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樹藏族自治州旅遊局

根據中共省委辦公廳、青海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玉樹州州縣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青辦發〔2009〕74號)和中共玉樹州委、玉樹州人民政府《關於州人民政府機構設定的通知》(玉發〔2010〕4號),設立玉樹州旅遊局,為州政府工作部門。

職責調整,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

職責調整

(一)取消已由州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加強旅遊的綜合協調和應急救援職責。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旅遊行業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擬訂全州旅遊發展的中長期規劃並組織監督實施。
(二)擬訂旅遊市場的開發規劃,負責旅遊整體形象的對外宣傳和組織開展重大旅遊宣傳活動,指導、扶持重點旅遊產品的開發、策劃,宣傳精品旅遊景點和黃金旅遊線路。
(三)組織旅遊資源的普查、評估、開發和相關保護工作,監督基建項目的實施,指導重點旅遊區域、旅遊目的地和旅遊線路的開發,引導休閒度假。
(四)承擔規範旅遊市場秩序、監督管理旅遊服務質量、維護旅遊消費者和經營者合法權益的責任,規範旅遊企業及從業人員的經營和服務行為。負責旅遊安全的綜合協調和監督管理,指導應急救援工作;受理旅遊投訴和行政複議。
(五)負責旅遊統計及行業信息發布,監測旅遊經濟運行,提出旅遊業經濟發展的相關建議。協調和指導假日旅遊工作,承擔特種旅遊的相關工作。
(六)負責管理旅遊項目開發建設資金,指導和協調旅遊業發展投資和外資工作;負責旅遊業項目立項、論證和申報。
(七)按照許可權申報經營國際、國內旅遊業務的旅行社,核准二星級以下飯店,指導旅遊行業精神文明建設和誠信體系建設。
(八)指導旅遊培訓工作,組織旅遊從業人員資格考試工作。
(九)承辦州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州旅遊局設3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信息、安全、保密、信訪、政務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研究擬訂旅遊業發展規劃計畫;負責機關財務和旅遊統計工作;承辦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工作;負責全州旅遊業管理辦法的制定和實施;負責機關行政管理和後勤服務及財務管理工作。承擔全州旅遊整體形象的宣傳工作,指導旅遊市場推廣工作,擬定全州省內外旅遊市場開發規劃;組織、指導重要旅遊產品的開發、重大促銷活動;負責日常旅遊外事聯絡工作;負責州內各種節慶活動涉旅內容的策劃與協調。
(二)行管質監科
指導、組織、協調全州旅遊行業管理和質量監督工作,協調指導旅遊教育培訓的對外聯繫與交流合作;負責對全州各類旅行社、旅遊飯店星級初評管理工作;組織全州旅遊行業崗位資格和等級考試,配合勞動部門搞好旅遊從業人員技能等級考評;指導全州旅遊精神文明建設和行風建設,承擔旅遊諮詢服務和受理旅遊投訴,維護遊客權益保障,指導旅遊應急救援工作。
(三) 規劃建設科
指導、協調全州旅遊資源開發、利用、保護工作;指導全州旅遊基本建設工作,組織旅遊基礎設施建設項目的實施;負責全州旅遊資源的普查、項目的規劃、論證及國家和省、州下達的旅遊事業發展資金的投資立項、初審、審批工作;負責全州各縣和重點旅遊區、旅遊度假區、旅遊景區(點)的規劃、管理、建設及等級評定、覆核工作;協助、配合相關部門開發旅遊小商品,承擔旅遊區域合作工作。

人員編制

州旅遊局機關行政編制為5名。其中:局長1名(正縣級)、副局長1名(副縣級),正科級領導職數3名。
機關工勤人員事業編制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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