碧蓮中學學生會

碧蓮中學學生會

碧蓮中學學生委員會(以下簡稱學生會)是碧蓮中學學生的自治組織。接受中共碧蓮中學黨支部的領導,在共青團碧蓮中學委員會的具體指導下獨立開展工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碧蓮中學學生會
  • 時間:2006年下半年
  • 創始於:1987年
  • 學校:碧蓮中學
歷史發展,學生會各項管理制度,《會議制度》,《工作制度》,《值班制度》,《辦公室使用管理制度》,《財務制度》,《檔案管理制度》,《公章使用制度》,《納新及幹部選拔制度》,《工作證制度》,《檔案格式基本規範》,《退會制度》,規章制度建設,碧蓮中學學生委員會章程,《碧蓮中學學生委員會組織機構條例》,《學生會內部量化考核辦法(試行)》,2008年以來歷史概括,陳杰鵬主席時期,潘志潑主席時期,陳琳主席時期,陳凡主席時期,三化改革基本理論,2012年上學期大事記,

歷史發展

根據校史資料的記載,碧蓮中學的學生會創始於1987年。(在《碧中五十年》一書中有一幅照片為1987年第一屆學生會的幹部合影。)
因為種種原因,學生會的檔案資料大多散失。現在對近幾屆的學生會做回顧。
2006年下半年到2007年上半年的學生會主席為陳勝鵬,其事不詳。
2007年下半年到2009年的學生會主席為章聰明,他還兼任團委副書記。在他的任內創建了外聯部,將原本獨立於團委、學生會的宿管會並為學生會下的生活部。在他執掌學生會時,工作極有成效。他畢業後,團委副書記和學生會主席並不是由同一人擔任。外聯部部長李子延出任團委副書記,掌管廣播站、電影院、文學社、國旗班。體育部部長陳杰鵬出任學生會主席,掌管紀檢部、體育部、衛生部、生活部、外聯部。
2009.9-2010.9,陳杰鵬擔任學生會主席,在他任內,和團委關係開始疏遠,為日後的團學之爭埋下了伏筆。
2010.9-2011.5,潘志潑擔任學生會主席,在他任內,主客觀不利因素的結合造成了學生會工作陷入了困頓。最終以他為首的一屆幹部集體提前退位。
2011.5-2012.12,陳琳擔任學生會主席,陳嬋嬋任學生會副主席,陳威任學生會秘書長,以他們為核心的一屆學生會幹部團結一致,推動學生會制度化、社團化和一體化改革,順應趨勢,主動促成了團委社團和學生會的整合,在整合過渡階段的機構學生委員會中也發揮了重要作用。
2012.12- ,以體育部部長陳凡出任學生會主席為標誌,學生組織整合統一最終形成,陳凡以團委副書記兼任學生會主席,謝芳潔任文藝副主席、葉雅分任紀律副主席,鄭碧浩任辦公室主任,後徐來賓接替離任的謝芳潔任文藝副主席。
碧蓮中學學生會
到2014年3月,學生會又將迎來新一輪幹部換屆。

學生會各項管理制度

《會議制度》

一、為保障會議能夠的有序召開,特制定本制度。
二、會議是學委會工作組織和自我管理的一項重要方式。通過會議可以及時的制定、安排和總結工作,及時發現和解決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和不足,及時傳達學校的工作安排和有關通知精神。
三、會議參加者必須履行好的職責:
1.提前五分鐘到會,不遲到、不早退、不曠會。
2.有事不能參加會議應提前至少一小時向會議召集人請假,不得由他人代請,經允許後方可,有急事可臨時請假或補假,理由不充分者以曠會處理。
3.按會議通知內容的要求,積極準備會議材料,在會上踴躍發言,縮短會議時間,提高會議效率。會議的決定和安排應積極傳達,認真落實,努力完成。
4.出席會議時全體到會成員必須自帶筆記本和筆,必須做好會議記錄。
5.會議期間杜絕任何出現影響會議有序進行的事情,
四、各種會議的召開應符合以下要求:
1.每學期初、中、末,應召開學委會全體會議,主席團認為有必要時也可召開。
2.委員會議每月至少召開一次,具體要求參照章程和有關檔案的規定。
2.主席團會議每周召開一次,一般定於每周日下午的適當時間在學委會辦公室召開,主席主持會議,主席請假時委託一位副主席代為主持。在有需要時可召集臨時會議。會議時間、地點有變動應及時通知。
3.幹部會議每周召開一次,一般定於每周一中午的適當時間在學委會辦公室召開,學委會指導老 師、主席團、各部門部長等參加,主席團主持會議。在有需要時可召集臨時會議。會議時間、地點有變動應及時通知。
4.部門會議的召開時間一般為每周幹部會議後的適當時間,會議地點報辦公室協調安排。
五、小型會議(20人以內)原則上不得在階梯教室召開,儘量在辦公室或其他地點召開。大型會議(20人及以上)必須在會前做好會場秩序的預案,需使用階梯教室時先與分管老師商量。
六、會議必須設有會議主持人,一般由召集會議的人主持。例如,主席團會議由主席召集,則主席為主持人;部門會議由部長召集,則部長為主持人。會議主持人根據會前準備的議程主持會議,並引導會議進行。參會人員必須首先服從主持人的安排。

《工作制度》

一、為保障工作的規範開展,特制定本制度。
二、每學期工作計畫和總結
1.主席團、各部門在學期初必須及時擬定工作計畫,主席團的工作計畫交團委老師審批並提交學委會會議討論,部門工作計畫交主席團審批,必須嚴格執行獲得批覆同意的工作計畫及批覆意見的相關要求,不得使本制度形式化。
工作計畫必須貼切實際,有詳有略,有明確目標和具體要求,並要有所展望,較準確地估計可能存在的困難。上級在作出批覆時應客觀準確、實事求是,對基本可行的計畫提出意見並要求修改,對根本不可行的計畫必須要求重做。
計畫應在開學三周時間內必須完成。
2.主席團、各部門在學期末必須及時擬定工作總結,主席團工作總結向團委老師和學委會會議報告,部門工作總結向主席團報告。有必要時可向全體成員做公開報告。
工作總結必須概括一學期的工作情況,對工作中出現的問題總結經驗,對取得成績分析原因,並要報告工作計畫的執行情況。上級必須仔細審議工作報告
三、活動計畫、總結
各部在組織活動前一周交活動計畫,活動計畫得到批准後方可準備開展。活動計畫應全面並符合實際,對開展的理由、目的、方式、經費等做出具體說明。
其他部門必須積極協助活動主負責部門開展活動,活動結束後負責部門應做好活動總結和材料收集,並向及時上級報告。
四、工作、活動計畫如有變動,必須先用書面檔案請示上級決定,不得私自變更,出現緊急情況來不及報告時,時候必須報告。

