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場審計

現場審計

現場審計是一種當企業對審計結果產生疑問後的事後審計行為。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現場審計
  • 審計時間:提前七天通知
  • 相關領域:稅務管理,企業審核
  • 參加人數:2人以上
操作步驟,審計要求,

操作步驟

在對企業申報資料和價格、費用標準等資料進行案頭審計後,如果稅務管理機關仍然存在對企業關聯交易轉讓定價問題的疑問,那么其將派人直接深入企業,對企業各管理部門、車間、倉庫進行實地察看,審核賬冊、憑證、契約等有關資料,聽取企業有關人員的情況介紹和問題解釋、說明等。

審計要求

1.現場審計工作計畫由業務主管人員擬定,報主管領導批准後執行。工作計畫應包括審計的時間、參加人員、查證的項目和內容,以及擬採用的具體審計方法。
2.參加現場審計的人員,必須二人或二人以上。
3.提前7天將審計的時間、地點和內容通知企業。
4.查驗取證過程必須要有調查記錄,並經被調查方人員簽認。被調查方拒絕簽認的,應由參與現場審計的二人或二人以上稅務人員簽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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