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根

申根

申根(Schengen)是盧森堡東南端一個人口不足450人的寧靜小城。1985年,德國、法國、比利時荷蘭盧森堡五國在這裡共同簽署了《關於逐步取消邊界檢查的條約》,即《申根協定》。加入條約的國家即簡稱為申根國家,取得申根國家的簽證就是申根簽證。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稱:申根
  • 外文名稱:Schengen
  • 行政區類別:鎮
  • 所屬地區:盧森堡
  • 地理位置:法國、德國、盧森堡三國交界
  • 人口:500
  • 氣候條件:海洋-大陸過渡性氣候
介紹,協定簽證,概念,種類申辦,正、灰和負名單,簽證費用,成員國,現狀,材料要點,申根國,

介紹

《關於逐步取消邊界檢查的條約》明確規定:成員國中的公民可以任意出入成員國的國境而不需要辦理簽證手續,成員國以外的外籍人士,只要取得了成員國中一個國家的簽證,便可在簽證有效期內自由出入各成員國國境,而不需要再辦簽證,也可以在任何一個申根國家入境通行。乘坐申根國家之間的飛機航班就像乘國內航班一樣,無需辦理出入境手續。
1985年6月14日,法國、德國、比利時、荷蘭和盧森堡五國的代表在申根附近摩澤爾河的一艘遊船上籤署了旨在消除內部邊界控制的《申根協定》,從而拉開了這些國家居民自由流動的序幕。
申根申根
從2007年12月21日起,《申根協定》參與國的範圍將由目前的15國擴大到24國,匈牙利捷克斯洛伐克斯洛維尼亞、波蘭、愛沙尼亞拉脫維亞立陶宛馬爾他9個2004年才加入歐盟的國家也將成為申根大家庭中的成員。《申根協定》的“邊界”將再一次得到拓展。
2008年12月12日,瑞士加入申根區。 下一批有望加入申根國的是保加利亞羅馬尼亞
截至2017年底,申根的成員國增加到26個:奧地利比利時丹麥、芬蘭、法國、德國、冰島、義大利、希臘、盧森堡、荷蘭、挪威葡萄牙、西班牙、瑞典、匈牙利、捷克、斯洛伐克、斯洛維尼亞、波蘭、愛沙尼亞、拉脫維亞、立陶宛、瑞士、馬爾他和列支敦斯登。這些國家是今天的申根國
申根位於法國、德國、盧森堡三國交界地帶。回憶起當年簽署《申根協定》的情景,申根市長羅傑·韋伯說:“當時大家並不認為此事有什麼大不了的,誰也想不到這項協定有這么深遠的影響。”
出於各種各樣的原因,人類往往不會總是定居一處。從史前時代的部落遷徙,到當今世界的移民浪潮,人類遷徙的腳步從未停止過。然而,戰爭和敵視曾經使人類遷徙融合的步伐一度中斷。歷史上,德、法、英、西等國之間血腥慘烈的戰爭,還有第二次世界大戰後東西歐的分割更使得不同意識形態的國家在長時間裡被迫中斷交流。
半個多世紀前,歐洲從充斥混亂、無序、血腥的戰亂紛爭中走了出來,現在發展成了一個互利共贏、協調發展、共同治理的和平綠洲。實現貨物、人員、服務和資本流通是歐盟締造者當初的夢想,如今《申根協定》已將這變成了惠及各國的現實。
申根申根
《申根協定》使這些國家的公民可以不必通關而到協定覆蓋的其他國家自由旅行。這種免護照、免通關的自由旅行不僅為數億歐洲人帶來龐大的經濟利益,更讓他們增強了對“歐洲人”身份的認同。
《申根協定》的意義還在於開創了歐洲一體化進程的先例,即所謂“申根模式”。長期以來,歐洲一體化進程實行“齊步走原則”。而“申根模式”的要旨則在於少數國家可以先行,其他國家隨後跟上,或者置身事外。在《申根協定》1995年生效10年後,在歐盟原有的15個成員國中,仍有英國和愛爾蘭置身於“申根區”之外。申根模式的成功證明了在一體化進程停滯不前時採取“多速歐洲”策略的可行性。
在全球化時代,競爭異常激烈,這種競爭既是產業集群、企業集群間的競爭,更是國家和地區間的競爭。歐盟北美自由貿易區東協非盟等先後問世,實現了資源共享、優勢互補和競爭力提升。《申根協定》將讓26個參與國抱成一團,相互取暖。用歐盟委員會主席巴羅佐的話來說,《申根協定》為“舊大陸”締造出了一個“新歐洲”。

