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友好企業

環境友好企業是指經濟效益突出、資源合理利用、環境清潔優美、環境與經濟協調發展的企業典範。

Environment Friendly Enterprise
2003年5月,國家環保總局決定,通過考核環境指標、管理指標和產品指標共22項子指標,對審定的企業授予“國家環境友好企業”的稱號。通過創建“國家環境友好企業”,樹立一批經濟效益突出、資源合理利用、環境清潔優美、環境與經濟協調發展的企業典範,促進企業開展清潔生產,深化工業污染防治,走新型工業化道路。開展“國家環境友好企業”創建活動將對我國促進工業可持續發展具有深遠的意義。國家環保總局每3年對授予“國家環境友好企業”稱號的企業進行一次複查,對複查不合格的企業,取消其榮譽稱號。國家環保總局還將組織抽查和暗查,對檢查不合格的企業,責令其限期整改。
環境友好企業在清潔生產、污染治理、節能降耗、資源綜合利用等方面都處於國內領先水平。調動了企業實施清潔生產、發展循環經濟、保護環境行為的積極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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