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教學原則

特殊教學原則是指根據特殊教育的目的、任務、教學過程規律和學生認識活動特點而確定的特殊教學活動所必須遵循的基本要求。為特殊教育教師有效的教學經驗的總結,反映特殊教學的客觀規律。貫穿於特殊教學工作的始終,指導特殊教育教師選擇教材、備課和教學。

包括兩部分:(1)結合特殊教育對象特點貫徹執行的普通教學原則,即科學性與思想性統一原則,理論聯繫實際原則, 教師主導作用與學生主動性結合原則,傳授知識與發展智力統一原則,系統性原則,直觀性原則,鞏固性原則,量力性原則,統一要求與因材施教結合原則等;(2)特殊教學過程中形成的特殊原則,如聾校教學中的教學過程與形成、發展聾生語言過程相統一原則,盲校中因學生缺乏視覺表象而需貫徹的具體、形象性教學原則,智力落後學校中教學的實用性原則,智力與體力發展相結合原則,遊戲性原則,教學方法多樣化原則等;此外,各類特殊教育都有一般教育與勞動職業教育相結合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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