長遠的大事。
要確保國家糧食安全、推進農業結構戰略性調整、加快農業科技創新、加強農業基礎設施建設、建立新型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促進農業可持續發展、擴大農業對外開放。要加強農業標準化和農產品質量安全工作,嚴格全程監控,切實落實質量安全監管責任,杜絕不合格產品進入市場。
3、發展農村公共事業的八大舉措
全會提出,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形成城鄉經濟社會發展一體化新格局,必須擴大公共財政覆蓋農村範圍,發展農村公共事業,使廣大農民學有所教、勞有所得、病有所醫、老有所養、住有所居。要繁榮發展農村文化、大力辦好農村教育事業、促進農村醫療衛生事業發展、健全農村社會保障體系、加強農村基礎設施和環境建設、推進農村扶貧開發、加強農村防災減災能力建設、強化農村社會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