《值班制度》

一、 學委會辦公室應做好乾部值班安排。值班時間為每周一至周五中午和下午的適當時間,具體的安排由辦公室根據學校作息時間表和幹部的個人情況的制定值班安排表。
1.各部門幹部按規定準時值班,禮貌接待來訪人員,處理日常事情,遇到職權內無法處理的事情應及時向上級匯報,值班幹部應檢查其他學委會管轄的辦公室值班情況,並做好值班日記。
2.有事不能參加值班的幹部應向辦公室請假,由辦公室安排代班幹部。不得缺勤或私自掉換值班。
二、各部門也可根據本部門的實際情況需要,安排本部門的工作值班。各部門的工作值班要求由各部門自行規定。
三、值班紀律參照《辦公室使用管理制度》中的有關規定。

《辦公室使用管理制度》

一、為規範辦公室的使用,並加強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二、辦公室是日常辦公場所,嚴禁吸菸,嚴禁嬉戲打鬧、大聲喧譁,辦公人員必須穿戴整齊、舉止得體。
三、辦公室物品不得擅自帶走或挪作他用,用完後放歸原處。物品如有缺失,責任人一律照價賠償。辦公室財物一般不得外借,如需若外借,須確認來借人員的身份,以便工作人員回收物品。
四、電腦及印表機由辦公室負責日常維護和軟硬體安裝,設定並定期修改密碼,以保證學委會工作的正常運行及資產的合理利用。任何人不得在任何時間利用電腦進行與工作無關的事情。 各級幹部、成員有保持辦公室衛生的責任與義務。
五、日常工作時一定要注意保持整理。 周一至周五的值班人員負責辦公室日常的衛生打掃工作,包括:清掃辦公室地面,整理桌面,擺放物品、桌椅,整理檔案架,清倒垃圾等。
每周三中午各部門輪流到辦公室大掃除,並至少有一名負責人(副部長以上)到場,辦公室負責對打掃結果進行驗收,合格後方可允許人員離開。辦公室有權對多次打掃不合格的部門在部長例會上進行批評。
六、主席團成員及辦公室主任可持有各辦公室的鑰匙,其他各部門持有本部門所在辦公室的鑰匙。如若丟失鑰匙,須向主席團提出書面檢查,經主席團同意後,由辦公室主任負責補配。

《財務制度》

一、財務工作是學委會工作的關鍵環節,為加強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二、學委會經費在團委老師的監督下獨立支配,學委會主席團對財務實行統一管理,辦公室具體執行財務工作。
三、學委會取得任何收入必須統一交至辦公室,由辦公室開具收入上交證明給繳款部門(或個人),並將收入記入賬簿。收入情況必須完全公開,定期審查。錢、帳的管理者不得為同一人。
四、如需支出必須先填寫相關的經費支出申請,再由主席團和主管老師負責審核,並經主席團和主管老師至少兩人簽字同意,否則無效。
五、學委會大型活動經費應當在活動前製作經費預算表交學委會辦公室備案。活動期間由統籌經費,活動結束後應將製作經費結算表並附發票或收據交由學委會辦公室,由團委老師和主席團進行審核。
六、學委會各部門的報銷憑條一律採用發票,不得亂報或虛報金額,由主席團指定辦公室進行審計和監督。任何活動的經費使用都必須在活動開展前的計畫書上打出經費預算,以節約高效為宗旨。
七、報銷發票須有所報銷內容、報銷部門、報銷日期和經手人、審核人、負責部長、主席的簽名,並努力做到少用錢、不亂花錢。報銷須嚴格執行財務紀律。
八、學委會各項活動的主要負責部門必須本著實事求是、節儉的原則製作經費預算。活動過程必須嚴格按照預算使用經費,活動實際經費不得超出預算經費。如在活動開展中出現特殊情況需要增加活動經費,必須報主席團批准。
九、學委會帳目必須清楚明了,由主席團集體審查定期向學委會會議報告和公布收支情況。
十、對違反財務紀律者必須嚴肅處理,嚴重者追究相應責任。

《檔案管理制度》

一、為確保學生會工作規範、高效、有序的進行,為以後的工作提供必要的參考資料,各部門應嚴格執行本制度。
二、檔案管理範圍包括:
1.每月和每學期工作計畫、總結;
2.各部門舉辦活動的計畫、總結及有關資料表格;
3.學委會的人事檔案;
4.其他有保存價值的資料
檔案的形式則包括書面材料、錄音錄影、照片等一切有效記錄。
三、學期初始,各部門成員確定以後,一周內向主席團及辦公室提交一份部門全體成員名單,由辦公室存檔管理。以後如有人事變動,及時用書面檔案做變更調整。
四、各部門每學期初末各做一份完整的學期工作計畫和工作總結,及時交一份給辦公室歸檔管理。各部門舉辦活動前要有詳盡的計畫書及預算申請,活動結束後要在兩天內完成活動總結,並整理好全部的活動材料(包括宣傳資料、照片、有關表格等)交辦公室歸檔管理。
四、辦公室要做好檔案管理工作,堅決遵守以下規定:
1.有價值的書面材料必須做好電子檔案,並用標準A4紙張列印存檔;
2.電子檔案應做好備份,避免遺失;
3.嚴禁篡改檔案材料,避免出現檔案損壞遺失的情況。
五、為方便工作,各部門可參考本部門的歷史檔案檔案,但需做借閱記錄,並及時歸還。學委會每年換屆時,以往檔案移交下屆主席團及辦公室管理使用。

《公章使用制度》

一、公章使用是非常嚴肅的事情,公章是權力的象徵,用章管章必須嚴格遵守以下規定。
二、學委會公章、學委會主席團公章、各專用章由辦公室保管,各部門公章由各部門自行保管。
三、學委會公章的使用,用於加蓋需下達的重要檔案、通知、通告,不可用於一般性的檔案、通知、通告,以全會名義對外發出的檔案,或向學校上交的檔案必須加蓋此章,承辦團委活動時可附蓋此章。
四、主席團公章用於加蓋主席團在會內內部下達的檔案、通知、通告,不可用於對外發出的檔案和向學校上交的檔案。
五、各部門公章的使用需經部長同意或授權,用於加蓋本部門經手的檔案,也可用於附蓋於對外發出或向學校上交的關於本部門有關的檔案。
六、各專用章的使用按實際需要,用於附蓋各檔案,不做特別要求。
七、公章需妥善保管,一般不得帶出學委會辦公室,如有特殊情況需保管人到辦公室簽字備案,並在規定時間內帶回。
八、公章使用遵循“先文後章”原則,不得在空白紙張上加蓋公章,若被發現,從重處理。

