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城市總體規劃(2001-2020)

國務院關於珠海市城市總體規劃的批覆
(國函[2003]48號)

廣東省人民政府
你省《關於上報審批珠海市城市總體規劃(1999-2020年)的請示》(粵府函〔2001〕177號)收悉。現批覆如下:
一、原則同意修編後的《珠海市城市總體規劃(2001-2020年)》(以下簡稱《總體規劃》)。
二、珠海是經濟特區,珠江三角洲中心城市之一,東南沿海重要的風景旅遊城市。珠海市的城市建設與發展要遵循經濟、社會、人口、資源和環境相協調的可持續發展戰略,通過推動科技進步和最佳化產業結構,提高經濟發展質量和效益,不斷完善城市功能,把珠海市建設成為經濟繁榮、社會文明、布局合理、環境優美的現代城市。
三、同意《總體規劃》確定的全部行政區域7653平方公里的城市規劃區範圍。在城市規劃區內,實行城鄉統一規劃管理。主城區由中心城區(包括新老香洲、吉大、拱北、前山等片區)和南灣城區(包括南屏、灣仔、洪灣等片區)組成。中心城區以發展第三產業為主,繼續按照《總體規劃》的要求疏散部分工業;南灣城區以發展第二產業為主。
要以主城區為中心,以金灣區、斗門區為次中心,形成由“主城區——次中心——外圍新城——中心鎮”構成的組團型城鎮空間布局,構建合理的市域城鎮體系,促進城鄉協調發展。
四、嚴格控制城市的人口和用地規模,節約用地,保護耕地。到2005年,主城區實際居住人口要控制在75萬人以內,建設用地控制在63平方公里以內;到2010年,主城區實際居住人口要控制在85萬人以內,建設用地控制在72平方公里以內。到2020年,主城區實際居住人口要控制在101萬人以內,建設用地控制在85平方公里以內。
五、加強基礎設施規劃建設。要重視城市道路交通設施建設,大力發展以公共運輸為主、多種交通方式有機結合、各種交通樞紐相互銜接的綜合交通體系。要統籌規劃和建設給排水、城市生活垃圾處理等基礎設施,加快城市污水處理廠的建設,提高污水處理率和水的重複利用率。要充分重視城市防災工作,加強城市重點防災設施和災害監測預警系統的建設,建立包括消防、人防、防洪、防風暴潮和抗震在內的城市綜合防災體系。
六、加強城市環境綜合治理,保護和改善生態環境。要嚴格按照規劃提出的各類環保標準限期達標,保護好城市的水、大氣和聲環境,使全市各類污染源得到有效治理,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得到基本控制。要切實保障海洋、土地及空間資源的合理開發和利用,重點加強對近海水體和市內河流等水體的保護,防止水源和海灣水體的污染。要重視自然生態保護區的建設,保護好中華白鰭豚等珍稀瀕危物種,大力植樹造林,實現山體普遍綠化。
七、重視城市風貌和特色保護。城市的整體布局與建設應充分體現濱海城市的風貌特色,創造良好的城市環境。要加強對市域各級文物保護單位和風景名勝資源的保護,劃定保護範圍,制定保護措施並嚴格實施。在城市設計和建設中,要充分利用珠海市山水相間、陸島相望的自然條件,突出以水為中心的熱帶濱海城市的景觀特色。
八、嚴格實施《總體規劃》。《總體規劃》是珠海市城市建設、發展和管理的依據,城市規劃區內一切建設活動必須符合《總體規劃》的要求。要抓緊編制詳細規劃,深化必要的專業規劃,進一步建立健全城市規劃、建設和管理的各項法規,強化全社會遵守城市規劃的意識。城市規划行政主管部門要依法對城市規劃區範圍,包括開發區在內的一切建設用地與建設活動實行統一、嚴格的規劃管理,切實保障規劃的實施。市級規劃管理權不得下放。駐珠海市各單位都要遵守有關法規及《總體規劃》,服從城市規劃管理,支持珠海市人民政府的工作,共同努力,把珠海市規劃好、建設好、管理好。
珠海市人民政府要根據本批覆精神,認真組織實施《總體規劃》,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隨意改變。你省和建設部要加強對《總體規劃》實施的指導、監督和檢查工作。
