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汝強

石汝強

石汝強,男,漢族,山東莘縣人,生於1967年7月,中共黨員,曾任中共山東省莘縣縣委常委、莘縣人民政府副縣長等職務。

2013年,被調查。

2014年8月15日,因貪污、挪用公款被聊城市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

2014年9月11日,因嚴重違紀違法被雙開。

2014年11月,經聊城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作出一審判決,被告人石汝強犯受賄罪、挪用公款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石汝強
  • 國籍: 中國
  • 出生地:山東莘縣
  • 出生日期:1967年7月
  • 職業:公務員
  • 信仰:共產主義
人物履歷,工作分工,人物事件,

人物履歷

1982年12月 莘縣俎店供銷社職工;
1987年07月 莘縣供銷社職工學校教師;
1989年03月 莘縣檢察院科長;
1998年08月 莘縣古雲鎮人民政府鎮長;
2001年04月 莘縣古雲經濟技術開發區書記、古雲鎮黨委書記;
2005年05月 中共莘縣縣委常委、古雲經濟技術開發區書記、古雲鎮黨委書記;
2008年05月 中共莘縣縣委常委、莘縣人民政府副縣長。

工作分工

(中共莘縣縣委常委、莘縣人民政府副縣長):負責縣政府常務工作。負責縣政府機關、發展改革、重點項目、經濟研究、服務業、商貿、稅務、統計、勞動和社會保障、交通、公路、政府法制、督查、外事僑務、打私、縣長公開電話、應急管理、公共行政集中審批等方面的工作。協助縣長分管監察工作。
分管縣政府辦公室、發展改革局、服務業辦公室、商務局(內貿)、物資集團公司、商業集團公司、外貿公司、菸草公司、國稅局、地稅局、統計局、交通運輸局、公路局、運輸公司、汽車站、汽運八公司、法制辦、督查室、縣長公開電話辦、應急辦、行政服務中心。協助縣長分管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監察局

人物事件

2013年,被調查。
2014年8月15日,因貪污、挪用公款聊城市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
2014年9月11日,因嚴重違紀違法被雙開。
2014年11月,由聊城市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莘縣原縣委常委副縣長石汝強貪污、挪用公款一案,經聊城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作出一審判決,被告人石汝強犯受賄罪、挪用公款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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