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保護部公告2009年第34號

為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循環經濟促進法》,保護生態環境,保障人體健康,促進循環經濟發展,現批准《綜合類生態工業園區標準》為國家環境保護標準,並予發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環境保護部公告2009年第34號
  • 發布單位:環境保護部
  • 發布日期:2009-06-23
  • 所屬類別:政策參考
概述,內容,

概述

【發布單位】環境保護部
【發布文號】環境保護部公告2009年第34號
【發布日期】2009-06-23
【生效日期】2009-06-23
【失效日期】
【所屬類別】政策參考
【檔案來源】環境保護部
環境保護部公告2009年第34號
關於發布國家環境保護標準《綜合類生態工業園區標準》的公告

內容

為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循環經濟促進法》,保護生態環境,保障人體健康,促進循環經濟發展,現批准《綜合類生態工業園區標準》為國家環境保護標準,並予發布。
標準名稱、編號如下:
綜合類生態工業園區標準(HJ 274-2009)
該標準代替《綜合類生態工業園區標準(試行)》(HJ/T 274-2006),自發布之日起實施,由中國環境科學出版社出版。標準內容可在環境保護部網站查詢。
特此公告。
二○○九年六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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