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仕俊

王仕俊(1683-1750年),字灼三,號犀川,中國清朝官員,本籍貴州平越(今福泉)牛場堵滸人。字灼三,號犀川,出身書香門第、官宦世家。“10歲即能詩善文,19歲入平越府學,廣交良友,不恥下問。見事不平,據理爭辨。”

基本介紹

  • 本名:王仕俊
  • 字號:號犀川
  • 所處時代:清朝
  • 民族族群:漢人
  • 出生地:貴州平越
  • 出生時間:1683
  • 去世時間:1750
  • 主要成就:台灣府台灣縣知縣
人物簡介,人物生平,

人物簡介

康熙四十五年( 1706)冬,王士俊鄉試不成,時年23歲,便往河南豐潤縣探望做官的父親,一面幫父親做一些文書事項,一面也研習朝廷律令、熟識政務吏治。後返鄉於康熙五十六年( 1717)考中舉人,六十年( 1721)赴京會試,中進士改庶吉士,入翰林院任檢討。雍正皇帝即位,號召天下百官士子向朝廷進言,王士俊也提交了幾條意見,被接納後於雍正元年(1723)選送河南任許州知州,自此開始其官宦生涯。

人物生平

當時許州瀕臨黃河,黃河經常決口,地方河防物資年年缺乏,災荒時時發生,百姓困苦。王士俊到任後,施以仁政“革除衙門買賣官價,國課重耗,派辦物料等陳規”,以市價買賣防河材料,杜絕以往官價高於市價弊端,又“嚴懲盜賊,平反冤獄錯案”,“減免賦稅,鼓勵農耕”,許州百姓生活得以緩解。不久,王士俊又兼任祁縣知縣,廉以勤政,以培育人才為當務之急,並協助審理宜陽疑案,平反昭雪,使無辜者得以解脫,真正的強盜伏法。經河南巡撫推薦,調任河南第一縣祥符。在離開許州時,百姓感恩,依依不捨,“擁留有脫輪斷鐙之風”。
雍正十一年(1733),王士俊受命兼任河南巡撫,直到雍正十三年。此期間的雍正十二年(1734),因王士俊政績突出,雍正皇帝特賜王士俊孔雀花翎。清制,凡進士出身而任過翰林院職務的官員,皇帝是不賞賜孔雀花翎的。而自從王士俊得此殊榮後,雍正以後歷代皇帝才開始賞賜翰林出身的臣下孔雀花翎。終雍正一朝,王士俊歷任數省督撫,政績聲譽皆佳,得皇帝寵信不亞於他人,史稱“世宗(即雍正)不次用人,士俊被特達之知,與李衛田文鏡並稱”。
雍正十三年(1735),雍正皇帝去世,乾隆即位,未改元,以明年為乾隆元年。是年十一月,王士俊因墾荒勸捐事被戶部尚書史貽直彈劾,解任回京,任兵部侍郎。乾隆元年( 1736)四月,以兵部侍郎銜署理四川巡撫。王士俊到達成都後,曾先後捐銀650兩,分賑成都火災災民和給參加鄉試的窮苦考生購買肉米食用。不久因越職上奏言事被參劾,逮捕回京,下刑部獄。乾隆二年(1737),皇帝下詔,削職為民回籍,乾隆二十一年(1750),病逝於家。
前任:
陳璸
台灣府台灣縣知縣
1704年上任
繼任:
孫元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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