《納新及幹部選拔制度》

一、每學年初由主席團統一部署,組織各部門的納新工作的開展。
每學年初統一納新時一般遵循以下流程:
1.召開幹部會議確定各部門納新人數;
2.組織納新工作宣傳,介紹各部門情況,並初步報名;
3.對報名者安排選拔測試,擇優錄取,給予兩個月實習期;
4.實習期滿且表現良好的,經主席團同意頒發“碧蓮中學學生委員會工作證”成為正式成員。實習期內表現不佳隨時可勸退。新生實習期結束後,原則應安排部分相對不夠積極的老成員退休。
缺額納新:在有成員退出後不足以開展本部門工作情況下,可根據需要,向主席團申請缺額納新,嚴禁私自納新。缺額納新的條件不得低於統一納新。
四、學委會各部門編制:由辦公室在每學期初徵求各部門意見後,視具體情況擬定,由主席團最終決定,編制方案必須體現 “精簡”原則,嚴禁部門私自擴編,嚴禁部門人數超編,一經發現嚴肅處理。
編制必須明確機構設定、幹部配置、成員限額等問題。
四、幹部選拔本著“德才兼備,以德為先,公平公正,任人唯賢”的原則。選拔幹部時必須先考核出候選人,再按相應方式決定任命或選舉。
1.副部長候選人由部長考核選拔,報主席團決定任命或主席團直接考核任命;
2.部長候選人由上任部長和主席團共同考核選拔,由主席團擬定任免意見提交學委會會議決定;
3.學委會委員候選人由上屆學委會集體考核,提交學代會選舉;
4.主席團成員候選人由上屆主席團成員和團委老師考核,提交學委會選舉。
五、學委會幹部選拔的基本條件如下:
1.政治思想素質要求:堅持四項基本原則,擁護黨的各項路線、方針、政策,具有鮮明的政治立場和政治方向,關心時事政治和校內大事,積極參加校、系組織的政策形勢報告及政治學習。
2.道德品質素質要求:遵紀守法,為人誠實守信,尊敬師長,禮貌待人,樂於助人,熱愛勞動和公益活動,具有健康向上的精神風貌,在同學中有較高威信。
3.科學文化素質要求:學習勤奮努力,能自覺完善和最佳化自身知識結構,成績良好。
4.身體心理素質要求:積極參加體育鍛鍊,身體素質好,體育成績良好,心理健康,面對競爭、挫折具有一定的承載能力和自我調節能力。
5.綜合素質要求:工作積極主動,細心負責工作方式、方法恰當,能夠正確的處理好工作、學習和生活三者之間的關係。並具有一定的社交能力、語言表達能力、組織協調能力和溝通協助能力。
六、幹部團隊應以高二幹部為骨幹力量、高一幹部為後備力量。高三幹部原則上不應成為幹部團隊主力,而應發揮指導者、老顧問的作用。

《工作證制度》

一、凡是我學委會成員必須簽發工作證,工作證是成員身份的有效證明。
二、工作時,必須佩戴工作證,不得轉借他人或用他人工作證。否則視情況輕重給予相應處罰。辦公室負責對工作證的使用進行監督、管理。
三、辦公室負責工作證的聯繫製作。工作證制證時寫明發證日期,證件背面必須蓋有碧蓮中學學委會公章,否則無效,工作證須善妥保存,如有損壞或遺失應及時向辦公室報告並補辦。
四、中途退會者須將工作證交至辦公室,蓋章作廢處理。幹部任期完滿,工作證將由個人保管。

《檔案格式基本規範》

一、頁面設定上下左右各2.5厘米;
二、頁眉設定“碧蓮中學學生委員會”,五號宋體,左對齊。
三、頁腳設定部門名稱,小五號宋體,居右。
四、段前0.5行,多倍行距1.25倍;
五、標題為小二號宋體,加粗,居中。標題中組織名稱應為全稱。
六、標題與正文空一行;
七、正文四號宋體;
一級標題頂格加粗:一、
二級標題空兩格加粗:(二)
三級標題:1
四級標題:(1)
五級標題:①
八、落款右端對齊。落款下方插入大寫日期,如:二○○九年十月十日。

《退會制度》

為了更好的規範學委會成員,加強學委會的紀律性和文明性,特制定如下學委會退會制度。
一、 自願退會:
1.申請退會,程式如下:
①申請退會者需上交一份退會申請書與本部部長或社長。
②退會申請書要求理由充分。
③由部長或社長上交至主席團進行批閱,被批准後,方可退會。
未被批准前,該生需繼續在原部門工作,自行離去者作強制退會處理。(申請退會者,在未來的學年裡,將不可加入任何學委會組織。)
2.強制退會:強制退會包括未得批准私自離會、申請退會未通過自行離會、態度強硬以各種莫須有的理由執意退會。強制退會者,不允許再次進入學委會任何部門,並不可再以任何身份與方式在未來學年裡參加任何學委會組織的活動。(例如:元旦匯演、辯論賽))
二、勸退:
1.在工作期間,由於工作原因,被原部門勸退,脫離與部門關係。並以申請退會處理。
2.工作中出現一系列作風問題,或違反組織紀律者,以強制退會處理。
被勸退者與申請退會者處理相同。
三、組織關係處理:
申請退會者若同時身處多個部門,有充分理由,在與部長進行溝通後,得到主席團通過,可保留除申退部門外的其他部門關係。若在此期間,於申退部門中出現強制退會中描述的現象,違反相關組織紀律,一律以強制退會處理。並產生責任連帶關係,將被強制退出學委會整體組織,以強制退會進行相關紀律處分。
退會者名單將會以書面方式公布,日後都不能再以工作身份出入學委會辦公場所,且不可任意翻閱學委會相關檔案,更不得以工作理由逃課、曠課。

