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學棉

王學棉

王學棉,男,1972年生於湖南,現居住地北京。中國政法大學哲學碩士,清華大學法學博士,華北電力大學人文學院副院長,教授,碩士研究生導師(民事訴訟法方向)。北京市資略律師事務所律師,美國福特漢姆大學法學院訪問學者(2009.8-2010.8),中國民事訴訟法學研究會理事,北京市律協民事訴訟法專業委員會委員,華北電力大學電力立法研究中心主任。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王學棉
  • 國籍:中國
  • 出生地:湖南
  • 出生日期:1972年
基本介紹,授課特點,學術成果,論文,著作,課題,從業經歷,教學感悟,寄語學員,人生格言,

基本介紹

北京市第四屆青年教師教學基本功大賽(文史組)二等獎獲得者,第五屆中青年訴訟法學優秀科研成果獎獲獎者。對民事訴訟法學知識體系、司法考試考點分布規律和命題角度爛熟於心, 授課生動形象,風趣幽默,激情四射,重點突出、邏輯性強,實務經驗豐富,善於將理論與實踐相結合。

授課特點

他有鷹的眼睛,能夠預見考點;
華北電力大學人文與社會科學學院王學棉華北電力大學人文與社會科學學院王學棉
他有豹的速度,提前一步,領先全程;
手握解題規律的魔杖,對民事訴訟法學知識體系、司法考試考點分布規律和命題角度爛熟於心, 授課生動形象,風趣幽默,激情四射,重點突出、邏輯性強,實務經驗豐富,善於將理論與實踐相結合,助學員叩開司考寶庫的大門。

學術成果

論文

1、《民事訴訟證明本體論研究》,載《政法論壇》(法學類核心期刊CSSCI)
2002.2。此文獲第五屆全國訴訟法學中青年科研成果三等獎。獨撰。
2、《證據調查權,民事司法改革中不能遺忘的課題》,載《司法改革論評》
第2輯。獨撰。
3、《法律真實:證明標準還是其他》,載《求索》(中文類核心期刊CSSCI)2003.5。獨撰。
4、 《訴訟時效在於督促權利人及時行使救濟權》,載《人民法院報》,2003.11.6第3版。獨撰。
5、《經驗法則與證明責任》,載《人民法院報》2002.5.16第3版。獨撰。
6、《論推定的邏輯學基礎》,載《政法論壇》(法學類核心期刊CSSCI)2004年第1期。獨撰。
7、《證明標準建構中的認識論論爭評析》,載《華北電力大學學報》(社科版)2004.1,第二作者。
8、《證明標準適用研究》,載《訴訟法學研究》第7卷, 2004年版。獨撰。
9、《推定與證明責任關係之辨析》,載《求實》2004.11(中文類核心期刊CSSCI),獨撰。
10、《英美法系民事訴訟證明標準考察》,載《美中法律評論》2005.1,獨撰。
11、《市場:遏制律師高收費的“殺手鐧”》,載《人民法院報》2005.4.13,獨撰。
12、《守法比執法更重要》,載《人民法院報》2005.8.8,獨撰。
13、《論證:民事訴訟的思維形式》,載《江漢論壇》2004.12(中文類核心期刊CSSCI),獨撰。
14、《訴訟的邏輯,論證的邏輯》,載《法律邏輯研究》第一卷,2005.3,獨撰。
15、《民事訴訟中的審級制度》,載《人民法院報》2006.3.17B4版。獨撰。
16、《在民主與實用之間衡平的陪審制》,載《人民法院報》2006.5.26B4版。獨撰。
17、《證明標準,能否建構?》載《民事程式法研究》第二輯,2006年3月版。獨撰。
18、《揭開蓋然性的面紗》,載《訴訟法學研究》第十一卷,2006年9月版。獨撰。
19、《證明妨礙重構——著眼於內涵與構成要件》,2006年訴訟法學年會論文,載《訴訟法理論與實踐——司法理念與三大訴訟法修改》,北京大學出版社2006年9月。獨撰。
20、《判決書中的筆誤、錯誤及改正》,載《民事訴訟論壇》2006年第1卷,智慧財產權出版社,2006年9月。獨撰。
21、《〈訴訟費用繳納辦法〉的進步與不足》,載《民事程式法研究》第三輯,2007年6月版。
22、《“自殺”、“他殺”何以存在?——兼論年輕法學學者的成長困境》,載《司法》2008。獨撰。
23、《案件受理費的徵收基數之確定》,載《華北電力大學學報》(哲社版)2009年第3期。獨撰。
24、《事實推定:事實認定困境克服之手段》,載《清華法學》2009年第4期。獨撰。
25、《民事案件費的徵收法理》,載《司法改革論評》第9輯,2009年。獨撰。
26、《訴訟證明基礎理論研究》,載《清華法學》2010年第4期。獨撰。
27、《不能違法出台治堵措施》,載《檢察日報》2010年11月27日。
28、【美】Lichard·D·Freer著,王學棉譯:《美國的地域管轄權制度》,載《民事程式法研究》第六輯,2011年4月。
29、《美國互爭訴訟的類別和特徵》,載《河北學刊》(CSSCI)2011年第4期。
30、《論案外人撤銷之訴》,載《法學雜誌》(CSSCI)2011年第9期。
31、《失權的機理——兼論證據失權的改革走向》,2011年民事訴訟法年會論文,載《民事訴訟法修改重要問題研究》,廈門大學出版社2011年版。
32、《美國民事訴訟陪審權利適用標準之演變》,載《北方法學》(CSSCI)2012年第4期。
33、《美國民事訴訟管轄權研究——兼論對Personal Jurisdiction的翻譯》,載《比較法研究》(CSSCI)2012年第5期。

著作

1.專著
(1)《特殊類型訴訟中的司法正義》,人民法院出版社,2003版。
(2)《證明標準研究—以民事訴訟為中心》,人民法院出版社,2007版。
2.參著
(1)張衛平等著:《司法改革:分析與展開》,法律出版社,2003年版。
(2)張衛平主編:《民事證據制度研究》,清華大學出版社,2004年版。
(3)奚曉明、張衛平主編:《新民事訴訟法條文精釋》,人民法院出版社2012年版。
(4)奚曉明、張衛平主編:《民事訴訟法新制度講義》,人民法院出版社2012年版。
3.教材
(1)蒲一葦、王學棉、郭小冬著:民事訴訟法教程,清華大學出版社2013年3月第1版。
4.主編(編委會主任)
(1)《電力常用法律法規選編》,中國電力出版社2013年4月版;
(2)《地方電力法規規章選編》,中國電力出版社2013年4月版;

課題

1、主持2008年法務部國家法治與法學理論研究項目:訴訟證明基本原理研究。項目編號:SFB3017。
2、“十二五”期間北京地方電力立法研究,2012年北京市社科基金課題,研究中。

從業經歷

自1997年開始在華北電力大學從事法學教育工作。自2007年開始在萬國學校從事司法考試培訓和律師實務培訓。1997年通過律師資格考試,1998年開始從事兼職律師工作。

教學感悟

1、要想倒給學生半桶水,自己得有一桶水。
2、作為教師,光肚裡有貨還不行,必須能將知識有效地傳授給學生,不能像茶壺裡煮餃子,有貨倒不出。

寄語學員

巧借他人力量,快速實現自己的夢想。

人生格言

技多不壓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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