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德(南宋名將)

王德(1087年—1154年),字子華,通遠軍熟羊砦人。南宋名將。

王德為劉光世部下第一悍將,作戰勇猛,殺人如麻,人稱“王夜叉”。淮西軍變後,率所部八千人歸於張俊部下,改號“銳勝軍”。王德在對金國偽齊的作戰屢建奇功,官至清遠軍節度使,封隴西郡開國公。

紹興二十四年(1154年),王德去世,年六十八。累贈太保諡號“威定”。

基本介紹

  • 本名:王德
  • 別稱:王夜叉
  • 字號:字子華
  • 所處時代宋朝
  • 民族族群:漢族
  • 出生時間:1087年
  • 去世時間:1154年
  • 主要成就蔡州李成昭關宗弼
  • 籍貫通遠軍熟羊砦
  • 官職:清遠軍節度使
  • 諡號:隴西郡開國公
  • 追贈:檢校少保→少傅→太保
  • 諡號:威定
人物生平,勇似夜叉,累有戰功,盡釋前嫌,破齊敗金,大破宗弼,歷官去世,人物評價,親屬成員,卒年爭議,史書記載,

人物生平

勇似夜叉

王德以武勇應募從軍,歸於宋將姚古部下。金軍入侵,姚古屯軍於懷、澤之間,派王德前往偵察,他斬殺一員金軍頭目而回。姚古問:“還能再去嗎?”王德率16名騎兵直入隆德府治,活捉金軍委任的太守姚太師,敵軍前往攔截,王德手殺數十人,敵軍驚恐,無人敢再上前。姚古將姚太師解送朝廷,宋欽宗趙桓詢問他情況,姚太師說:“我被擒時,只見到一個夜叉而已。”從此王德就有了“王夜叉”的綽號。

累有戰功

靖康二年(1127年),王德改歸劉光世部下,討平濟南的盜首李昱池陽的盜首張遇。劉光世征討李成,王德率百名騎兵偵察,到達蔡州上蔡的驛口橋,遇到李成的軍隊。李成的軍隊以為王德是誘敵的軍隊,於是準備向西行。王德突然大呼:“王師大軍到了!”李成的軍隊大驚潰退,王德追擊,斬獲甚眾。李成逃到新息,收拾散兵再戰,見到劉光世張開傘蓋,不穿盔甲,知道是宋軍主帥,率兵圍攻。王德保護劉光世突圍回到軍中,率兵反擊,又擊敗李成,被封為武略大夫
建炎三年(1129年)春,金軍攻揚州,王德退守宣化。叛將張昱張彥圍攻和州,太守張績向王德求援,王德馬上率兵抵達,叛軍毫無準備,潰散,宋軍擊斬張昱,俘獲兵馬萬餘。苗傅劉正彥發動叛亂被擊敗後,逃入閩中,王德受命隨韓世忠追擊。王德堅持要自取功名,而韓世忠堅持要王德受自己指揮,派親將陳彥章在信州攔截王德。陳彥章拔刀砍王德,王德殺死陳彥章,率兵追擊叛軍,斬苗瑀,擒馬柔吉。韓世忠告王德擅殺,王德被捕下獄。侍御史趙鼎認為應當處死王德,宋高宗趙構赦免了他,編管郴州。
不久王德被劉光世啟用為前軍統制,受命征討信州變民首領王念經。王德的部隊走到饒州,剛好遇上王念經的部下劉文舜圍城,王德率兵進攻,劉文舜請求投降。王德同意,待他來投後卻將他殺死,但沒有追究他的部下。然後又對部下說:“王念經聽說我留宿在饒州,肯定不做準備。”於是急行軍,一鼓擒獲王念經,以功加武顯大夫、榮州刺史。
建炎四年(1130年),劉光世鎮守京口,以王德為都統制。金軍南侵,劉光世準備退保丹陽,王德請求以死守江,諸將分軍扼守險要,然後渡江襲金軍,收復真、揚數郡。既而又在揚州以北遇到金軍,其中有一個披著重鎧突陣的,王德策馬前往呵斥他,他直取王德,王德一刀就把他砍下馬來。金軍大驚,王德乘機突擊,殺敵數以萬計。
紹興元年(1131年),王德率軍征討秀州農民軍首領邵青。與其戰於崇明沙,他親自執旗率兵,拔寨柵突入農民軍軍營,農民軍潰敗。不久,農民軍又來挑戰,王德得到情報,知道對方準備用火牛陣,王德笑著說:“這是古代的戰法,可一不可再,敵軍不知變通,必為我所擒。”交戰時,王德先命令前軍拉滿弓,火牛一出,宋軍萬箭齊發,火牛都反向農民軍軍衝去,變民軍被全殲。邵青自縛請罪,被王德獻給朝廷。趙構召見王德,慰勞褒賞,遷為中亮大夫、同州觀察使。

