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象學本體論

現象學本體論(phenomenological ontology)是現代西方哲學中將現象學的方法用於本體論研究而形成的一種理論。但在這個名稱下的各家理論之間也存在著一些差別,主要有三種:(1)以20世紀初德國慕尼黑大學和格廷根大學的一批現象學學者為代表。他們主張運用胡塞爾創立的本質(範疇)直覺的方法,在傳統本體論以邏輯推論證明範疇的合理性之外,從直覺中獲得範疇的自明性。

(2)以海德格爾為代表。認為傳統的本體論研究的只是在者而本體論應當追問的是“在”的意義,他把“在”解說為顯現。並認為只有人才能領會自身的顯現,只有從人展開其生存狀態的過程中才能探索“在”的意義。他把對人的生存狀態的分析的理論稱作基本本體論。(3)以薩特為代表。以人的種種心態、情緒、境況等反思前的意識取代傳統本體論的範疇,並對之加以描述,以附述人生的價值和意義。他把其理論稱為現象學的本體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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