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的行為主義

目的行為主義(purposive behaviorism)亦稱“認知行為主義”。是指美國新行為主義者托爾曼於20世紀30年代創立的心理學理論體系。反對華生的刺激一反應公式和分子性行為研究,吸收完形心理學思想,主張研究動物和人的整體性行為。

認為整體性行為具有趨向或避開某種目標的目的性和達到目的的認知性。在刺激和反應之間加入需求、認知兩種中介變數(後改為需要系統、信念價值動機和行為空間三種變數),強調中介變數對行為的決定作用。通過動物實驗,提出符號學習理論(或稱“符號一完形一期待理論”)。由於只描述客觀行為,不涉及主觀意義,故不同於麥獨孤主觀主義的目的心理學。該理論以整體性行為和中介變數承認目的、動機、欲求、內驅力的作用,某種程度上彌補了華生古典行為主義的缺陷,成為認知心理學的先驅。但因深受操作主義的影響,最終未擺脫客觀主義與機械主義的局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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