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展經濟,保障供給

發展經濟,保障供給指的是中國共產黨在新民主主義革命時期領導抗日根據地和解放區的經濟工作和財政工作的總方針。

正文
中國共產黨在新民主主義革命時期領導抗日根據地和解放區的經濟工作和財政工作的總方針。
從1927年創建井岡山根據地起,中國共產黨和根據地人民政府就把增加生產,進行可能而必需的經濟建設,以建立足夠給養的經濟力,作為建設鞏固的根據地的基本環節。1942年,毛澤東針對日本帝國主義者的侵略和國民黨政府的經濟封鎖給根據地造成極為嚴重的物質困難,並為了糾正一部分同志企圖從收縮必不可少的財政開支去解決財政困難的保守觀點,以及單純向人民要東西而不幫助他們發展生產的錯誤思想,總結歷史經驗,提出了“發展經濟,保障供給,是我們的經濟工作和財政工作的總方針”(《毛澤東選集》第3卷,第846頁)。
發展經濟的目的在於保障供給。供給,從財政上說就是軍隊和工作人員的生活費和事業費,亦即革命戰爭經費的供給。它的重要來源有二:①根據地人民的賦稅。為了抗日救國,人民承受一定的負擔,但有個限度(在抗日戰爭最困難的時期,政府規定救國公糧徵收額平均不能超過農業收入的20%,脫離生產的人員不能超過該根據地人口的5%);尤其重要的是,要採取適當的步驟和辦法,發展生產和流通,鼓勵農民發家致富,使他們的所得大於負擔。②公營經濟的生產經營收入。除發展政府經營的經濟事業之外,還組織軍隊、機關、學校從事自給性的農工商業,減少消費性的支出。同時,為了發展經濟,根據地還開展對敵占區和國民黨統治地區的金融貿易鬥爭,打破它們的經濟封鎖。例如,陝甘寧邊區就實行獨立發行邊幣,在發展生產、平衡財政收支的基礎上充實其物質準備,穩定市場金融和物價的政策;政府統一管理對外貿易,組織公私力量,增加食鹽和土特產的出口,換回花紗布、藥品、通訊器材等必要的物資;在對內貿易方面,則繼續實行自由開放的政策,疏通流通渠道,組織各種供銷社和消費合作社,開展城鄉物資交流。
由於大力發展公營和民營經濟,使陝甘寧邊區和各根據地徹底粉碎了國民黨政府的經濟封鎖,保證了軍需民用,在抗日戰爭中立於不敗之地。到第三次國內革命戰爭時期,毛澤東重申解放區解決財政問題的“第一個原則是發展生產,保障供給”(同前,第 4卷,第1112頁),繼續以此作為指導財政經濟工作的總方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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