協定簽證

概念

1985年6月14日,法國、德國、荷蘭、比利時和盧森堡五國在盧森堡邊境小鎮(SCHENGSN)簽訂申根協定。該協定規定,其成員國對短期逗留者頒發統一格式的簽證,即申根簽證,申請人一旦獲得某個國家的簽證,便可在簽證有效期和停留期內在所有申根成員國內自由旅行,但從第二國開始,需在3天內到當地有關部門申報。申根協定還包含以下原則:
1.申根協定國家應在人員流動萬面,尤具是在簽證方面採取統一的政策規定;
2.申根協定國家決定頒發在申根區域內普遍有效的統一簽證;
3.允許一次或二次入境的短期旅行簽證,其前提條件是逗留的天數總和在第一次入境後半年內不能超過3個月;
4.在申根簽證使用前,各個國家的國別簽證應該得到承認;
5.根據申根協定的規定,持有任何一個申根協定成員國有效居留許可證的旅行者,3個月內無需簽證可在申根區域內自由旅行。在申根區域外的旅行者,只要持有某申根國家有效的居留許可證和護照,無需辦理簽證即可前往該申根國家。超過90天的逗留,申請者應根據有關法律及其逗留目的申請國別簽證;
6.統一的申根簽證應由協定國家的外交和領事部門頒發;
7.原則上說,頒發某申根簽證的國家應該是該簽證持有者的主要目的地國家,或者是該簽證持有者進入的第一個申根國家;
8.旅行證件的有效期必須長於簽證的有效期,該旅行證件必須保證申根國家以外的外國人能夠順利回到自己的國家或進入申根區域外的國家;
9.每個國家都有權決定某人是否有權進入該國,或被拒絕入境,他國頒發的申根簽證在另一申根國家使用時將得到限制,但該國必須將有關情況通報其他協定國家;
10.1995年3月26日申根協定首先在德國、法國、西班牙、葡萄牙、荷蘭、比利時、盧森堡七國生效,七國開始實行申根簽證;1997年底,義大利、希臘、奧地利三國相繼實施申根簽證;自2001年3月25起,芬蘭、挪威、冰島、瑞典、丹麥五國開始頒發申根簽證。申根簽證成員國至今已發展為15國,即德國、法國、西班牙、葡萄牙、荷蘭、比利時、盧森堡、義大利、希臘、奧地利、芬蘭、挪威、冰島、瑞典、丹麥。
11.截至2008年底,申根的成員國增加到25個:奧地利、比利時、丹麥、芬蘭、法國、德國、冰島、義大利、希臘、盧森堡、荷蘭、挪威、葡萄牙、西班牙、瑞典、匈牙利、捷克、斯洛伐克、斯洛維尼亞、波蘭、愛沙尼亞、拉脫維亞、立陶宛、瑞士和馬爾他。 下一批有望加入申根國的是保加利亞、羅馬尼亞。

種類申辦

1.申根簽證分為入境和過境兩類。
1)入境簽證有一次入境和多次入境兩種。簽證持有者分別可一次連續停留90天或每半年多次累計不超過3個月。如需長期停留,可向某一成員國申請只在該成員國使用的國別簽證;
2)過境簽證指過境前往協定國以外國家的簽證.一般有一次、兩次兩種、特殊情況下可頒發多次過境簽。每次過境時間一般為3天,最長為5天;
2.申根簽證的申請頒發有以下幾種:
1)只前往某一成員國,應申辦該國的簽證,即“國別簽證”。“國別簽證”只能入、出簽發國有效,不能從別的申根國家過境而進入簽發國,否則應申辦“申根簽證”。簽證上的停留天數只在簽證有效期內停留有效;
2)過境一成員國或幾個成員國前往另一成員國,應申辦另一成員國(入境國)的簽證;
3)前往幾個成員國,應申辦主要訪問成員國或停留時間最長的成員國的簽證,無法確定主訪國時,申請往訪的第一個國家的簽證;
4)前往法國、荷蘭、葡萄牙等國的海外領地或託管地者,仍應向所屬國家申辦簽證;
5)途經或訪問多個申根國家需填寫行程,即所訪國家及路線詳情和停留時間表,提供往訪國家的邀請信;申請哪個國家的簽證,就使用那個國家的簽證申請表,必要時受理國可要求提供附加材料。申根國家有時也發本國簽證,這種簽證只能前往該國,不能前往其他申根國家;簽證上的停留天數只在簽證有效期內停留有效;
6)超過90天的長期簽證仍由所在國自行審發,已持有一成員國長期居留證者,憑有效國際旅行證件件無需辦理簽證,可自由進入任何成員國,其停留期不得超過3個月;
7)只辦一次入境有效的“申根簽證”,只能在有效期內在申根國家區域內旅行,不能中途轉機去非申根國家後又返回申根國家;
8)“申根協定”對常駐外交、公務人員未作明確規定,由各國自行辦理。