2003年4月17日
規劃期限和範圍:
規劃期限:2001-2020年。其中近期為2001-2005年,中期為2006-2010年,遠期為2010-2020年,2020年以後為遠景。
規劃範圍:城市規劃區即珠海市行政轄區的範圍,總面積約7653平方公里,其中陸域面積約1687.8平方公里。
在地域空間上分為市區、主城區兩個層次:市區範圍為珠海市行政轄區範圍,全境約7653平方公里。其中陸域面積約1687.8平方公里,海域面積約5965.2平方公里。其行政建制為香洲區、金灣區和斗門區。由香洲區所轄的東部海島島嶼面積為86.89平方公里。主城區範圍由新老香洲、吉大、拱北、前山、南屏、灣仔、洪灣組成,面積約190平方公里。
城市發展的目標:
在本規劃期內,把珠海建設成為綜合實力雄厚,社會、經濟、人口、資源、環境全面協調發展的經濟特區;成為有較強輻射力和吸引力,經濟繁榮、交通發達、秩序優良、文明富庶的現代化區域性中心城市;成為以信息技術為龍頭的高新技術產業基地,集聚力強的產、學、研一體化創新創業基地及高附加值的產品出口創匯基地;成為亞熱帶海濱花園城市和具有國際影響的濱海風景旅遊勝地。
城市性質:
珠海是國家經濟特區,珠江口西岸區域性中心城市和亞熱帶海濱風景旅遊勝地。
城市主要職能:
1.應當繼續加強和完善的城市職能有:國家綜合性經濟特區;具有國際影響的、以休閒康體度假、海洋海島生態旅遊、會議會展為特色的旅遊產業;高附加值、無(輕)污染的出口創匯工業。
2.需要大力促進發展的城市職能有:以信息技術、生物醫藥、新材料和光機電一體化為主的高新技術產業;高等教育;以會議商務、大型展覽、競技體育為特色的新服務產業;區域性市場的住宅產業;區域性商貿、服務和金融中心。
3.具有良好發展前景的城市職能有:區域性交通樞紐和珠江三角洲西部臨海產業基地。
全市總人口控制規模與城鎮化水平:
近期為149萬人,其中城市(鎮)人口133萬人,城鎮化水平為89.2%;主城區人口75萬人。
中期為175萬人,其中城市(鎮)人口162萬人,城鎮化水平為92.6%;主城區人口85萬人。
遠期為245萬人,其中城市(鎮)人口234萬人,城鎮化水平為95.5%。主城區人口101萬人。
市區建設用地規模:
近期市區總建設用地控制在133平方公里,人均建設用地控制在100平方米。
中期市區總建設用地控制在155平方公里,人均建設用地控制在96平方米。
遠期市區總建設用地控制在210平方公里,人均建設用地控制在90平方米以內。
主城區建設用地規模:
近期主城區建設用地控制在63平方公里以內,人均用地控制在84平方米以內。
中期主城區建設用地控制在72平方公里以內,人均用地控制在85平方米以內。
遠期主城區建設用地控制在85平方公里以內,人均用地控制在85平方米以內。
城市發展結構:
建立由“主城區—次中心城—外圍新城—中心鎮”構成的多層次、組團型的城市空間體系。
城市各組團規模與職能結構:各城市組團間形成既有分工、又有協作的互動式發展格局。
主城區:包括由新老香洲、吉大、拱北、前山等組成的中心城區和由南屏、灣仔、洪灣組成的南灣城區。中心城區是城市經濟、文化和行政中心,全面承擔中心城市的各項職能;南灣城區承擔以第二產業為主的生產職能。區內前山、南屏、灣仔等鎮轉為城市型行政體制。
金灣次中心城:包括紅旗、小林與原西湖片區。城市副中心之一,應強化發展的地區,承擔生活服務、教育、旅遊等職能。
斗門次中心城:包括井岸、白蕉鎮(部分)、新青工業園、白藤湖度假區等。城市副中心之一,應整合發展的地區;承擔生產、生活、旅遊度假等綜合性職能。
唐家灣新城:包括金鼎、唐家與淇澳。承擔高等教育、高新技術產業與新型服務業等職能。
橫琴新城:發展過程中具有一定的不確定性,規劃承擔大型旅遊、度假、遊樂等職能;同時也是與澳門合作發展的主要地區。
三灶新城:包括三灶、航空港。承擔空港運輸、空港產業、高新技術產業和教育等職能;是區域性的專業功能區之一。