規章制度建設

規章制度日趨完善,自2012年5月起形成了以學生會章程為核心的規章制度體系,時任秘書長陳威是這一規章制度體系的主要設計人。
秘書長陳威秘書長陳威

碧蓮中學學生委員會章程

(2012年5月修改通過)
總 則
碧蓮中學學生委員會(以下簡稱學委會)是碧蓮中學學生的自治組織。接受中共碧蓮中學黨支部的領導,受共青團碧蓮中學委員會的具體指導。
學委會的基本任務是:
1. 聯繫同學,發揮師生之間和學校之間的交流的紐帶作用。
2. 倡導和組織學生進行自我管理、自我服務、自我教育,開展健康有益、豐富多彩的校園文化活動,促進校園文化建設。
3. 協助學校建設、管理和維護良好的教學秩序及學習、生活環境,促進有碧蓮中學特色的學風、校風建設。
4. 指導各班班委的工作,充分調動廣大同學的積極性,推動班委在校園文化建設、學風校風建設中的起積極作用。
學委會是按民主集中制原則建立起來的組織,也要以民主集中制原則指導開展工作。本章程是為保障學委會的工作開展和規範學委會日常管理而制定的,凡學委會成員必須遵守。
第一章 成 員
第一條 擁有該校學籍的學生,承認學委會的章程,願意參加學委會的一個部門並在其中積極工作,執行學委會決議的,可以申請成為會員。
第二條 會員必須履行下列義務
(一) 參加有關會議,完成工作任務;
(二) 執行學委會的決議、決定;
(三) 遵守學委會的規章、規定;
(四) 維護學委會的榮譽、利益。
第三條 會員享有以下權利:
(一)參加學委會的有關會議和開展的各類活動。
(二)在會內享有平等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三)在學委會的會議上,參加關於學委會工作的討論,對學委會的工作提出建議,監督學委會的領導機構和工作人員。
(四)對學委會的決議如有不同意見,在堅決執行的前提下,可以保留,並可以向上級提複審要求。
第四條 會員的人事檔案必須如實、及時、按規定記錄整理。會員由一個部門轉移到另一個部門,必須及時的辦理組織關係轉讓手續。
第五條 對於模範履行會員義務或在在學委會工作中有顯著成績的成員,應當給以獎勵。獎勵分為:通報表揚,評優評先,其它物質或精神獎勵。
第六條 對於不執行學委會決議或違反會規會紀的會員,應批評、教育、幫助相結合,情節嚴重的、應慎重的給以會內紀律處分及相應處罰。處分分為:口頭警告,警告,記過,開除出會。
第七條 對會員的獎勵、處分必須經所在部門討論,經主席團批准,或由主席團直接作出。
第八條 會員有退會的自由,會員要求退會應嚴肅對待,慎重考慮,實事求是,向所在部門交書面報告,由主席團決定除名。會員無正當理由,連續三次不參加本職工作或有關會議,均被認為自動退會,會員自動退會,應報主席團決定除名。
第二章、組織制度
第九條 學委會是按照民主集中制組織起來的統一整體。學委會的民主集中制的制度體現是:
(一) 個人服從組織,少數服從多數,下級服從上級;
(二) 上級組織應經常聽取並認真處理下級組織或會員的意見;
(三) 下級組織既要向上級請示、報告工作,又要獨立負責地解決本級組織職權範圍內的事務;
(四) 學委會的各級組織應使會員更多了解和參與會內事務。
(五) 學委會的最高權力機構是學生代表大會,常設權力機構是學生委員會。
第十條 學委會根據工作需要,建立職能部門,職能部門是學委會的執行機構。
現設定辦公室、紀檢部、體育部、衛生部、生活部、宣傳部、信息部、社團部、電影院、文學社、志願者協會等十一個職能部門。
職能部門的工作職權、編制等由學委會幹部會議規定。職能部門接受學委會主席團領導。
第三章 組成機構
第十一條 校學生代表大會(簡稱學代會)每年召開一次,一般在每學年中的適當時間,應由學委會提請校團委批准召開,特殊情況下可延遲或提前召開。
第十二條 校學生代表大會行使以下職能:
(一) 制定、修改學委會章程;
(二) 選舉學委會委員,組成學委會,根據學委會的推選確認主席、副主席人選,組成主席團;
(三) 審議學委會年度工作報告,討論批准學委會年度工作計畫;
(四) 其他由校學生代表大會認為應由其行使的職能.。
第十三條 學生委員會由委員若干人組成,一般為十一至十三人。新一屆的委員候選人由上屆委員會集體考核,由學代會選舉。
學生委員會行使職能參照如下規定:
(一)學生委員會委員通過會議的形式集體行使職權;委員會議一般每月至少召開一次;
(二)除擔任主席、副主席的委員外,其他委員根據會議討論決定分工,每位委員安排聯繫若干個職能部門的工作,平時收集各方面意見形成提案提交委員會議討論;
(三)主席團必須聽取其他委員的意見,必須取得委員會的多數支持。
第十四條 學生委員會行使以下職能:
(一) 解釋章程實施,批准制定學委會基本規章制度;
(二) 推選主席、副主席,組成主席團;
(三) 審議、批准主席團的工作計畫和報告;
(四) 討論、決定全會性工作方針、任務和有關重大事項;
(五) 根據主席團的任免意見,調整幹部職務;
(六) 籌備下一屆學生代表大會的召開;
(七) 其他學代會或學校授予的職權。
第十五條 學生委員會主席團由主席一人、副主席兩人組成,新一屆的主席、副主席候選人由上屆主席團從新一屆學委會委員中考核提名推選。
學委會主席主持全面工作,兩位副主席根據學委會委員會議討論進行分工,分別負責紀律、文藝兩條工作線。
第十六條 學生委員會主席團行使以下職能:
(一)解釋學委會基本規章制度實施;
(二)制定或批准制定一般性規定、制度;
(三)召集、主持學委會委員會議,監督學委會決議的執行;
(四)對有關全會性工作方針、任務和有關重大事項向學委會提出意見,緊急情況之下有臨時決斷之權;
(五)主持學委會的日常工作,對學委會的工作方針、活動計畫和重要工作事項做出具體安排和部署;
(六)督促、領導下屬各部門的工作,接受下屬各部門負責人的工作報告,召集主持幹部會議;
(七)考察、選拔下屬各部門幹部的候選人,擬定任免意見,提交學委會會議決定;
(八)其他由學校有關部門或學委會委託的工作職權。
第四章、其他
第十七條 學委會組織、指導班委會工作,班委會是學生組織的最基層機構。學委會在保障工作有序的前提下,應儘量使班委會了解、支持學委會的工作。
第十八條 學委會必須制定符合實際情況的,關於學委會紀律、工作、幹部選舉等方面的規章制度,一般性規章制度須報團委備案。
第十九條 本章程修改必須由主席團提議修改,並草擬修正案,經學委會委員會議初步審議同意後提交校學生代表大會審議表決草擬修正案,經三分之二以上多數通過生效,修正的章程必須提交團委備案。

