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象學解釋學

現象學解釋學是法國利科的解釋學的理論。其特徵是把解釋學建立在後期胡塞爾的先驗現象學和海德格爾的“存在”本體論相融合的理論基礎之上,同時又吸收結構主義符號學,弗洛伊德的心理分析學說以及日常語言哲學的理論後形成。利科追隨海德格爾,認為“理解”不是知識的一種模式,而是存在的模式,因而解釋學的問題是一個分析存在的問題,此在通過理解而存在。他贊同胡塞爾後期的理論,認為這種“理解”就是胡塞爾晚年探求的“生活世界”、“先驗自我”和“意向的主觀模式”等本體問題。

利科認為,直接把“理解”規定為存在本體和先驗自我,就可以謹慎地避開“關於主體和客體這個令人迷惑的循環問題”,而解釋學研究的“存在全體和歷史存在的關係,比知識論中的主客體關係更為基本”。但胡塞爾探求先驗自我的本體,只訴諸“本質的直觀”。海德格爾斷言理解即存在,沒有具體研究歷史存在的許多特殊問題,他們只是作了不充分的“短路式”研究。必須依靠解釋學,通過語言分析和“反思”,才能登堂人室,具體地發掘、把握他們所探究的世界本體。他還認為,解釋學主要是一種研究理解和解釋文本的哲學。文本既是一種符號體系,也是生活意義的客觀化。人們理解文本,不僅是從心理上重建原作者的意圖,而且總是要超越作者本來的意向,達到“可能的世界”。由於文本具有自律性,有著自生白長的能力,因此為了具體揭示存在本體,必須對文本作語義分析,其目的即在於譯解顯明意義中隱含的意義。哲學解釋學是對全部符號的語義分析,對“隱含”的意義進行“反思”,從而超驗地理解世界的存在本體即“自我”。這種白我可通過不同的途徑來把握,如歷史學通過譯解歷史文本,認識到文化世界中作為精神對象化的自我;宗教學通過澤解神聖典籍的文本,認識到人的自我;弗洛伊德的心理分析學說通過譯解夢幻、本能等,認識到存在就是自我的欲望。利科的現象學解釋學融合了多種哲學成分,但其最終落腳處卻仍然是海德格爾的“存在本體”和胡塞爾的“先驗自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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