異議審査

異議審査是公開申請專利的發明創造、由公眾提出異議的審査制度。確立異議審査制的目的在於減輕專利審査機關的審查負擔,保證專利的質量。不少國家在採用形式審査、實質審查、延遲審査的同時,還採用異議審査。在專利申請公布之日起至審定公告前,有的甚至在審定公告後都給公眾提出異議的機會,專利機關在接到異議後,經審査異議成立的便駁回申請。中國的審査制度,對申請專利的發明,實用新型、外觀設計的審査都加有異議審査。

依中國法律規定,專利申請自公告之日起3個月內,任何人都可以依照專利法的規定向專利局對該申請提出異議,提交異議書一式兩份,並說明異議的理由。專利局將異議副本送交申請人,申請人應在收到異議副本之日起3個月內提出書面答覆。專利局經審査認為異議成立的,便作出駁回申請的決定。法律對所提異議的範圍作了明確的規定,若異議書提出的理由不符合法律規定,則該項異議不被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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