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教育師資培訓

特殊教育師資培訓是指對特殊教育教師的職前教育和在職訓練。一般由師範學校、學院或大學負責實施。各國體系各異。美國、日本等已開發國家規定:必須修完作為普通學校教師所必需的各門課程後,再學習 1 年~2 年特殊教育課程,方能從事特殊教育工作。許多大學提供一種雙重資格證書,學生既可服務於普通國小,又可服務於特殊學校。

中國特殊學校教師主要通過特殊師範學校培養, 特殊師範學校師資則由師範院校的特殊教育專業培養。在職教師經常採取各種短訓班、專題講習班等方式培訓。培訓內容包括特殊兒童的身心發展規律研究,特殊教育理論,特殊教育的課程、方法、歷史及教育實習等。至 1993 年底,中國有中等特殊教育師範機構(包括中等師範、中心、培訓部等)24 所,高等師範學校中特殊教育專業 5個(分別在北京、上海、武漢、重慶、西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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