正、灰和負名單

申根協定把申根成員國之外的國家分為正名單、灰名單和負名單三類:
1、正名單是指所有申根成員國和其他免辦簽證的已開發國家,共30個國家;
2、灰名單是指一部分成員國要求,而另一部分成員國不要求籤證的國家,共20個國家,對灰名單國家是否要求申辦簽證由各成員國自定;
3、負名單國家是指必須申辦簽證的國家,共130個;其中包括中國。

簽證費用

申根簽證費為60歐元,但各國使館及外設的簽證中心以人民幣結算(實際為60歐元),隨著人民幣兌歐元匯率的變動,申請者繳納人民幣時就需要支付與60歐元相對應的人民幣,可能收費620元,也可能是590元。
申根國家分布地圖申根國家分布地圖

成員國

國家 加入申根公約日期 取消邊境檢查日期 備註:
比利時 1990年6月19日 1995年3月26日
德國 1990年6月19日 1995年3月26日 2006年世界盃足球賽期間,出於安全考慮,申根公約對德國暫時失效。
法國 1990年6月19日 1995年3月26日
盧森堡 1990年6月19日 1995年3月26日
荷蘭 1990年6月19日 1995年3月26日
葡萄牙 1991年6月25日 1995年3月26日2004年歐洲足球錦標賽期間,出於安全考慮,申根公約對葡萄牙暫時失效。
西班牙 1991年6月25日 1995年3月26日
(非成員國) - 1995年3月26日 並未明確簽署,但安道爾與其兩個鄰國西班牙和法國之間本來就沒有邊境檢查。
(非成員國) - 1995年3月26日 並未明確簽署,但摩納哥與其唯一的鄰國法國之間本來就沒有邊境檢查;法國人員則負責摩納哥港口的邊境檢查。
義大利 1990年11月17日 1997年10月26日
(非成員國) - 1997年10月26日 並未明確簽署,但聖馬利諾與其唯一的鄰國義大利之間本來就沒有邊境檢查。
(非成員國) - 1997年10月26日 並未明確簽署,但梵蒂岡與其唯一的鄰國義大利之間本來就沒有邊境檢查。
奧地利 1995年4月28日 1997年12月1日
希臘 1992年11月6日 2000年3月26日 1997年已正式生效,但由於其他歐盟國家對其安全的顧慮,2000年才實際執行。
丹麥 1996年12月19日 2001年3月25日
芬蘭 1996年12月19日 2001年3月25日
瑞典 1996年12月19日 2001年3月25日
冰島 1996年12月19日 2001年3月25日 冰島不是歐盟成員國,但是作為北歐護照聯盟成員國加入申根公約。
挪威 1996年12月19日 2001年3月25日 挪威不是歐盟成員國,但是作為北歐護照聯盟成員國加入申根公約。
愛爾蘭
(有限成員國) 2000年5月29日 - 有限加入,僅提供警方合作,並未取消邊境檢查(來往英國例外)。
英國
(有限成員國) 2000年5月29日 - 有限加入,僅提供警方合作,並未取消邊境檢查(來往愛爾蘭例外)。
愛沙尼亞 2004年5月1日
拉脫維亞 2004年5月1日
立陶宛 2004年5月1日
馬爾他 2004年5月1日
波蘭 2004年5月1日
斯洛伐克 2004年5月1日
斯洛維尼亞 2004年5月1日
捷克 2004年5月1日
匈牙利 2004年5月1日
瑞士 2004年10月16日 仍保留貨物檢查。
賽普勒斯 2004年5月1日
保加利亞 2007年1月1日 - 何時取消邊境檢查尚未知。
羅馬尼亞 2007年1月1日 - 何時取消邊境檢查尚未知。
瑞士 2008年12月12日
列支敦斯登 2011年12月19日

