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權轉移書據

產權轉移書據是指單位和個人產權的買賣、繼承、贈與、交換、分割等所立的書據,包括財產所有權、著作權、商標專用權、專利權、專有技術使用權等轉移時所書立的轉移書據。財產所有權轉移所立的書據,是指經政府管理機關登記註冊的動產、不動產的所有權轉移所立的書據,以及企業股權轉讓所立的書據。稅法規定,土地使用權出讓契約、土地使用權轉讓契約、商品房銷售契約按照產權轉移書據徵收印花稅。

產權轉移書據
所稱產權轉移書據,是指單位和個人產權的買賣、繼承、贈與、交換、分割等所立的書據。“財產所有權”轉移數據的徵收範圍,是指政府管理機關登記註冊的動產、不動產所有權轉移所立的書據,以及企業股權轉讓所立的書據,並包括個人無償贈送不動產所簽訂的“個人無償贈與不動產登記表”。當納稅人完稅後,稅務機關(或其他徵收機關)應在納稅人印花稅完稅憑證上加蓋“個人無償贈與印章”。
補充:
1、具有契約性質的憑證:協定、契約、契約、單據、確認書及其他各種名稱的憑證。(單、卡、書、表、)
2、未兌現的契約也要交稅
3、沒有契約的情況下可以用收據發票納稅
4、產權轉移書據的計稅依據為所載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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