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轄縣

省轄縣

省轄縣全稱為省直轄縣級行政單位,中國行政區劃之一,屬於縣級行政區,是指獨立於地級行政區之外單獨建制,由所在的省級行政區直接領導和管理,與地級行政區享有相同的政治、經濟和社會管理許可權的縣級行政區。

值得注意的是:省直轄縣級行政單位是中國的行政區劃,而部分地區的省直管縣(市、區)則是由省、自治區政府賦予縣(市、區)財政自主權或享有其他社會管理權利,但行政區劃仍舊隸屬於原地級市管轄。

中國人民共和國民政部官網顯示,當前我國,僅山東省河南省湖北省海南省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有省(自治區)直轄縣級行政單位。

基本介紹

概念區分,行政劃分,名單列表,

概念區分

省轄縣全稱為省直轄縣級行政單位,中國行政區劃之一,屬於縣級行政區,是指獨立於地級行政區之外單獨建制,由所在的省級行政區直接領導和管理,與地級行政區享有相同的政治、經濟和社會管理許可權的縣級行政區。
值得注意的是:省直轄縣級行政單位是中國的行政區劃,而部分地區的省直管縣(市、區)則是由省、自治區政府賦予縣(市、區)財政自主權或享有其他社會管理權利,但行政區劃仍舊隸屬於原地級市管轄。

行政劃分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的行政區劃分為:(一)全國分為省、自治區、直轄市;(二)省、自治區分為自治州、縣、自治縣、市;(三)縣、自治縣分為鄉、民族鄉、鎮。直轄市和較大的市分為區、縣。自治州分為縣、自治縣、市。自治區、自治州、自治縣都是民族自治地方。並規定“國家在必要時得設立特別行政區”:1997年7月1日,中國政府恢復對香港行使主權,設立香港特別行政區;1999年12月20日,中國政府恢復對澳門行使主權,設立澳門特別行政區。目前中國有34個省級行政區,即4個直轄市、23個省、5個自治區、2個特別行政區。
截至2004年12月31日,全國縣級以上行政區劃共有:23個省,5個自治區,4個直轄市,2個特別行政區;50個地區(州、盟);661個市,其中:直轄市4個;地級市283個;縣級市374個;1636個縣(自治縣、旗、自治旗、特區和林區);852個市轄區。總計:省級34個,地級333個,縣級2862個。

名單列表

中國人民共和國民政部官網顯示,當前我國,僅山東省河南省湖北省海南省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有省(自治區)直轄縣級行政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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