港區新城:包括南水、臨港工業區和珠海港高欄港區。承擔以海洋運輸為主的大型儲運、化工等臨海產業職能;是區域性的專業功能區之一。
陸域中心鎮:包括平沙鎮、白蕉鎮、斗門鎮、五山乾務鎮、上橫蓮溪鎮,為綜合性發展的中心鎮。
東部海域與萬山群島:包括東部海島的桂山鎮、擔桿鎮、萬山鎮。是廣東省綜合性海洋開發試驗區,實施外向帶動、科技興海、可持續發展三大策略。重點發展海洋漁業、濱海旅遊業、儲運與海洋補給三類產業。海域和海島開發應以保護海洋海島生態資源為前提,正確處理開發與保護的關係,嚴格控制開發規模。
桂山島為東部群島的行政、經濟和服務中心,同時發展加工業和運輸業。桂山島、牛頭島與中心洲連成一體後,將具備成為新一代貨櫃遠洋運輸及倉儲港口的條件。
大萬山島、小萬山島重點發展漁業和水產加工業。
外伶仃島、東澳島、白瀝島等島嶼重點發展旅遊業。
海島居民點應繼續控制在桂山島、大萬山島、小萬山島、東澳島、外伶仃島、擔桿島等6個島嶼。人口總規模控制在1.5萬人左右,建設用地總規模控制在1.2平方公里。
珠海市城市總體規劃(2001-2020)強制性內容:
根據建設部《城市規劃強制性內容暫行規定》制定本次規劃的強制性內容。強制性內容是對城市規劃實施進行監督檢查的基本依據,違反城市總體規劃強制性內容的進行開發建設的,屬嚴重影響城市總體規划行為,應依法進行查處。如對強制性內容進行調整,必須按照《城市規劃強制性內容暫行規定》中的有關規定和程式辦理。
第一部分市域控制開發的地域
全市基本農田保護區至2010年面積不應少於24700公頃,主要分布於斗門區和金灣區範圍內,應實施特殊保護。嚴格按照已批准的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用途使用土地,嚴格管理基本農田保護區,嚴格限制農用地轉為建設用地,實行占用耕地補償制度,確保耕地總量。
嚴格保護與培育自然保護區和生態敏感區。自然保護區內禁止安排污染工業。
(1)全市自然保護區為:淇澳島紅樹林自然保護區;內伶仃—牛頭島海域的中華白暨豚保護區;萬山群島自然保護區;內伶仃島獼猴自然保護區;擔桿島獼猴自然保護區;黃楊山自然保護區;六鄉竹篙嶺保護區;尖峰山森林公園;鳳凰山森林公園;板樟山森林公園。
(2)全市生態敏感區為:黃楊山自然保護區、鍋蓋棟與司馬山山體、淇澳島紅樹林保護區、鶴洲南灘涂區、雞啼門口門。
(3)嚴格保護城市內河流,保護與培育規劃保留的山體林地,嚴格限制城市建設用地占用該區域內的土地,嚴格控制該區域內的開採活動。
(4)近期全市控制開發區域的總面積不低於全市陸域面積的20%,中遠期全市控制開發區域的總面積不低於全市陸域面積的30%。
城市水源:以磨刀門水道、黃楊河水道、虎跳門水道為城市主要水源;中部水庫群、西部水庫群和前山河為輔助水源。在持續鹹潮時期,中部水庫群和西部水庫群是各水廠的應急水源,作為蓄淡調鹹的重要設施。
水環境分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確定水源保護區,並按照《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GB3838-2002)》控制,水資源陸域保護區內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嚴格管理。
(1)河水飲用水源一級保護區的範圍:平崗、廣昌、掛定角、黃楊河各取水點上游1000米至下游1000米以內的水域,以及取水點一側縱深100米的陸域。環境目標為國家地面水環境質量標準Ⅱ類。
(2)水庫飲用水一級保護區範圍:大鏡山、梅溪、吉大、銀坑、仙竹洞、南屏、蛇地坑、楊寮、龍井、乾務、王保、南山、先鋒、愛國、大林、木頭涌、黃綠貝、紅旗村、十三灣、大萬山、白瀝灣、船排廠、外伶仃等水庫山塘及其集雨區陸域。環境目標為國家地面水環境質量標準Ⅱ類。
