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事人處分原則

當事人處分原則指的是適用於稅務訴訟的基本原則之一,國家干預原則的對稱。指稅務訴訟當事人在法律規定的範圍內,處分自己的稅收權利和訴訟權利。但當事人處分原則是有一定限制的。非依法律規定,稅務機關無權處分其稅收徵收權。

具體表現為: 當事人的稅收權益受到侵犯或發生爭議時,是否向法院起訴,一般由當事人自己決定;訟訴程式開始後,原告可以放棄或變更訴訟請求,被告可以承認或反駁訴訟請求; 對一審判決、裁定是否提起抗訴,對已生效的判決、裁定是否申請強制執行,一般也由當事人自行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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