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南藏族自治州教育局

甘南藏族自治州教育局

甘南藏族自治州教育局是州政府主管全州教育工作的行政職能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甘南藏族自治州教育局
  • 區域:甘南藏族自治州
  • 性質:政府機關行政職能部門
  • 職責:全州教育工作
  • 局長:尚學傑 
內設機構,主要職能,

內設機構

甘南藏族自治州教育局內設七個行政職能科室。
1、黨委辦公室
認真貫徹執行黨的方針、政策、路線,完成州委等上級布置下達的各項工作任務;負責委屬各支部的思想、組織、作風和制度建設;負責委屬全體黨員管理、教育、獎懲和黨員發展工作;負責黨委公文處理、保管和保密工作,並草擬黨委綜合性文稿;負責委屬學校副科以上各類幹部的考察、考核和選拔推薦工作,負責黨委會議、書記辦公會議和黨委中心組學習的組織安排及會議議定事項的督辦工作;負責黨費收繳上解和黨員年度統計上報工作;負責黨風廉政建設和教職工思想政治工作。
2、行政辦公室
綜合協調局機關的重要政務、事務;負責草擬局機關綜合性的文稿;負責檔案運轉和管理;負責局機關局務會議、局長辦公會議和局級綜合性會議的組織安排及會議議定事項的督辦工作;主管機關公文處理、保密、保衛工作;負責機關行政事務工作;負責行政督查工作;負責教育宣傳信息工作;負責民眾來信來訪和人大、政協提案辦理工作;負責機關財務總務等後勤服務工作。
3、教育科
負責中國小教育、民族教育、師範教學、學前教育、特殊教育、國防教育等工作;編制全州各類教育規劃、指導各級各類學校的教學管理和業務工作;負責中國小及中等師範學校學生學籍管理工作;負責教育改革方案的制定、實施、檢查、總結,負責全州實施普及九年義務教育的協調、指導檢查、驗收等工作;負責全州藏族中國小教學計畫、課程方案的制定、實施工作;負責各級學校德育、體育、衛生工作和藝術教育工作;負責中國小招生計畫的實施和省、州組織的中國小招生、統考、會考等工作;負責全州中國小統考、會考及“雙語類”的命題、制卷和分發工作;配合有關單位進行教育質量的檢查;表彰獎勵“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幹部”、“優秀少先隊員”等工作。
4、人事科
統籌協調規劃全州教師隊伍建設,指導協調和組織實施全州中國小校長教師培訓和繼續教育工作;負責全州各級各類學校教師資格的審查、認定和管理工作,制定師範類大中專畢業生分配計畫和實施畢業生派遣;負責全州教師職稱評審和中國小特級教師的評選工作;負責組織安排省級和州級中國小骨幹教師的推薦選拔和培養管理工作;指導全州教育系統專業技術人員和委機關職工考核工作;負責組織教師評優、表彰獎勵工作;負責州直學校職工編制、調配、管理、獎懲和勞動工資和離退休等工作;負責全州本科學歷及州直學校教職工人事檔案的管理和傳遞工作;負責編制人事、工資、職稱培訓等方面的統計報表;接待教職工職稱、工資及其它待遇等方面的來信來訪。
5、計畫財務與審計科
編報全州教育事業和基本建設規劃、計畫及州教育事業統計報表和各種經費報表;負責教育事業基建項目的論證、立項、實施、驗收等工作;編制下達全州中級各類學校招生計畫;編報全州教育事業經費需求計畫;負責各類教育費附加的徵收和管理;監督檢查各縣(市)和州直學校教育事業費和專項資金的安排、管理和使用情況,多方籌措教育資金;負責協調全州校舍建設及危房改造;督促各級各類學校建立健全校舍檔案。
對全州教育部門及直屬單位財務收支情況進行內部審計監督,對本部門及下屬單位財務財產管理內控制度的健全完善和有效情況進行內部審計監督和評價;對下屬單位執行國家財經法紀的情況進行內部審計監督;對本部門及下屬單位財務計畫、預算執行及收支決算逐步實行審監製度;對各縣(市)的教育事業費、附加費、專項經費、銀行貸款、預算外資金的計畫預算的執行和使用情況及效益進行審計調查;承辦單位領導和上級審計部門交辦的審計任務。
6、成人教育及職業技術教育科
貫徹執行黨對成人教育、職業技術教育的方針政策;統籌規劃、協調全州成人教育和職業技術教育工作,負責幹部職工崗位培訓和農牧民掃盲教育及適用技術教育;協調縣教育行政部門指導各類成人學校和職業中學、校(班)的招生和教育教學管理工作,協調指導職業技術學校教師隊伍建設工作;負責審查驗印、頒發各類職業技術教育和適用技術培訓、脫盲證書,並督促檢查辦學工作;負責成人大中專學校的招生工作;負責對全州各類成人大中專學校抽查考試工作;負責對全州職業學校、標準化建設評估驗收工作。
7、州人民政府招生考試委員會辦公室
貫徹執行大中專招生工作方針、政策與規定;負責普通大中專及研究生的招生工作;高中等教育自學考試的報名、考試、考籍管理、發證等工作。

主要職能

一是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政策和法規,草擬地方性教育法規草案和規章制度。二是研究提出全州教育改革與發展戰略、制定教育發展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擬定教育體制改革的政策和教育事業發展的重點、結構、速度和步驟,指導並協調實施工作。三是統籌管理本部門教育經費;會同有關部門擬定籌措教育經費、教育撥款、教育基建投資和教育收費的政策;監測全州教育經費的籌措和使用情況;按有關規定管理教育援助、教育貸款;指導教育基本建設條件裝備和校辦產業工作。四是研究提出高中及初等教育各類學校的地方設定標準、教學基本要求、教學基本檔案;審核高中學校的設定、更名、撤銷與調整;審報州屬中等專業學校的專業設定、調整與招生計畫;審定中國小用書目錄;指導中等以下各類教育教學改革;指導實施普及九年義務教育,掃除青壯年文盲工作的督導與評估。五是統籌管理全州中等職業教育、成人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和繼續教育等工作。對全州教育 部門財務收支情況進行內部審計、監督,並對財務計畫、預算執行及收支決算逐步實行審鑒制度。六是規劃並指導學校的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和思想政治工作、品德教育工作、體育衛生與藝術教育工作及國防教育工作。七是主管全州的教師工作,負責實施教師資格制度,統籌規劃學校教師和管理人員的隊伍建設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做好教育系統職稱改革和專業技術職務評聘工作。八是統 籌管理中等學歷教育的招生工作;負責中等專業學歷教育的學籍管理工作;組織實施師範類大中專畢業生的就業工作。九是負責全州教育宣傳、教育理論研究和教育資料統計及信息系統的開發和建設工作。十是管理直屬學校,指導有關教育學會、協會、基金會等社會團體組織的工作。十一是負責成人和普通大、中專招生工作,主管全州高、中等自學考試、考籍管理及發證工作。十二是承辦州政府和省教育廳交辦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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