盡釋前嫌

紹興三年(1133年),劉光世被調去鎮守別處,韓世忠受命代替其職,王德受他指揮。王德帶領數十騎去迎韓世忠,看到韓世忠快要到達,他下馬站在路左邊,大聲說:“擅殺陳彥章,王德迎馬頭請死。”韓世忠下馬握著他的手說:“我知道您是好漢,以往的小事我沒有放在心上。”於是設酒款待,二人盡歡而別。這年冬天,知鞏州熙河蘭廓路兵馬鈐轄。

破齊敗金

紹興四年(1134年)春,金軍在江北掠奪,攻破滁州。王德渡江襲擊,追至桑根,擒獲女真萬戶盧孛一人,千戶十餘人。
紹興六年(1136年)冬,偽齊皇帝劉豫派其子劉麟、劉猊率兵30萬,分東西二路攻宋,楊沂中張宗顏、田師中、王德等分兵抵禦,於藕塘大敗劉猊兵,劉猊單身逃走;劉麟聞訊也逃走。王德追至壽春,沒有追上,繳獲了糧船400艘,論功行賞時,王德被拜為相州觀察使。
紹興七年(1137年),王德駐軍合肥,受命統率劉光世的所有部隊,以酈瓊為他的副將。酈瓊以居於王德之下為恥,率眾叛逃,投奔了劉豫。次年,王德受命歸張俊指揮,部下軍隊被改名為“銳勝軍”。
紹興十年(1140年),張俊命王德取宿州。王德率軍從壽春馳至蘄縣,金軍遊騎兵也到城下,王德於是入城,偃旗息鼓,金軍見狀退去。王德立刻急行軍到宿州,於夜半抵達金軍營外。金軍將領高統軍壓汴水布陣,馬秦、耶律溫率軍三千挑戰。王德策馬先渡河,步騎隨之。他遠遠對著金軍叫道:“我和金人大小百戰,名王貴酋無不被我打得粉碎,你們又能幹什麼?”金軍大批投降,馬秦、耶律溫逃回城中。王德來到城下,呼叫馬秦,曉以大義,馬秦縋城而下。王德又命其子王順攻城,先登。馬秦又帶耶律溫歸降。王德乘勝直趨亳州,和張俊於城父會師。當時叛將酈瓊屯軍在亳州,聽說王德到來,對手下說:“夜叉可不容易抵擋。”於是率軍逃走。王德進入亳州,對張俊說:“現在兵威已振,請乘著破竹之勢,進取東都。”張俊認為太困難,於是班師。王德此戰居功第一,被拜為興寧軍承宣使、龍神衛四廂都指揮使,又晉升為侍衛親軍馬步軍都虞候,受封隴西郡侯。