《碧蓮中學學生委員會組織機構條例》

(2012年3月5日修改通過)
總則
第一條 為規範學生組織的部門設定,明確其職權劃分和幹部配置,特根據《碧蓮中學學生會章程》的相關規定製定本條例。
第二條 本條例由學生委員會制定修改,報學代會或團委批准生效。
一、學生委員會及其主席團
第三條 學生委員會由學代會選舉產生,簡稱學委會,委員人數應為奇數,一般為十一至十三人,委員提前離職時由學委會決定替補人選,替補委員不得超過本屆當選委員人數的二分之一。每屆學委會的任期一年。學委會及主席團組成必須公開,並有效宣傳使廣大師生了解。
第四條 學委會從委員中推選產生主席一名和副主席兩名,組成學委會主席團,主席負責全面工作,兩位副主席進行分工,主席團與當屆學委會任期相同。
第五條 學委會通過會議的形式行使職能,學委會應每月召開一次委員會議,一般為每月的第一周的適當時間,有特殊情況可提前或延後召開。學委會委員會議由主席團負責召集並主持,主席團認為有必要時可召集臨時委員會議。非學委會委員的其他學生幹部可列席會議。
第六條 學委會委員必須努力了解該校與學生工作的有關事項,認真督察聯繫部門的工作情況,對學委會工作做出更全面、更實際的考慮,多聽取老師、下屬幹部、廣大學生的意見,委員之間和委員與主管老師之間應根據需要經常進行討論和交換意見,最大程度的有效行使職能。
第七條 學委會主席團的成員必須接受主管老師和學委會全體委員的監督,恪盡職守,嚴格遵守規章制度,依照規定行使職權,若受到主管老師或學委會過三分之二的委員的不信任則可罷免,罷免可由主管老師或三分之一學委會委員聯名提出。
二、辦公室
第八條 辦公室同時對團委、學委會負責,完成團委或學委會交辦的事項。辦公室設主任一名,副主任兩名,下屬工作人員若干。其他各部門的人員應接受辦公室的臨時工作調配。
第九條 辦公室負責的日常工作包括財務、檔案、辦公室管理、部門工作協調、會務安排等方面。
三、下屬部門
第十條 紀檢部:負責配合政教處進行學校各項學生紀律的檢查工作,主要包括學生考勤、儀表、晚自習紀律等檢查。對內監察各部門工作是否符合校規校紀和學委會規章制度,向主席團報告。聯繫各班風紀股長。
第十一條 衛生部:負責校園衛生的檢查管理,督促校園衛生保持工作,對校園衛生向學校提意見。並代管衛生監督團、環保資源回收筒的工作。聯繫各班勞動委員。
第十二條 體育部:負責學校的兩操管理,參與學校體育活動的策劃、組織等工作。聯繫各班體育委員。
第十三條 生活部:負責對住校生的紀律、衛生的日常檢查管理,維護良好的寢室住宿環境,解決一些力所能及的住宿生生活問題。向學校報告寢室存在的問題。聯繫各寢室寢室長。
第十四條 信息部:負責綜合處理各班或學校有關部門與學委會的信息互動工作,對信息互動反映的問題進行分析向各部門提出意見,必要時向主席團報告。聯繫各部門。
第十五條 社團部:負責管理愛好性的學生社團,對社團活動進行監督指導,適當協調解決社團需要,對社團活動情況進行登記管理,負責社團運行證的簽發和收繳。現登記管理的有籃球社、戲曲社、舞蹈社、聲樂社等。聯繫直屬各社團負責人。
第十六條 宣傳部:負責學委會各項工作、活動的宣傳方案策劃和執行。負責公開欄信息的審核發布。日常負責學校廣播站的運營,對有關的通知進行播放,並製作適宜校園的廣播節目。負責校報的編輯印發。並接受委託代管國旗班、主持團、記者團。聯繫各班宣傳委員。
第十七條 文學社:山鳥文學社是學委會直管的重要學生社團,由學校直接安排一名指導老師。負責校園文學工作,出版學校《山鳥》校刊。
第十八條 電影院:負責豐富學生的周末娛樂生活,利用學校階梯教室的設備,播放內容健康、積極向上的電影,同時收取一定的電影門票,是學生工作的重要經費來源。
第十九條 志願者協會:負責該校青年志願者活動,策劃、安排關於環境保護、扶助弱勢群體、開展志願者精神宣傳等的活動。
第二十條 各部門配置部長一名,副部長一名,特殊情況副職多配須經主席團批准。各部門幹部候選人應由本部門現任的部長、副部長初步考核,報主席團考察後做出任免意見,由學委會會議決定。任期由學委會視需要決定。
各部部長主持本部門全面工作,副部長協助部長工作,部長臨時缺位時可指定代理人,代理時間不得超過一周,超過一周須向主席團請假,由主席團決定代理人,代理人一般為副部長或資深成員。
各部門須定期向主席團報告工作,並隨時請示重要問題。
各部門需制定本部門的工作條例。
第二十一條 各部門會議由部長召集,討論部署本部門的工作,部門會議應邀請其他部門幹部列席會議。各部門分工明確,也許要全力配合、協調一致。
部門之間的工作調動可由部長協商進行,除需特殊技能的崗位外,均可申請調動,無正當理由不得拒絕。
四、補充說明
第二十二條 本條例由主席團監督實施,需修改時,應由主席團指示辦公室擬定,經主席團審議後報學委會會議批准修改,並報團委備案。

