陪嫁

陪嫁

陪嫁,指嫁妝。是女子出嫁時,從娘家帶過去的東西,在古代是女人和丈夫的私人物品,稱為“陪嫁”,婆家是無權動用和干涉,在古代,侵占媳婦的嫁妝是很惡劣的行為,對名聲很不利。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陪嫁
  • 拼音:péi jià
  • 五筆:buvp詞組
  • 出處:《西遊記
基本解釋,古代習慣,引證解釋,

基本解釋

一般來說,現代女方陪嫁的東西中細軟居多,但也有陪嫁轎車甚至房子的。現在更多的是男女雙方商量好,將需要的東西根據各方的能力分開來買,像家具啦,被褥啦,由女方來置辦。家電啦,細軟啦,由女方來買。不過現在大都是獨生子女,劃分就沒那么細了,女方家裡非但彩禮不收,還會陪嫁很多東西。古代還有陪嫁丫環和大筆資產的。

古代習慣

1、彩禮、聘禮是男方給女方家人的,女方父母有可能將聘禮加上自己積蓄作為嫁妝給女兒。
2、嫁妝是給新娘子的,屬於新娘子的私人財物,婆家是無權動用和干涉的,如果要動媳婦的嫁妝,必須得到媳婦的同意,而媳婦如果不同意也是正當的。在古代,侵占媳婦的嫁妝是很惡劣的行為,對名聲很不利。
3、女人去世後,她的嫁妝只能由親生子女繼承,如果沒有子女,則要由娘家後人繼承。這是因為從某朝代以後(忘記了是唐還是宋明),中國女子實際上有一定的繼承權,而對娘家財產的繼承就是通過嫁妝來體現,所以如果她沒有後人要返還給娘家,夫家其他人是不得占用的。
4、如果女人被休離或者離開夫家,嫁妝自己帶走,沒有分割一說。
5、古代的現實生活中,很多媳婦還是會因為軟弱被婆家霸占嫁妝,但這種事情如果有人告或傳出去,婆家是要付出代價的。古代女子通常用嫁妝來補貼家用(小家庭),資助丈夫讀書或經商,養育並傳承給孩子,也有特別賢惠的還用自己的嫁妝給丈夫納妾,以提高自己的地位。

引證解釋

1. 陪嫁,女子出嫁時母家所贈與的財物。
西遊記》第十一回:“﹝ 唐王 ﹞即將御妹的妝奩、衣物、首飾,盡賞賜了 劉全 ,就如陪嫁一般。” 端木蕻良 《早春》:“因為姑姑和我爸爸感情也好,陪嫁的地就有五十垧。” 趙樹理 《傳家寶》一:“﹝針線筐﹞原是她娘出嫁時候的陪嫁,到她出嫁時候,她娘又給她作了陪嫁。”
2. 陪嫁,舊時指隨嫁到男家的婢僕。
《二十年目睹之怪現狀》第三二回:“ 鴻甫 的那一位老姨太太,本是他夫人的陪嫁丫頭。”巴金 《新生·三月十六日》:“陪伴母親的就只有那個跟著母親陪嫁到我們家來的老婢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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