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世滋生人丁

盛世滋生人丁,即不征丁稅的成年男子。

清代以十六歲至六十歲的男子為丁。康熙五十一年(1712),清聖祖頒詔,宣布嗣後編審人丁,只將實數奏聞,其徵收丁糧但據五十年丁冊定為常額,續生人丁,永不加賦。按康熙五十年丁冊之額,全國共有民丁、屯丁、軍丁、黎丁、更名校丁及舍丁二千九百零四萬二千三百九十二丁。自此以後,清政府即按此常額之數徵收丁賦,不再增加。因此,每年編審人丁時,凡超出上述常額之數的人丁,即稱盛世滋生人丁。這些滋生人丁, 免徵丁賦(人口稅),並成定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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