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壞珍貴文物罪

破壞珍貴文物罪指的是違反國家保護文物的管理規定,損毀珍貴文物的行為。按中國刑法屬於妨害社會管理秩序罪。本罪主要特徵:犯罪的對象必須是珍貴文物,即有特別重要的歷史、藝術、科學價值和富於紀念意義的文物等。

主觀上出於故意,即明知是珍貴文物而有意破壞。過失一般不構成本罪。客觀上實施了搗毀、污損、挖掘、焚燒及其他改變珍貴文物面貌、形狀的破壞行為。未造成損害結果的,不構成本罪。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