(3)河水飲用水源二級保護區範圍:平崗取水點上游10000米至下游3000米,廣昌取水點上游10000米至下游8000米,黃楊河取水點上游5000米至下游3000米的水域及各取水點一側縱深2000米的陸域。環境目標為國家地面水環境質量標準Ⅲ類。
(4)磨刀門水道、橫坑口及荷麻溪水道、螺洲溪水道、黃楊河水道,環境目標為國家地面水環境質量標準Ⅱ類。虎跳門水道、雞啼門水道,環境目標為國家地面水環境質量標準Ⅲ類。
加強對山體林地、島嶼等生態環境的保護與培育,嚴格限制在陸域山體和島嶼上開山採石。對生態環境已遭受破壞的山體及島嶼,必須進行恢復與培育。
第二部分城市建設用地
建立由“主城區—次中心城—外圍新城—中心鎮”構成的多層次、組團型的城市空間體系。
主城區建設用地規模
(1)近期主城區建設用地控制在63平方公里以內,人均用地控制在84平方米以內。
(2)中期主城區建設用地控制在72平方公里以內,人均用地控制在85平方米以內。
(3)遠期主城區建設用地控制在85平方公里以內,人均用地控制在85平方米以內。
地面坡度在25%以上的山體為不可建設用地。
以綠色山體、自然保護區、城市公園、風景旅遊區、郊野森林公園、城市組團間的綠色屏障為城市環境綠地。加強濱海、濱河帶狀綠地公園和城市道路兩側的立體綠化帶,組成城市綠色通道;強化各類專用綠地和居住區綠化開敞空間為城市綠點。確保市民戶外500米半徑內就有一塊5000平方米以上的綠地,選擇遮蔭、抗風、保持水土、護理方便、節約用水的植物栽植;形成與海濱花園城市和旅遊名城目標相適應的、複合式、立體化的城市生態綠化系統和環境氛圍。
嚴格保證與控制城市公共綠地的建設。主城區內的城市公園、街頭綠地等公共綠地不得被其他功能用地侵占。
城市公園規劃
(1)主城區市級或區級城市公園33個:包括海濱公園、景山公園、石溪公園、白蓮洞公園、體育公園、竹仙洞公園等。
(2)唐家灣新城城市公園5個:包括大金鼎公園、留詩山公園、共樂園等。
(3)金灣次中心城與斗門次中心城按發展規模合理布局城市公園,其中金灣次中心城內的城市公園定為3個,包括白藤公園、紅旗中心公園、金灣公園等;斗門次中心城內的城市公園定為4-5個,包括尖峰山公園、井岸中心公園、白蕉中心公園、新青中心公園等;三灶新城規劃城市公園8個,包括黃綠背公園、草堂遺址公園、林偉民公園等。
(4)城市郊野公園6個,包括板樟山郊野公園、鳳凰山郊野公園、南屏將軍山郊野公園、黃楊山郊野公園、橫琴腦背山郊野公園、淇澳紅樹林郊野公園等。
在前山與中山市交界處的西部邊緣安排大型生產綠地。磨刀門水道西、珠海大道南的鶴洲北墾區約600公頃,磨刀門水道東、珠海大橋頭北側約100公頃,灣仔燒獵石山腳發展花卉基地。
第三部分城市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
城市快速路承擔城市各組團間的聯繫和與高速公路銜接功能,採用封閉或半封閉形式。規劃快速路紅線控制寬度為36-60米,分別為:珠海大道-九洲大道、香唐-港灣路、金鳳路、明珠路、梅華路、翠屏路、珠港大道、金琴路。
城市主幹道承擔城市各組團或片區內部的主要交通聯繫,是組團的道路骨架,紅線控制寬度為36-50米。主城區主幹道有:迎賓路、石花-港三路、海濱路、水灣路、人民路、情侶中路(北段)、興業路、吉檸路、昌盛路、情侶南路(南段)、粵海路、港昌路、造貝路、翠微-檸溪路、健民路—前山大道、南灣大道、屏北二路、洪屏大道、南洪路、橫琴橋北路、橫琴橋南路;唐家灣新城主幹道有:金鼎北環路、金星路、金唐路、金鳳北路、淇澳大橋引道、情侶北路;磨刀門水道以西地區主幹道有:珠峰大道、機場北路、金島路、湖濱路、湖心路、尖峰北路、連橋路、白蕉路、新井路、站前路、平東路、昇平路、進港路、南水路、連島路、高欄中路、原珠海大道西端。
規劃公車輛保養場6處,分別位於紅山南站、上沖總站、金鼎綜合車場、洪灣綜合車場、三灶總站、斗門次中心城區總站。保養場承擔公車輛保修和停放功能。主城區各片區布置公交停車場,每個規模為停放100—250輛公車。