《學生會內部量化考核辦法(試行)》

一、考核目的
(一)推動各項規章制度的落實,加強組織性、紀律性建設。
(二)量化考核的結果作為幹部任免、評優評先的重要依據。
(三)對違規違紀的行為作出具體的處理依據。
二、檔案依據
根據《碧蓮中學學生委員會章程》、《碧蓮中學學生委員會部門條例》、及各項工作制度的規定製定本考核辦法。
三、考核範圍
全體學委會成員、幹部均在考核範圍之內。
四、考核方式
(一)每學期每人均獲得基礎分30分,按照考核細則評分。
(二)主席、副主席互相考核;主席團考核委員、部長;主席團、委員、部長考核副部長;部長、副部長考核本部門成員;上下級之間互相監督考核情況,保證公平公正公開,扣分由上一級直接決定,加分由上一級報告再上一級決定,團委書記擁有最終決定之權。
(三)考核結果每月底匯總到辦公室,辦公室統計公布(內部)。每學期末做總統計,在期末全體會議上報告。
(四)辦公室建立電子人事檔案,同時應建立電子考核系統。
五、考核細則
(一)合理安排的工作有以下情況的:
1.因個人疏忽造成工作失誤的,引起負面影響的視情節每次扣2-4分,及時改正未引起負面影響的每次扣1分。
2.不能及時完成,致使工作延誤的,視情節每次扣2-4分。
3.泄露工作秘密,引起負面影響的,視情節每次扣2-4分。
4.利用職務之便,謀取不正當目的的,視情節每次扣5-10分。
5.開展工作個人主義嚴重的,不服從上級決定、不尊重多數意見的,視情節扣2-4分。引起負面影響的,每次扣3-5分。
(二)對合理安排的值班有以下情況:
1.遲到或早退,每次扣1分(計缺勤0.5次),曠會扣2分(計缺勤1次)。
2.違反辦公室使用管理規定的,視情節扣1-3分,並責令立即改正。
3.值班不夠認真,未有效處理值班工作的,視情節扣2分,致使工作延誤的加倍扣。
4.幹部值班未如實、認真記錄《幹部值班日記》的扣2分,造成工作銜接不當的加倍扣。
(三)會議要求:
1.遲到或早退,每次扣1分(計缺勤0.5次),曠會扣2分(計缺勤1次)。會議主持人加倍扣。
2.做與會議無關之事(玩手機、閒聊等),扣1分,並立即責令改正,同一次會議再犯的加倍扣。
3.會上有正式發言的,會前未準備材料致使發言錯誤的,扣2分,引起負面影響的加倍扣。
4.不做會議筆記或不夠認真的,扣1-2分。
(四)工作或活動的計畫、總結等
1.幹部做每學期工作計畫或總結時:
①交的不及時,扣2分;
②做的不符合要求,扣2分,並發回限期重做。
2.部長要求成員做工作總結時與上一項規定相同。
3.開展活動前必須先向上級用書面提出詳細的活動計畫:
①不交計畫直接開展活動,視情節扣2-5分;
②計畫有變化不及時請示報告,隱瞞執行情況,視情節扣1-3分。
4.活動結束後應立即上交活動總結及相關資料,要求參照工作總結。
(五)檔案管理要求:
1.該入檔的材料不及時上交的或不完整的,視情節扣2-4分。
2.篡改歷史檔案的,視情節扣5-10分。
3.對檔案保管不善,造成遺失隨壞的,視情節扣1-4分。
(六)工作證
1.塗改或毀壞的工作證作廢,或丟失工作證,每次扣2分,並要求自費補辦。
2.工作時不佩戴本人工作證每次扣2分。
(七)有以下情況予以加分:
1.一月內全勤的加4分,缺勤不超過3次加2分。
2.對學委會提出有關的意見被上級採納,且使學委會工作有實質性進步意義的,視情節加2-5分。
3.參與重大活動的組織策劃和安排的,視貢獻加2-5分。
4.對幹部違紀且性質惡劣的,可向團委老師私下檢舉,經查實,加1-3分。
(八)部門工作情況是考核部長、副部長的重要依據:
1.部門工作突出的,視情節,部長加2-4分,副部長加1-3分;
2.部門工作較差的,視情節,部長扣2-4分,副部長扣1-3分。
(九)每位委員分工聯繫若干部門,對聯繫部門的工作情況負有一定責任,對學委會工作負有一定責任:
1.及時發現聯繫部門的問題並報告解決的,每次加1-2分,反之則扣1-2分。
2.經常收集廣大意見,並形成提案在委員會議上討論通過的每次加1-3分,不通過不加分。
(十)其他有關的的加分或扣分由學委會委員會議決定。
六、考核結果處理
1.每次扣分,口頭警告一次;每累計扣5分,警告一次並要求寫檢討書一份(不公布);每累計扣10分,記過一次,並要求寫檢討書一份(內部公布);評分低於15分時原則上直接開除出會。
2.每學期末:評分在45分以上的評為“學委會優秀成員或幹部”,評分在55分以上報學校推薦為“校級優秀學生幹部”,下學期優先考慮提拔任用,人均評分在前三名的部門評為“學委會優秀部門”;評分在25-45分的,是學委會的合格成員或幹部(不評獎),下學期原則上繼續留用;評分在25分以下的,原則上降級使用。
七、本辦法由學委會解釋實施並作調整。違紀行為除扣分、處分外,視情節保留進一步處理的權利。

2008年以來歷史概括

陳杰鵬主席時期

2008年下半年到2010年9月的學生會主席是陳杰鵬,
時任幹部有:
副主席: 張興鷗
體育部: 部長 張興鷗 副部長 陳 婕
紀檢部: 部長 應耀俊 代部長 林建敏 副部長 林 朋
衛生部: 部長 全春林 副部長 潘志潑
生活部: 部長 高 行 副部長 盧龍女
外聯部: 部長 鄭賢苗 副部長 潘盈盈

潘志潑主席時期

2010年9月到2011年5月的學生會主席是潘志潑,
時任幹部有:
體育部: 部長 陳 婕 副部長 董琳琳
紀檢部: 部長 應耀俊 代部長 林建敏 副部長 林 朋
衛生部: 部長 潘志潑 副部長 無
生活部: 部長 高 行 副部長 陳建芳
外聯部: 部長 潘盈盈 副部長:無
10月份左右,生活部部長高行辭職,副部長陳建芳接任部長。紀檢部部長應耀俊因有反對意見被暫時解除職務,一個月後復職。
2011年1月,提任當時的高一成員潘良偉、陳威、鄒曉苗為幹部。
此時幹部名單為:
體育部: 部長 陳 婕
紀檢部: 部長 應耀俊 代部長 林建敏 副部長 林 朋
衛生部: 部長 潘良偉
生活部: 部長 陳建芳
外聯部: 部長 潘盈盈 代部長 鄒曉苗 副部長 陳 威
2011年3月,提任第二批高一成員為幹部。此時的幹部名單為:
體育部: 部長 陳 婕 代部長 章恩慈 副部長 陳李納
紀檢部: 部長 應耀俊 代部長 陳嬋嬋 副部長 徐青青
衛生部: 部長 潘良偉 副部長 陳永敏
生活部: 部長 陳建芳 副部長 陳 琳 副部長 鄒慧敏
外聯部: 部長 潘盈盈 副部長 陳 威
2011年5月
外聯部改稱秘書處,潘盈盈任秘書長,全茫茫任副秘書長;陳威改任主席團常務秘書;陳琳、陳嬋嬋作為主席培養對象;鄒慧敏、陳李納、章恩慈、徐青青等副部長因故退會;邵秀芬任體育部副部長。
此時幹部名單為:
主席團: 主席 潘志潑
體育部: 部長 陳 婕 副部長 邵秀芬
紀檢部: 部長 應耀俊 副部長 陳嬋嬋
衛生部: 部長 潘良偉 副部長 陳永敏
生活部: 部長 陳建芳 副部長 陳 琳
秘書處: 秘書長 潘盈盈 副秘書長 全茫茫
主席常務秘書: 陳威

