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貢院韻寄當塗吳給事明可》是宋代詩人王十朋創作的一首七言律詩。 基本介紹 作品名稱:用貢院韻寄當塗吳給事明可創作年代:宋作品體裁:七言律詩作者:王十朋作品出處:《梅溪集》 作品原文,作者簡介, 作品原文用貢院韻寄當塗吳給事明可鄉校當年與薦蘋,蕭台氣象自公新。老成猶滯甘泉橐,晚進叨乘刺史輪。陸凱寄梅情愈重,謝公夢草句尤神。何時更作龍門客,共話樽前見在身。作者簡介王十朋(1112年—1171年),字龜齡,號梅溪。生於溫州樂清四都左原(今浙江省樂清市)梅溪村。南宋政治家、詩人。紹興二十七年(1157年)他以“攬權”中興為對,被宋高宗親擢為進士第一(狀元)。官秘書郎。孝宗立,累官侍御史,歷知饒、夔、湖、泉諸州。乾道七年(1171年),王十朋逝世,年六十。紹熙三年(1192年),追謚“忠文”。有《梅溪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