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偉俊

人物履歷,任免信息,

人物履歷

曾任大通湖管理區人民法院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湖南省益陽市赫山區人民法院副院長、代理院長、黨組書記兼院長。

任免信息

2015年10月29日,湖南省益陽市赫山區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六次會議決定:王偉俊副院長為赫山區人民法院代理院長。
2015年10月30日,湖南省益陽市第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三次會議通過免去:王偉俊的大通湖管理區人民法院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職務。
2016年1月8日上午,湖南省益陽市赫山區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四次會議舉行第三次全體會議,王偉俊當選為赫山區人民法院院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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