供水系統:加強城市各組團之間管網聯繫,各組團內部布置環狀供水管網系統。根據實際需要增設區域加壓泵站。
城市排水體制為雨水污水分流制:根據自然地形、城市布局、環境要求以及現狀排水狀況,合理劃分污水排水分區,各排水分區形成獨立的污水系統,規劃污水排水分區14個。
根據排水分區,規劃污水處理廠14座,分別為:唐家灣新城污水處理廠,規模20萬立方米/日;淇澳污水處理廠,規模2萬立方米/日;香洲污水處理廠,規模13萬立方米/日;吉大污水處理廠,規模4.8萬立方米/日;拱北污水處理廠,規模12.8萬立方米/日;前山污水處理廠,規模25萬立方米/日;南灣城區污水處理廠,規模20萬立方米/日;橫琴污水處理廠,規模4萬立方米/日;三灶污水處理廠,規模10萬立方米/日;金灣污水處理廠,規模10萬立方米/日;南水污水處理廠,規模10萬立方米/日(同時解決平沙的污水處理);斗門次中心城在井岸與白蕉各設一座污水處理廠,規模均為7萬立方米/日。斗門區各鎮建設符合有關規範要求的污水處理設施。珠海港區工業污水處理廠規模為30萬立方米/日。
雨水管渠布置:規劃雨水管渠按照分散就近排放原則,利用區內水渠河網接納雨水,減少暗管長度,提高管底標高,滿足自排要求。金灣區由於地勢低平,排水受到海潮影響,在建設中應儘可能保留現有溝渠,保留部分水面作為泄洪區,以降低城市建設用地的設計標高。
珠海電廠為珠海電網的主要電源,規劃容量372萬千瓦(2×66+4×60);其中三台機組容量192萬千瓦(2×66+1×60)接入珠海220千伏電網,其餘接入500千伏電網。當珠海電廠220千伏上網電力不能滿足珠海市及澳門用電需求時,採用建設500千伏變電站向220千伏電網送電方式解決。
規劃500千伏線路1條,走廊控制寬度66米;規劃220千伏線路11條,走廊控制寬度40米。高壓走廊控制區內嚴禁進行各種開發建設活動。
垃圾處理設施建設:現有市垃圾發電廠位於前山片區的瀝溪後山,規劃期末垃圾處理能力1200噸/日,占地2公頃;規劃在上沖青松園建設新的垃圾填埋場,占地6.8公頃,容量890萬立方米,使用年限為20年。西部地區近期仍以填埋為主,中遠期可考慮建設垃圾焚燒發電廠。規劃在現址擴建斗門區垃圾填埋場,占地17.4公頃,容量為250萬立方米,使用年限為20年。在斗門區選址建設危險廢物無害化處理廠。
文化設施
(1)市級文化中心主要布置在主城區內,包括圖書館、博物館、展覽館、美術館、報業大廈、信息大廈、廣播電視中心等。
(2)主城區內在吉大、香洲、新香洲、檸溪、夏灣、前山、上沖、南屏、灣仔各設1處文化活動中心。
體育運動設施
市級體育中心布置在主城區內的新香洲,占地面積42公頃(含體育公園)。
醫療保健設施
規劃三級綜合醫院2所,為市人民醫院和中山大學附屬第五醫院;規劃二級醫院8所,其中主城區4所,金灣次中心城、斗門次中心城、唐家灣新城、三灶新城各設1所;規劃一級醫院11所,分別在港區新城、橫琴新城、平沙、紅旗、灣仔、南屏、金鼎、白蕉鎮、斗門鎮、乾務鎮、上橫鎮各設1所;規劃市級專科醫院4所,包括口腔醫院、中醫院、傳染病院和精神病院。全市保健防疫網路以市婦幼保健院、疾病控制中心為核心,在南灣城區、金灣次中心城、斗門次中心城、唐家灣新城、三灶新城、港區新城各設定1所地區級婦幼保健院和疾病控制中心。市急救指揮中心設在中山大學附屬第五醫院內。
教育科研及科學普及設施
高等教育機構主要布置在大學園區內。
社會民政福利設施
(1)主城區規劃設定福利院2所。
(2)按老年人口規模和有關標準安排敬老院。
(3)保留合羅山公墓、仙峰山公墓和上沖東坑青松園火葬場。
第四部分城市防災工程
珠海城市按照基本烈度Ⅶ度區設防,建立相應的預警、防震體系。重大建設項目要避開崩塌、滑坡、斷層地帶。
重大建設項目要避開崩塌、滑坡、斷層地帶。
避難疏散場地包括成片的公園綠地、廣場、運動場、學校操場和人防工事;疏散場地的服務半徑為300—500米;人均疏散場地面積4平方米以上。
