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業規制

產業規制

產業規制是政府或社會為實現某些社會經濟目標而對市場經濟中的經濟主體作出的各種直接和間接的具有法律約束力或準法律約束力的限制、約束、規範,以及由此引出的政府或社會為督促產業經濟主體活動符合這些限制、約束、規範而採取的行動和措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產業規制
  • 外文名:Regulation of Industry
  • 適用對象:政府或社會
  • 目的:實現社會經濟目標
  • 特點:具有法律約束力
  • 作用:提高資源配置效率
政府規制,社會規制,行業自律規制,三種模式,

政府規制

政府規制是政府為實現某些社會經濟目標而對經濟主體作出的各種直接的法律約束力的限制、規範,以及由此引出的政府為督促經濟主體行為符合這些限制、約束、規範而採取的行動和措施。

社會規制

社會規制是指與政府規制相對獨立,對經濟主體做出的各種直接和間接的準法律的限制、規範,以及由此引出的社會為促進經濟主體行為符合這些限制、規範而採取的行動和措施。

行業自律規制

行業自律規制又可稱之行業管理,它介於政府規制與社會規制之間,主要是指行業協會對本行業企業的規劃、協調,因而是一種綜合性的自組織規制。

三種模式

民間主導型產業規制
民間主導型產業規制,是指在企業、市場、政府三者關係中,政府調節市場、市場引導企業的一種規制模式。
其主要特徵為:
(1)比較強調自由企業制度
(2)企業決策基本服從市場調節
(3)政府巨觀調控主要通過市場,市場仍然是配置社會資源的決定性渠道
(4)巨觀調控手段偏重財政政策和貨幣政策,一般不那么強調經濟計畫和產業政策等。
(5)透明度較高
政府主導型產業規制
政府主導型規制是指在企業、市場、政府三者關係中政府既調節市場,同時也直接引導企業,並將側重點放在後者上的一種產業規制模式。
其主要特徵為:
(1)強調企業與政府的合作
(2)企業決策既受市場支配,又受政府影響,具有雙重決策參數
(3)市場機制配置資源的作用有所下降
(4)巨觀調控手段側重於經濟計畫和產業政策,追求力度和時間效應
(5)巨觀調控的透明程度較低
政府民間平衡型產業規制
政府民間平衡型產業規制是指在企業、市場、政府三者關係中政府保障市場、市場引導企業,同時又以社會因素相保證的一種產業規制模式。
其主要特徵為:
(1)強調保證健全的市場機制運轉狀態
(2)社會資源的配置通過健全的市場機制來實現,同時用社會安定來保障
(3)巨觀調控的目標是物價穩定、經濟穩定和社會穩定,社會公平、社會公平、社會保障和社會進步被納入了目標體系
(4)巨觀調控手段側重於貨幣政策、物價政策和社會政策
(5)巨觀調控的透明度很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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