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狀腺癌的放射治療

甲狀腺癌的放射治療

可採用常規分割方式 腫瘤原發灶、術後殘留區和淋巴結引流區的大野照射DT 45~50Gy/5周左右,然後縮野針對殘留灶加量照射至60~70Gy/6~7周。

名稱,適應證,禁忌證,準備,方法,1.放射源,2.照射範圍,3.照射劑量,注意事項,

名稱

甲狀腺癌的放射治療

適應證

甲狀腺癌的放射治療適用於:
1.甲狀腺未分化癌或不能手術切除的甲狀腺癌選放射治療。
2.手術切緣不淨或殘留者。
3.無手術切除適應證患者可酌情考慮行姑息性放射治療。
4.對部分遠處轉移病灶,131I治療無效者,尤其是骨轉移,可行局部姑息性放射治療。

禁忌證

1.頸部及頸前區曾做過放射治療,局部已有嚴重的放射損傷者。
2.有嚴重惡病質,體質虛弱者不能耐受放射治療者。
3.病灶過於廣泛,且有氣道明顯壓迫者。

準備

1.術前向患者說明治療的目的和治療效果,交待注意事項,以獲得病人的積極配合。
2.常規檢查血象,出凝血時間。
3.給予高營養、易消化的飲食。

方法

1.放射源

60Co γ射線或高能X射線,也可配合使用電子線照射。

2.照射範圍

對甲狀腺高分化癌宜採用小野局部照射,低分化或未分化癌宜採用大野照射。

3.照射劑量

可採用常規分割方式 腫瘤原發灶、術後殘留區和淋巴結引流區的大野照射DT 45~50Gy/5周左右,然後縮野針對殘留灶加量照射至60~70Gy/6~7周。

注意事項

注意放射反應、併發症和後遺症。
1.放射性咽喉炎 下咽困難、咽喉疼痛等症狀。
2.喉水腫 由於放射導致淋巴管阻塞或軟骨周圍炎,在放射治療過程中和放射治療後可出現喉水腫。其發生率和程度、劑量、照射野大小及腫瘤的範圍有關。
3.喉軟骨壞死 軟骨受侵犯的患者放射後發生壞死的機會較多。
4.放射性脊髓炎。
5.甲狀腺功能低下 術後加放射治療後可能出現不同程度的甲狀腺功能減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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