陳琳主席時期

2011年5月15日幹部會議,陳琳任主席,陳嬋嬋任副主席兼紀檢部部長,陳威任秘書長(秘書處單列部門),潘良偉任衛生部部長,邵秀芬任體育部部長,謝曉鳳任生活部副部長(主持工作),全茫茫任外聯部長(恢復外聯部)。
2011年6月5日,新一屆主席團分析當時的處境,綜合調研,提出了學生組織要制度化、社團化、一體化改革的思路,出台了《碧蓮中學學生會制度化、社團化、一體化改革的基本理論》。
2011年6月17日召開,期末總結大會。高一新幹部集體發出“求真務實,敢想敢幹”的號召。深刻總結了本學期的工作問題,概述了下學期的工作部署。
2011年7、8月的暑假期間形成了一系列新舉措、新想法。
2011年9月,本學期開學執行了 “5000”計畫,對學生會辦公室的辦公設施進行了比較大的更換,為工作開展創造了有利條件。並且開始著手準備制定學生會章程等一系列的規章制度。
9月15日前後,進行了新學年的納新招聘,以筆試加面試的形式錄取了55人。此時保留高二成員30人,高一高二的成員比例是比較合理的。
9月20日正式公開確立了新一屆的幹部集體
主席團: 主席 陳 琳 副主席 陳嬋嬋 秘書長 陳 威
體育部: 部長 邵秀芬 副部長 鄭斌斌
紀檢部: 部長 暫無 副部長 潘澤志(主持工作,11月扶正)
衛生部: 部長 潘良偉 副部長 陳永敏
生活部: 部長 暫無 副部長 謝曉鳳(主持工作,11月扶正)
外聯部: 部長 全茫茫 副部長 劉曉佩
10月份,由體育部提議組建籃球社,成立了籌備組,組長由體育部任命副部長鄭斌斌任組長,陳威任副組長。同時在籃球社影響下先後成立了舞蹈社(李溫雯創立)、戲曲社(呂金泉創立),陳威出任兩社的指導顧問。
11年10月-13年3月與團委社團頻發衝突,最終促成了統一團委社團的成就。

陳凡主席時期

2012年12月宣布為陳凡、葉雅分、謝芳潔、鄭碧浩等為新一屆幹部。
2013年3月召開會議,宣布結束過渡階段,改組學生委員會為學生會,並正式任命陳凡為團委副書記兼學生會主席。

三化改革基本理論

推動學生會向制度化、社團化、一體化改革的基本理論
(2011年6月5日經第十屆學生會主席團第三次會議討論制定)
前 言
我們判斷了當前學生會的處境:
一、組織渙散,成員對組織的認同感不強,“圍城”效應嚴重(城外的人想進城,城裡的人卻想出城,成員流失比較嚴重);
二、地位低下,學生對學生會的尊重度不夠(學生會在學校里的地位嚴重不符合組織定義,並且受到團委社團的壓制);
三、影響薄弱,外界對學生會的關注度不高(了解學生會的人不多);
四、工作單一,純粹的檢查管理職能趣味性不大(沒有吸引學生、受學生歡迎的工作,不能與團委社團相提並論)。
處境的惡劣使我們面臨著必須改革的壓力,我們認為可以從三個方面進行改革:
一、制度化改革,需要我們建立健全各項工作制度,並加以嚴格落實,培育“準職場”的工作氛圍,使組織的運營從隨意的不固定方式向被普遍認可的固定化模式轉化。
二、社團化改革,調研學生需求和校園實際,建立我們自己管理的學生社團,開展我們自己組織的社團活動,減少管理職能,吸引學生對我們的關注支持。
三、一體化改革,在自身制度化、社團化的基礎上,做好學生組織整合的必要準備,使我們在極可能被學校落實的學生組織整合的過程中占有利地位。
第一部分 制度化
制度化是學生會改革的基礎環節,制度化是準確自身定位和規範各項工作行為的基本要求,我們必須重視制度建設,建立健全各項工作制度,使“各項工作都有制度依據,形成按制度開展工作的習慣”,這要求我們必須制定高度概括、詳實的《學生會章程》,並以章程為核心根據實際需要制定各項工作制度,在工作中嚴格落實。
一、學生會章程應作為學生會的根本性檔案,對學生會的性質、任務、目標、組織基礎做出準確的規定,對學生會的組織結構、機構設定、做出合理的設計,對學生會的幹部權責、成員權責做出切實的規定。並將這一根本檔案通過必要的程式,使之成為學校、學生廣泛認同的檔案。
二、根據章程的有關規定和檔案精神,結合實際的工作需要,制定出有關的工作基本制度,包括工作程式、內部紀律、幹部換屆、成員選拔等方面的內容必須囊括。
三、建立保障各項制度落實的制度,嚴格組織紀律,下級服從上級、少數服從多數、個人服從組織,形成上級對下級、同級之間、組織對個人的必要監督,對違反制度的行為追究相應責任。
四、組織制度學習與培訓,使各項制度深入人心、成為習慣。
第二部分 社團化
社團化是學生會改革的核心環節,社團化的成敗關係學生會改革的成敗。當前該校社團數量少、活力小,社團容量大,誰先意識到誰就能占據優勢地位。我們必須認真的調查研究學生的興趣愛好和我們學校能夠提供的社團活動平台,組建有影響、有活力的學生社團,讓這些新社團與團委社團一比高下,讓我們與團委學生幹部一比高下。
一、並不需要我們組織很多社團,只要我們能組建一個社團,再制定出組建社團的條件要求,鼓勵學生根據我們的要求創建社團,接受我們的指導管理,便可以實現“集思廣益、擴大影響”的目標。
二、不僅要加強社團化的趨勢,也要逐漸的減少管理職能,這種減少不是管理許可權的減少,而是取消那些不必要、不重要的管理職能,更多開展合適的活動職能。
第三部分 一體化
一體化是學生會改革的最終目標,團委社團擁有的優質資源在不能有效發揮他的人手裡就是一種浪費,同時也可以在整合後的同一體制內消除歷史積怨,在一體化的進程中我們要加以滲透,要主動出擊,爭取形成有利於我、以我為主的態勢。
一、雖然單方面提出整合是不可能實現的,但我們必須認清整合是一個大的趨勢:學校雖然沒有實質性的提出整合,但是學校已經對學生會與團委社團發生過的幾次衝突爭執有關注,政教處老師和團委老師也有提及這方面的構想,我們必須有所準備,爭取有所作為。
二、一體化可以擴大學生組織的規模,提升學生組合的影響力,提供更大的發展平台。整合過程的對於學生幹部來說是能力的比拼、對學生會和團委社團來說是實力的比拼,我們必須抓住機遇,實現自身的發展。
三、尊重團委社團和學生會之間實力、地位的現實差距以及歷史積怨的阻礙因素,發揮我們的努力,為整合的促進因素做量的積累,努力實現質變。
後記
碧蓮中學第十屆學生會主席團第三次會議決定今後的一切工作都要以三化改革為核心。全會同志務須遵守,一以貫之。
永嘉縣碧蓮中學學生會
陳琳、陳嬋嬋、陳威
2011年6月5日