城市主幹道和城市快速路為主要避震疏散通道,並保證兩側建築倒塌後有7—10米的通道。
逐步建成完善的、高標準城市防洪體系,確保城市安全。香洲區按100年一遇設防,並用200年一遇水位校核;三灶新城、金灣次中心城組團、港區新城、平沙與斗門次中心城組團按100年一遇設防;斗門其他城鎮按50年一遇設防;排洪渠按20—50年一遇設防;農村地區蔬菜基地按10年一遇24小時暴雨1天排除;一般農田按10年一遇24小時暴雨2—3天排除。
制定消防預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保證消防通道的暢通;建築設計應嚴格執行國家防火規範;加強重點防護目標的管理,市區內易燃易爆的危險品倉庫應逐步搬遷,大型危險品儲運基地集中布置在高欄島。
珠海市為國家一類人防重點城市。應本著“人防工程和城市建設相結合、平時和戰時相結合”的原則,安排好地下空間、集散方式和補給基地。配建一套地下指揮、廣播通訊、物資補給、醫療救護、車庫等功能內容的配套工程。
第五部分城市近期建設規劃
城市近期建設的重點:加快中心城區的用地結構最佳化調整,健全和完善第三產業服務體系,強化經濟、商貿、信息、旅遊服務功能;集中力量開發建設南灣城區和唐家灣新城兩個地區,整治前山片區,引導產業和人口的合理分布;加強地區的基礎設施配套建設,發揮城市基礎設施的整體效益;加快城市信息化基礎設施建設;繼續有效維護良好的生態環境,嚴格控制環境容量,保持城市特色和城市可持續發展的優良狀態。
控制城市用地的發展規模,積極消化與盤整空置用地。
主城區向南推進,重點開發建設南灣城區內的工業用地及其配套生活區,通過工業區的啟動,促進房地產開發向南屏、灣仔轉移。
完善唐家灣新城中大學園區、高科技產業區、會展物流中心等產學研項目的生活配套設施的建設,產業園區與生活區環境標準應高於主城區的平均水平。
迎賓路是城市最重要的景觀主軸,情侶路是城市最具珠海特色的旅遊風光帶,應通過引導市級公共設施的建設和旅遊服務設施的建設而逐步形成。
加快拱北商業中心,吉大旅遊商務中心,香洲商業中心等地區的用地調整、功能轉換、設施配套和環境治理,形成高水準的商貿、旅遊和信息服務區域。
建設一批文化、康樂康體、醫療、社區服務、市民廣場等設施,改善和滿足市民日益增長的物質和文化生活的需要。重點建設新香洲市級科技交流中心、文化中心、報業中心、廣播電視中心、電信中心,建設和完善斗門次中心城、拱北、灣仔、南屏、唐家、金鼎6個地區文化中心,建設南灣體育場和拱北體育場,建設中山大學附屬第五醫院、拱北醫院、灣仔醫院、南屏醫院和唐家醫院等5所醫院,建設新香洲、前山片區的配套中國小。
重點建設一批市政基礎設施項目
(1)建設江珠高速公路、珠港大道、金鳳路;完善與改造主城區內的道路系統;建設昌盛大橋。
(2)建設南灣城區水廠,規模12萬立方米/日,鋪設南灣城區水廠至拱北和橫琴的輸水乾管各1條;建設唐家灣新城、南灣城區污水處理廠各1座,規模均為6萬立方米/日;建設斗門井岸污水處理廠,規模為7萬立方米/日;建設斗門三灶污水處理廠,規模為5萬立方米/日;擴建香洲污水處理廠,規模為6萬立方米/日;擴建拱北污水處理廠,規模為12.8萬立方米/日;擴建吉大污水處理廠,規模為4.8萬立方米/日。污水處理廠污水總規模為47.6萬立方米/日。
(3)建成珠海電廠—南屏—珠海—鳳凰—三鄉—經斗門境內—珠海電廠的覆蓋城市中部和西部地區的220千伏雙環網;建成大港、拱北、金鼎、斗門220千伏變電站;全市110千伏變電站總數達到33個。
(4)市農話交換機總容量增至50萬門;建成8個城市有線電視環網骨幹節點,有線電視網路覆蓋率達95%以上。
(5)建成上沖青松園垃圾填埋場,占地面積約6.8公頃。選址建設危險廢物無害化處理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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