現狀

申根協定的目的是取消相互之間的邊境檢查點,並協調對申根區之外的邊境控制。即在各個成員國之間取消邊境管制,持有任意成員國有效身份證或簽證的人可以在所有成員國境內自由流動。根據該協定,旅遊者如果持有其中一國的有效簽證即可合法地到所有其他申根國家參觀。
該協定簽訂以後不斷有新的國家加入進來,截至2003年,申根的成員國增加到15個:奧地利、比利時、丹麥、芬蘭、法國、德國、冰島、義大利、希臘、盧森堡、荷蘭、挪威、葡萄牙、西班牙和瑞典。申根區國家中除挪威和冰島之外均為歐盟國家,相反,英國和愛爾蘭作為歐盟國家,卻至今未還不是申根協定的成員國。
於2004年5月加入歐盟的10個國家(即愛沙尼亞、拉脫維亞、立陶宛、波蘭、捷克、匈牙利、斯洛伐克、斯洛維尼亞、馬爾他和賽普勒斯)也參加了申根協定,但將根據各國實際情況,在2006年以後具體實施。
瑞士本月5日也就是否加入《申根協定》舉行公民表決,結果54.6%的選民支持瑞士加入《申根協定》,從而使瑞士將成為第16個申根國家。
《申根協定》發揮的作用
《申根協定》國取消了內部邊界,極大方便了人員、貨物、資金和服務在歐盟內部的自由流動。無論是不是歐盟成員國家的公民,無論來自哪個國家的外國人,只要在這些國家中的其中一個國家獲得了合法居留和入境簽證,就同時獲得了申根國家自由通行的權利。因此受到歐盟大多數居民及許多外國遊客的歡迎。
隨著《申根協定》的細化,成員國在教育、衛生、社會服務等多方面開展了合作,使協定成員國公民在眾多領域受益於一體化成果。
本月3日,歐盟輪值主席國盧森堡司法大臣呂克·弗里登在申根舉行的紀念《申根協定》簽署20周年的儀式上發表講話說,《申根協定》給歐洲人民的生活帶來了極大的便利,也增強了歐盟成員國之間的團結與信任。
他說,實踐證明,僅靠歐盟單個國家是無法對付有組織犯罪、跨國毒品交易和非法移民等問題的,只有各國密切合作才能給歐洲人民帶來《申根協定》所體現的“自由、安全和法制”。
歐盟委員會副主席弗拉蒂尼在講話中指出,《申根協定》實現了歐盟成員國之間的人員自由流通,是歐洲一體化進程中的一個里程碑,其宗旨便是《申根協定》各成員國之間的“團結、信任和透明”。
他還透露,目前運行的申根信息系統將進行擴容和升級,以適應瑞士和歐盟10個新成員國在不久的將來加入《申根協定》的需要。
《申根協定》國取消了內部邊界,極大方便了人員、貨物、資金和服務在歐盟內部的自由流動。無論是不是歐盟成員國家的公民,無論來自哪個國家的外國人,只要在這些國家中的其中一個國家獲得了合法居留和入境簽證,就同時獲得了申根國家自由通行的權利。因此受到歐盟大多數居民及許多外國遊客的歡迎。隨著《申根協定》的細化,成員國在教育、衛生、社會服務等多方面開展了合作,使歐盟公民在眾多領域受益於一體化成果。

材料要點

1、護照 :2寸照片2張 ,護照必須提供所有簽證記錄的複印件。
2、簽證申請表:去對方領事館網站上下載
3、往返機票訂票單:只要可以購買國際機票的售票處或者機票代理,都可以出具
4、簽證保險一份:保險金額為三萬歐元或三十萬人民幣以上,需覆蓋旅行全程的。可找找保險公司或者網上購買。
5、 出國證明:由工作單位出具的包括申請者姓名、職務、工資, 在國外旅遊時間的證明。 並註明工作單位名稱、地址、負責人電話,加蓋公章和出具證明負責人姓名、職務及簽字,英文翻譯件。
6、在申根國家居住和接待證明:有的國家可以接受網站訂房證明,有的國家只接受酒店傳真件證明,可以先在網站上查清楚。
7、戶口簿:原件和複印件,有內容都需要翻譯。
8、個人經濟擔保:工資、無凍結的存款證明,或房產證,或車輛購買等。需要原件和翻譯件。
9、身份證:需要原件及翻譯件。
10、以上所有資料均需要1份原件,1份複印件。均要A4紙張,並按照以上順序整理遞交。

申根國

申根國家中除挪威、冰島和瑞士之外均為歐盟國家,相反英國和愛爾蘭是歐盟國家,但不是申根協定的成員國。
歐盟國 ≠ 申根國 ≠歐元
序號
國名
歐盟
歐元區
申根國
1
Austria奧地利
2
Belgium比利時
3
Bulgaria保加利亞
-
-
4
-
5
Czech捷克
-
6
Denmark丹麥
-
7
8
Finland芬蘭
9
France法國
10
Germany德國
11
Greece希臘
12
Hungary匈牙利
-
13
Iceland冰島
-
-
14
Ireland愛爾蘭
-
15
Italy義大利
16
-
17
Lithuania立陶宛
-
18
Luxembourg盧森堡
19
20
Netherlands荷蘭
21
Norway挪威
-
-
22
Poland波蘭
-
23
Portugal葡萄牙
24
-
-
25
Slovakia斯洛伐克
-
26
27
Spain西班牙
28
Sweden瑞典
-
29
Switzerland瑞士
-
-
30
UK英國
-
-
合計
30
27
16
25
以上表格內容截止2009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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