2012年上學期大事記

(2012.2—2012.5)
2012年2月:
6日,開學註冊報到;
13日,召開學生會本學期第一次幹部會議;
14日,召開期初學生會全體成員會議,確定本學期工作計畫;
15日,各部門召開本部門工作會議做出各項工作安排;
20日,正式啟動本學期工作;
25日,在團委老師陳文包主持下,學生會幹部與團委社團幹部舉行第一次聯席會議,初步討論學生組織整合事宜;
28日,學生會幹部與團委社團幹部舉行第二次聯席會議,基本形成了學生組織整合方案。
2012年3月:
2日,正式啟動“垃圾不落地,校園更美麗”活動,校園環境得到了極大改觀,並影響周邊環境改善;
5日,召開學雷鋒日 “獻愛心、共成長”主題大會,校長尤明確老師出席大會作了重要講話,學生代表陳琳做了感悟發言;
8日,啟動本年度的校園藝術節活動,為參加四月份縣學生藝術節做了準備。舉辦包括十佳歌手比賽、剪紙、繪畫、篆刻、器樂等比賽在內的一系列活動的策劃方案確定下來,在3月底至4月初執行;
13日,學生會幹部與團委社團幹部舉行第二次聯席會議,確定了學生組織整合方案。決定撤銷學生會建制,建立學生委員會,將原屬學生會的部門和五個團委社團統一划歸學生委員會管理,並對學代會召開前的臨時學生委員會幹部進行了協商,特別是對學生委員會成立大會作出了安排;
19日,學生委員會成立大會隆重召開,大會通過《臨時學生委員會公告》,宣告學生委員會正式成立,並將下屬的紀檢部、體育部、信息部(外聯部)、衛生部、生活部組成紀律工作線,將下屬的宣傳部(廣播站)、社團部、電影院、文學社、志願者協會組成文藝線,並通過了臨時學生委員會主席團的組成:胡靈錨任主席、陳琳任常務副主席、陳嬋嬋任紀律線副主席、陳鵬任文藝線副主席。
20日,召開第一次學生委員會會議,討論了幹部分工和今後工作模式轉型的計畫,並決定:潘安琪任辦公室主任,潘詩媛任紀檢部部長,邵秀芬任體育部部長,潘良偉任衛生部部長,謝曉鳳任生活部部長,董章勇任宣傳部部長,全茫茫任信息部部長,吳浙達任社團部部長,滕阿倩任電影院院長,謝智養任文學社社長,李潔任志願者協會會長。
22日,進行了學生委員會內部的部門聯誼活動;
26日,文學社牽頭舉行了徵文比賽、文學知識競賽等校園文化節活動;
28日,校園電影院啟動了票制改革,對售票方式和票價進行了一些調整;
2012年4月
2日,對各部門副部長職位做了調整,高二副部長逐步安排退休;
8日,決定成立團學代會籌備工作組,組員有陳文包、胡靈錨、陳琳、陳嬋嬋、陳鵬、潘安琪、陳威;
10日,決定在5月7日召開校第四團員代表大會和第一次學生代表大會的預備會議;
13日,下發通知指導各班級的團代會代表和學代會代表的選舉工作;
16日,召開籌備工作組第一次會議, 對會議材料草案做了基本確定;
19日,開始團、學代會的工作人員培訓;
23日,啟動新一年的團員註冊和“推優入團”工作;
25日,召開籌備工作組第二次會議, 對會議的材料草案做了修正,並正式確定下來;對藝術節進行收尾;
28日,召開全校團支書、班長會議,具體部署團、學代會的安排;
2012年5月
4日,組織學生觀看中國共青團成立90周年大會的視頻直播;
7日,校第四次團員代表大會和第一次學生代表大會的預備會議正式召開,確定在5月9日召開正式會議,並選出了大會主席團,並通過了代表資格審查報告和有關檔案;
9日,校第四次團員代表大會和第一次學生代表大會在階梯教室隆重開幕,團縣委書記李新聰、教育局學生中心主任楊文賓、校黨政領導徐同新、潘文龍等出席會議;會議選舉產生了第四屆團委委員,陳文包、陳琳、陳嬋嬋(女)、陳威、潘安琪(女)等五位同志當選,隨後召開的第四屆團委第一次全體會議選舉陳文包為書記決定:陳威任組織委員、陳琳任宣傳委員、陳嬋嬋任紀檢委員、潘安琪任學習委員,學代會因時間問題推遲到5月16日;
10日,召開臨時幹部會議,分析了團代會的召開情況,調整了學代會的召開方案;
16日,學代會勝利召開,選舉產生了第一屆學生委員會委員,全茫茫、李潔、吳浙達、陳琳、陳嬋嬋、陳威、潘安琪、潘詩媛、潘良偉、謝曉鳳、謝智養、董章勇、胡靈錨等十三位同學當選,隨即召開第一屆學生委員會第一次全體會議,選舉胡靈錨為主席,陳琳任常務副主席主持日常工作,陳嬋嬋任紀律線副主席,董章勇任文藝線副主席;
17日,生活部組織開展了寢室評比工作;
19日,常務副主席陳琳、外聯部長全茫茫應邀出席“2012年永嘉縣兄弟學校聯誼大會”,並在會上介紹了該校學生組織的發展情況,對該校做了宣傳,並聽取了其他學校的經驗交流。
22日,信息部成員鄭碧浩等在值班時,處理高二(4)班的4幢202寢室扣分核實時,遭遇恐嚇,其聲稱要“以後見一次打一次!”。這是一年多來的首次恐嚇事件,信息部部長全茫茫、紀律副主席陳嬋嬋等緊急開會,對鄭碧浩等進行撫慰,並果斷採取手段向政教處、團委的老師報告,並嚴正聲明,做了妥善處理。這一事件的妥善處理,使紀律線特別是信息部全體成員更加團結。
23日,2012年入團儀式,陳文包書記做了關於團員教育的重要講話,組織委員陳威帶領124名新入團員作入團宣誓,高一劉棋狼同學代表新團員坐了感言。
28日,中午一點半,陳文包主持召開幹部會議:
1. 對本學期期末工作收尾做了細緻的部署.
2. 並安排當天下午與高三老幹部合影的有關事宜.
3. 關於本學期的活動台帳,要求各部門在6月15日前上交,辦公室在6月20日之前整理完畢。
下午4點半,原定的與原來的高三老幹部進行合影,但因紀律線幹部遲到、文藝線幹部未到,被迫推遲。常務副主席陳琳因此嚴厲批評了部長們的自由散漫。
2012年6月:
1日,六一兒童節
2日,進行了學生委員會110多名成員共同參加的聚餐活動。團委陳文包老師到場
4日,常務副主席陳琳主持召開本周幹部會議,陳文包老師出差不在。會議主要是再次督促幹部們完成上周會議決定的工作任務,並對期末總結表彰大會做了進一步討論。
7、8日,2012年高考放假
10日,2012屆高三學生畢業典禮。徐同新、潘文龍、潘太仲、王建國、鄭槐、陳文包等校領導出席並先後作了講話,高三學生代表李旋旋致畢業辭,高二學生代表李淑白也致辭。
大事記截止2012年6月10日
大事記編寫組
組 長:陳 琳
副組長:陳嬋嬋、董章勇
執行組長:陳 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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