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彼特非常信用理論

熊彼特非常信用理論是J·熊彼特在其成名作 《經濟發展理論》 (1934年英文版)一書中提出的以 “創新” 為核心,以 “非常信用” 為契機的經濟發展理論。熊彼特認為,社會經濟運動分為經濟循環和經濟發展兩種形式。所謂經濟循環,就是經濟年復一年地在同一軌道內流轉,雖然在運動中有變化,但卻是一種連續的和量上的變化; 所謂經濟發展,就是經濟循環軌道的自發和不連續的變更,是對經濟均衡的擾亂,並永遠改變和移動了既存的均衡狀態。相應地,經濟理論被劃分為靜態經濟理論和動態經濟理論。熊彼特進一步指出,流轉軌道的變更和均衡的重建,總是從生產領域發端的,並且是通過生產要素的新組合來實現的,經濟發展只能來自於經濟內部的變化。

經濟發展是在經濟循環的基礎上得以實現的。在循環流轉中,並不存在企業家所需要的閒置的存貨,因為此時生產要素均已被充分利用,因此,企業家要實行生產要素的新組合,就必須把生產要素從原來的用途中抽出,就必須要求企業家擁有一定的購買力。企業家的新購買力既不能通過出賣前一時期生產的產品來獲得,也不能指望從社會儲蓄中獲得,而只能來自銀行信用,但也不是所有的銀行信用都能成為企業家所需資金的來源,因為銀行信用有正常信用和非常信用之分。正常信用是指生產者在生產並出售產品後,通過商業票據貼現而獲得的銀行信用,這種正常信用是在商品流通的基礎上產生的; 非常信用則是指純粹地由流通工具創造的,是並不以現實的商品流通為基礎而獲得的銀行信用。熊彼特認為正常信用的作用在於保證生產的正常循環流轉,非常信用為企業家重新組織生產提供了一定的購買力。企業家獲得非常信用的渠道有兩種形式:①企業家可能以某種資產作為銀行信用的擔保而取得非常信用,但這不是典型的非常信用的本質。②企業家可以先借入購買力,並以此購得商品,然後將所購商品作為抵押,以取得銀行的非常信用。因此,熊彼特認為,“在資本主義社會中,企業家是典型的債務人。” 熊彼特認為,銀行非常信用的供給和新組合的成群出現,促進了經濟繁榮,擾亂了現存的經濟均衡狀態。隨著繁榮的發展,蕭條必將來臨,這樣,通過這種清算過程,經濟將在新的軌道上復歸於均衡狀態,以此完成經濟發展的全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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