大破宗弼

紹興十一年(1141年)正月,完顏宗弼岳飛軍受宋朝廷之命、被迫回軍之機,率騎兵號稱10餘萬入侵,渡淮河、破壽春,長驅直入,遊騎兵甚至到達長江。宋朝廷命楊沂中劉錡和張俊北上迎敵。張俊準備分軍守南岸,王德說:“淮河是長江的屏障,棄淮河不守,這是唇亡齒寒啊。敵軍從數千里外遠來,糧道肯定不繼,趁他們尚未準備好進攻,可以挫他們的士氣;如果耽誤了戰機,淮河一帶就非我們所有了。”
張俊猶豫不決。王德堅持說:“我父子願意先渡江,待攻下和州後北渡。”張俊於是準許王德立刻渡江,張俊率軍隨後。王德在渡江時說:“明天在和州吃早飯。”果然在夜間攻下和州,早晨迎接張俊大軍進入。金軍退保昭關,又被王德打得敗逃。追至柘皋,與金人隔石樑河對峙。當地地勢平坦,利於騎兵作戰。適逢大雨,河水暴漲,金軍毀橋以阻宋軍渡河。
二月十七日,劉錡軍進到河東,即命士兵架橋。次日,宋軍各部齊集,準備攻擊金軍,唯獨張俊軍未到。統制田師中準備等張俊到達後才發動進攻,王德大怒說:“這是極好的戰機,錯過了就再也等不到了!”自己上馬率軍準備進攻。完顏宗弼以騎兵分左右兩翼,夾道而陣,企圖合擊宋軍。楊沂中揮軍從上游渡河,進擊受挫。王德見狀說:“金軍右翼為勁騎,我親自攻擊。”隨即揮師過橋猛攻。一名金軍軍官躍馬出陣,王德一箭將他射死,乘金軍陣勢混亂之機衝殺。金軍以其勁旅“拐子馬”抵抗,楊沂中令萬餘士兵手持長斧,如牆而進,奮力斫殺,大破“拐子馬”。金軍敗逃至壽春紫金山,王德又追擊破之。劉錡大為折服,對王德說:“早就聽說您勇猛如神,現在親眼見到了。我願意以兄禮事您。”宋軍接著又在店步擊敗金軍,乘勝收復廬州柘皋之戰,宋軍斬殺金軍萬餘人,阻止了金軍南下,僅傷亡九百餘人。

歷官去世

紹興十二年(1142年),王德被召為清遠軍節度使、建康府駐札御前諸軍都統制,歷任浙東福建總管、荊南副都統制等職。最終官銜為清遠軍節度使、侍衛親軍馬軍都虞候、荊湖北路馬步軍副都總管,封隴西郡開國公。
紹興二十四年(1154年),王德去世,享年六十八歲。獲贈檢校少保,後加贈少傅。累贈至太保諡號“威定”。

人物評價

姚古:止見一夜叉耳。
韓世忠:知公好漢。
劉錡:昔聞公威略如神,今果見之,請以兄禮事。
傅雱:公每臨機應變,至與孫吳暗合者不可概舉。制勝之中,非學而能然。察酈瓊之必叛,若衛公知君集之為奸,不染合肥之逆。邀循王以必戰,如公謹決孫江東迎敵之策,卒收柘皋之功。戰必勝,攻必取,國士無雙,誠類乎韓淮陰。求其忠勁特立,抗志不回,過信遠甚。……唯公為將,威名震動鄰國,隱然如長城,樹申,於君臣之際,終始如一,人無間言。其豐功偉績,致主中興,與夫子孫蕃衍盛大,抑汾陽之亞歟。
脫脫:王德素有威略,蚤隸劉光世,審其不可恃;晚從張俊,竟以功名顯,其知所擇哉。
黃道周:王德夜叉,太師就縛。擒賊四方,如草被削。詔擊苗劉,受當韓約。欲自立功,殺人而作。按法當誅,帝原編漠。光世憐才,空敕補爵。妖賊念經,信州肆虐。一鼓擒之,罪以功脫。光世鎮江,金人南掠。德請捍之,殺賊賊卻。水賊邵青,戰敗計錯。思用火牛,射回自著。事急方降,上獻俘惡。道見世忠,請死如昨。下馬笑攜,好漢之略。再破麟猊,追瓊入豪。名王皆靡,何有微弱。守淮守將,氣方不奪。崛起英雄,古今誰若。

親屬成員

王德有二子:王琪、王順,皆以驍勇聞名。

卒年爭議

關於王德的卒年,史料分別有紹興二十四年(1154年)十月、十二月及紹興二十五年(1155年)三種說法:
  1. 據出土的《王德神道碑》記述:宋興一百九十餘載,上即位紹興二十四年十月,……王公寢疾,終於荊南官舍……。
  2. 李心傳《建炎以來系年要錄》則稱:(紹興二十四年)十二月……清遠軍節度使、侍衛親軍馬軍都虞候、荊湖北路馬步軍副都總管王德薨於荊南府,贈檢校少保,後謚威定。
  3. 宋史·王德傳》記載為:(紹興)二十五年,卒,贈檢校少保,再贈少傅。
相較於元人所修的《宋史》,《王德神道碑》及南宋李心傳所撰的《建炎以來系年要錄》的記載應更為準確,故王德應卒於紹興二十四年(1154年),只有確切月份有十月、十二月兩種說法。

史書記載

宋史·卷三百六十八·列傳第一百二十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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