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別代理

特別代理

特別代理,‘‘一般代理”的對稱。又稱“非全權代理”、“有限代理”、“部分代理”。是指委託代理人基於被代理人的特別授權而代為進行某些特定的訴訟事項或行為。委託代理人進行特別代理必須由被代理人特別授權。

特別代理是代理人的代理權受到特別限制的代理,即代理人僅僅在特許範圍內實施代理行為,故又稱為部分代理、特定代理。
根據民事訴訟法規定,以下事項需特別授權:代為承認、放棄或者變更訴訟請求;代為進行和解;代為提起反訴;代為抗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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